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演員們沉浸在表演裡,確實表現出每個動作的力度,但我知道他們不會在演出中真的觸碰到我,這種身體的近距離反而導致了內心感受的疏離。有時候,藝術作品需要更多空間,讓我們能夠更全面地觀看和感受它。
如果我說生活在美國這樣一個自詡為自由標竿的國家,是多麼不自由,一定會引人側目。確實,所有美國公民都享有擁槍自由和言論自由,但正因為被充分賦予了這些權利,我們活在無止盡的恐懼裡。截至8月3日,今年(2023)美國已有超過25000人在槍枝相關事件中不幸喪生。過多的槍擊案,使得大多數美國人都接受了這樣的事實:不再自問自己「是否」會成為槍枝暴力的受害者,而是「何時」。擁槍自由限制了人們的生存自由。
劇場裡也有過多的自由?
以一篇談論劇場自由的文章而言,這樣的開場方式也許有些聳動,但在過去兩個月內看了4場可自由走動的演出之後,我開始思考——我們在劇場裡是否擁有、像在生活裡一樣、過多的自由?
讓觀眾圍著表演區域自由移動似乎是個不錯的概念,所有觀眾都能隨意選擇視角,從不同角度觀賞演出。從積極面而言,這種「選擇冒險旅程」的自由,讓看戲的歷程變得更民主,每個人都可以隨心所欲地近距離觀看演員,或是走到遠方欣賞全貌,而不是全程坐在指定的座位上,有時還得用望遠鏡才能看到演員臉上的表情。
然而,除了這些好處,讓觀眾自由移動的演出仍有許多需要解決的挑戰。在我觀賞的這些表演中,場內都有許多觀眾,不可避免地會有人移動到我面前,擋住我的視線。當然,我也可以走到他們前面,或是微調位置,越過他們的肩膀觀看演出。但在爭搶觀看視野10分鐘後,我很快就對這種小心機失去興趣,和其他人一樣,漸漸退到了觀眾群的後方。這樣的經歷讓我想到在巴黎羅浮宮參觀《蒙娜麗莎》的情景——試著在數以百計的人群中對巨作投以匆匆一瞥。我確實看見了那幅畫,但讓我印象更深刻的是人頭攢動的景象,而不是畫作本身。正如畫家不會故意在作品前設下一連串障礙物阻擋人們的視線,那麼,為何作為劇場導演的我們,會讓90%的觀眾只能看到局部的演出呢?
讓這個問題變得更糟糕的是,即使站到了人群前方,演出的內容仍然經常令我失望。在傳統的鏡框式舞台,導演可以透過燈光和舞台布景強化特定場景的效果;但在觀眾可以自由移動的情境下,某些人看到的背光,對於另一群人來說,卻恰恰是正面照明。許多創作團隊在面對這種360度視角的挑戰時,似乎都放棄了針對體驗精心設計,轉而採取一種「大致可行」的折衷方式。
自由體驗與作品結構之間的平衡
同樣地,雖然靠近演員看似能強化觀眾的感受,但這種近距離的觀看,實際上需要演員重新調整演出的力道,進入一種幾乎是「非演出」的表演狀態。許多演出在5公尺遠的地方觀看可能覺得不錯,但當距離拉近到50公分,就會顯得誇張、過於戲劇化。
在某場演出中,演員們就在我面前咄咄逼人地拳打腳踢,我卻絲毫不感到害怕,反而尷尬地微笑走開,好讓他們從我身邊經過。這些演員們沉浸在表演裡,確實表現出每個動作的力度,但我知道他們不會在演出中真的觸碰到我,這種身體的近距離反而導致了內心感受的疏離。有時候,藝術作品需要更多空間,讓我們能夠更全面地觀看和感受它。
許多表演藝術創作者致力於挑戰過去我們在傳統鏡框式舞台上,以視覺為中心的導向,有這些嘗試非常好。但在實驗的同時,針對觀眾與演員之間關係的改變,我們應該研究其中的可能性及限制,以發展出新的創作策略。問題或許不在於人們是否擁有過度的自由,而是我們該如何達到觀眾的自由體驗與作品結構之間的平衡?
(本文出自OPENTIX兩廳院文化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