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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劇」缺貨
(Norman Normal 繪)

每個時代都有兩種悲劇,現實人生裡真正發生的悲劇,以及透過戲劇形式呈現的「悲劇」。無論哪一種,個人的與整體的密不可分;同時,這兩種悲劇相互滲透,生活的與藝術的交織一塊,難解難分。

每個時代都有它獨特的悲劇意識,提煉自獨特生存條件下的經驗和感受。古希臘時期,以索福克里斯為例,悲劇來自命運與個人意志之間的拉鋸,人類因有意志而不凡,但在命運之前卻顯得渺小,猶似孫悟空與如來佛的戲碼。文藝復興時期,以莎士比亞為例,悲劇來自個人挑戰極限,雖然最後面臨毀滅,卻於過程中形塑了自我。現代戲劇裡,以易卜生為例,命運有了新的名字,叫社會:個人衝撞體制,揭發它的腐敗,到頭來卻發現自己也很腐敗,只因個人無法自外於社會。

當代的悲劇意識是什麼,很難說得清楚。我們還有能力從個人的、在地的、全球的悲劇事件中蒸餾出什麼「意識」嗎?同時,倫理當道的年代會出產何種樣貌的悲劇意識?如果說悲劇意識指的是對於存在情境的領悟,當代人在這方面的感受是什麼?而戲劇創作者的感受又是什麼?

遵守倫理意味不逾矩;換句話說,僭越是倫理的敵人。然而,transgression是悲劇行動的根源,少了它很難產生具有「意識」等級的悲劇。

以台灣大劇場為例,目前流行的是通俗劇、音樂劇及諷刺喜劇(沉浸式劇場就不用談了,它只是時髦的東西、投機的產物,遲早會退流行)。這3種都是保守的類型,令人聯想18世紀的英國,當時流行的就是通俗劇和諷刺文學,而且早期的通俗劇是有歌舞元素的。就氛圍來說,目前的台灣還真有點像18世紀的英國,不是沉浸在哭哭啼啼的感傷裡,就是以糾正他人為樂,容不下異己;一邊自憐自艾,一邊自以為是,好不糾結。

《伊尼舍林的女妖》編導馬丁.麥多納於訪談時說:「沒有人真正在試著拍攝悲傷的電影了。」《伊尼舍林的女妖》是一部悲劇,述說著關於「斷裂」的故事:朋友之間、兄妹之間、父子之間、家國認同。有趣的是,編導說出前述引文之前,先這麼說:「而且它好笑(funny)……可是悲傷。」一部真正悲傷的電影,它的創作者卻先強調好笑,然後才附帶地說它是悲傷的。更有趣的是,電影角逐金球獎時報名的類別居然是「音樂劇或喜劇」這一項。結果,如此投機的策略成功,拿下了該項的最佳影片獎,因為麥多納知道要是參加「戲劇」那項,很可能會槓龜,就像金像獎那樣。

我看了電影,不覺得它哪裡「好笑」。除了幾個幽默片段(酒吧、雜貨店),悲傷已經滿出來了。如果有人認為「一個人為了徹底結束友誼而不惜剪斷五指」這個情境「荒謬到可笑」,而因此稱它為「喜劇」或「黑色喜劇」,我只能投降。只怕如此一來,所有的標籤全都失去了意義。

一個傑出的劇作家兼電影導演有勇氣完成一部悲傷的電影之後,卻要強調它有趣、好笑、滑稽,其主因當然是為了市場。同時,這個現象也反映了當今創作者所面臨的困境。我們拒絕悲傷,以致於過度強調快樂。或者,面對個人遭遇與現今局勢,我們悲傷但害怕面對。否則為何「悲傷」這麼沒行情?

不少當代西方劇場創作者認為,世界這麼紛擾、前景極不看好,這個時代需要是「喜劇」,不是「悲劇」,連哲學家兼劇作家巴迪烏也說「喜劇」才是答案。原來這麼弔詭:這個時代的悲劇意識竟然是「喜劇」,以笑聲回應現實生活裡的悲劇。可惜,這些人沒說出他們心中的「喜劇」該有什麼條件,也沒解釋為何「悲劇」已無路用,只能猜測他們要的是「僭越的笑」(transgressive laughter),至於什麼樣的笑才稱得上僭越,這有得吵了。更何況,關於顛覆、抵拒的議題,後殖民主義與後結構主義盛行時,不是早就吵翻天了嗎?

實情是,在這倫理的年代,我們的劇院充斥著討好的笑點,以及膽怯的笑聲,可不是巴赫丁所指嘉年華會裡放肆的狂笑。而且,劇場文宣裡所謂的「笑點」和「哭點」,都和僭越與真正的悲傷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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