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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表演藝術
藝活誌 Behind Curtain

看的是電影,照出的是心境

電影吸引我的從來不是因為情節,「重看」只是第二次進入同一部電影的世界的籠統說法。以上次在台北兩日內看了兩次《聶隱娘》為例,前一日與後一日,我所看見的其實是……一個銀幣的兩面。如果沒有第一天讓人物與結構搭起了「前廳」,第二天,就不會有「後堂」的風景供我來去自如地蹓躂時細賞。

電影吸引我的從來不是因為情節,「重看」只是第二次進入同一部電影的世界的籠統說法。以上次在台北兩日內看了兩次《聶隱娘》為例,前一日與後一日,我所看見的其實是……一個銀幣的兩面。如果沒有第一天讓人物與結構搭起了「前廳」,第二天,就不會有「後堂」的風景供我來去自如地蹓躂時細賞。

喜歡台北,有不止一零一個理由。但在緊要關頭,就是一個理由,已可抵上其他一百個。

像最近又因排戲停留一週,下飛機便要進入排練場,心裡卻一直有某把聲音在呼喚:「收工,要去看電影。」要在台北看電影,就如有些人到了鍾愛的城市,那杯奶茶是一定要去喝的,那碗麵是一定要去吃的,或,某幾條街是一定要路過的。我幾乎在香港都不上電影院了,上個月也是公幹之故,湊上《聶隱娘》在台北上片,心情大可用正中下懷形容。

這一次,工作不比從前輕鬆,對去看電影的嚮往愈發強烈。有那些選擇?首選是枝裕和的《海街日記》,次選是已在香港看過一遍的《華麗上班族》,還有一部《福摩斯先生》,八月在外地旅行已先睹為快,只是也想在台北重看。電影吸引我的從來不是因為情節,「重看」只是第二次進入同一部電影的世界的籠統說法。以上次在台北兩日內看了兩次《聶隱娘》為例,前一日與後一日,我所看見的其實是……一個銀幣的兩面。如果沒有第一天讓人物與結構搭起了「前廳」,第二天,就不會有「後堂」的風景供我來去自如地蹓躂時細賞。

當看電影是工作……

這樣「費時失事」地看電影,是不是完全與「三分鐘帶你看完一齣戲」背道而馳?速戰速決,很少發生在一部自行選擇要看的電影與我之間。但也不是沒有過類似的狂想。曾經,每週都要主持一個評論電影的電視節目,一小時的內容,三位主持人要談論三至四部片不等。如果都是佳片,看戲無疑是享受,不過換了質素欠佳,或中庸之姿的,再如坐針氈,為了在節目錄影時不會啞口無言,片長十八大本也得照看無誤。

當然沒有中場離座的自由,亦不能當自己身在飛機艙裡,靈魂早已出竅和周公約會,卻任光影在面前的小匣子裡一閃一閃。看電影如果只是娛樂,怎麼看自是悉隨尊便,但當看電影是公務——人生中曾兩次當上金馬獎評審,第一次還是在忠孝東路一段一號的行政院內看片。每天四部,由早上十時至晚上九時,已經看過的必須再看是明寫的規矩,印象中,看片過程中不能釣魚(打盹)的律例也是「約法三章」之一。之前從未試過如此正襟危坐對待觀影的我,一直懷疑評委與評委都在黑暗中互相監察。一部電影放映完畢,燈火通明,均見彼此鬆一口氣,猶如雙重過關:被看的和觀看的,皆完成其「歷史使命」。

還好我不是電影導演

還有一種叫百看不厭。那也有著職業電影觀眾的苦樂參半。我有時慶幸自己不是電影導演的原因之一,就是不用在後製階段,讓早已和作品混得爛熟的自己一次又一次相信這是初邂逅。心情上,永遠要是一見鍾情。

電影還未完成已看上千百次,怪不得很多電影導演在首映禮的燈光一暗,便溜出放映間抽菸扯淡。那時候,電影就如孩子,是得是失大多已成定局,導演是再也不能主宰其命運的父母。

後來,《海街日記》在台北還是看不了。雖然一日三場已屬奢侈。文藝片在業績至上的香港戲院排片策略下可不會受此禮遇,若不是出現在晨早九時半或十一時,便只能像一週後當我回到香港所發現,四日前才上片,要找到排在香港式下班時間——十時後的場次,已是絕無僅有。

怎能不想念午夜食堂般的台北電影院,總有十一點半場虛位以待,靜候光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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