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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起:陳建成、王靖惇、張剛華
焦點專題 Focus 台灣,有了臺北戲劇獎! 業界觀點最速報

臺北戲劇獎,他們怎麼看?

陳建成、王靖惇、張剛華

編劇、國立臺北藝術大學戲劇學系助理教授

陳建成:讓更多優秀的編劇與劇本作品被認可, 為大家所知

作為一位劇場工作者,期望臺北戲劇獎的成立能活絡台灣現代戲劇的生態,提高舞台劇作品的討論度以及觀眾的參與度。而作為編劇,也注意到戲劇獎當中包含了「最佳編劇獎」,這個獎項的設立,我相信對於目前的劇場編劇生態會具有正向的效果。

以往,與劇場編劇相關的獎項,通常是出現在文學獎當中的舞台劇劇本獎,然而,文學獎會規定作品必須尚未公開演出,因此已經演出的劇本就無法參與評選。此外,以目前文學獎的生態來說,雖不必然,但仍傾向於是作為新銳創作者的作品面世管道,因此在名單上,很少會看見已經有相當創作經驗的編劇,另一方面,當然也是因為這類型的編劇,有更多資源尋求演出機會,不需要依賴文學獎。但同樣地,也因為少了評選獎勵管道,這類型的優秀編劇作品,可能就會因此被忽略。除了文學獎之外,與戲劇相關的獎項有知名的台新藝術獎,不過台新藝術獎並未細分獎項,而是以作品整體演出來評選,並不必然會側重編劇的表現。因此,可以說臺北戲劇獎的編劇獎項涵蓋的是過去可能較不會進入評選獎勵的作品,而透過此新的機制,將有機會讓更多優秀的編劇與劇本作品被認可以及為大家所知。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目前獎項設計,在作品獎部分,區分了最佳戲劇獎、最佳音樂劇獎以及最佳獨立精神獎,而在個人獎項表演的部分,也區分了戲劇與音樂劇的最佳男女演員獎。從這邊可以看出,臺北戲劇獎在規劃之時,就已經考慮到戲劇與音樂劇的差異,以及從普羅通俗作品到獨立實驗作品之間的光譜。不過,目前最佳編劇的獎項只有一項,並未加以細分,因此可以預見在評選過程中,會出現不同形式與品味風格的作品同台競逐的現象。或許,隨著未來作品的成熟與數量的增加,以及為了提升獎項的專業性,可以考慮區分戲劇作品與音樂劇作品的編劇獎項。至於編劇作品有「獨立精神」與否,並沒有區分的標準,較難在獎項設定上區分,也因此最佳編劇獎的得獎者如何選定,也會反映出臺北戲劇獎對於何謂「最佳」編劇的認定,這可能會成為臺北戲劇獎的定位,但也可能因為每年評審的取向或整體風氣的不同,而每年產生差異。

無論如何,臺北戲劇獎所設立的編劇獎項,將有助於提升劇場編劇專業的能見度,並對優秀劇作家產生鼓勵效果。而得獎作品的評選與決定過程,也可能會帶起針對劇場編劇形式、內容與品味取向的進一步討論,而樂觀來說,這都將對劇場生態帶來正面積極的意義。

陳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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劇場編導演

王靖惇:多元,或許會成為臺北戲劇獎的最大挑戰

幾個禮拜前甫結束《同棲時間》在國家實驗劇場的演出,劇中探討一對同志戀人,意外發現彼此是同父異母的兄弟,這份禁忌的感情將何以為繼?如何結局?為了強化這份挑戰道德邊緣的關係,導演手法上決定忠於劇本,如實呈現劇本中的兄弟性愛場景。演出後不少觀眾回饋:「亞洲地區,大概只有台灣可以呈現這樣的表演。」

在台灣從事表演藝術,最難能可貴的就是創作上的自由,各種類型、各種題材、各種形式,都可以幾乎不受限地躍上舞台,展現豐富多變的樣貌,但這份難得的多元,或許會成為臺北戲劇獎的最大挑戰。當形式各異的演出進入評選,該如何廣納百川,提煉出入圍與得獎名單,會是複雜龐大的工程。例如,演員獎項雖有區分戲劇與音樂劇,但如特技馬戲、小丑、或者包含文本形式的舞蹈表演者能否納入競賽,該如何放在同一個標準互相較量?尤其勢必受到矚目的第一屆得獎名單,會否在裡面窺見某種主流形式,從而影響未來創作者的方向,是值得觀察的一件事。

從賽制來看,雖然初審的觀眾代表遴選標準仍有待觀察,但納入一般觀眾的意見,或可反映出專業與大眾之間可能的異同,未嘗不是好事。報名資格的演出場地限台北公有房地之劇場,雖然可能因為是首次辦理,在資源有限的狀況下,保守地限縮報名資格,但正如前所述,許多精采驚豔、別具特色的演出,未必是在典型劇場發生,期待未來若有更充分的資源,能放寬此項規定。另外,演員獎項每個演出只能報名兩位,主配角一起評選(也就是不論劇組演員人數多寡,男演員只能報名兩位、女演員只能報名兩位),此舉作為劇團方,實在是很大的為難,形同劇組必須先自行評選出認為值得報名的演員,容易造成劇組與演員之間的疑慮。雖然不限名額勢必造成評選的複雜度,但仍建議不應有所限制,讓有意願角逐的演員都有被討論的機會。

但無論如何,台北能夠率先舉辦戲劇獎,鼓勵表演藝術從業人員,是值得肯定的一件事,即便第一屆未能盡善盡美,也會期待每一年都能持續進步,體現台灣多元包容、創作自由的可貴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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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靖惇

明日和合製作所共同創辦人

張剛華:官辦獎項能否挑戰西方移植過來的審美機制?

在北藝大戲劇系的訓練過程中,課堂練習的經典文本如《婚姻場景》、《羅密歐與茱麗葉》等,都要我們以順性別為最大前提的情境下去處理角色,當然這不是一刀切去否定學院在角色經營背後的動機、關係、調度等層面的訓練,我更想討論的是它對於審美價值的影響。

這次臺北戲劇獎中的個人獎項包含「最佳男演員」、「最佳女演員」,在發布記者會強調可以按照劇中的角色報名對應之獎項,臺北市文化局長蔡詩萍舉出陳亞蘭獲得57屆金鐘獎最佳男主角作為例子,在此暫不斟酌「演員」與「主角(角色)」兩者所指涉對象的不精準,仍可理解該獎項初辦之際企圖對戲劇創作中的性別多元遞出橄欖枝。然而,「最佳男╱女主角」卻是當代單面向審美價值的註腳。

在我受戲劇系訓練的經驗中,從未覺察任何一位老師對於學生自身的性向進行評價,但在整體的訓練機制中,對於順性別異性戀所主導的審美價值卻是難以撼動的。譬如有陰柔特質的男演員呈現經典文本中的順性別異性戀男性角色會被質疑,抑或是外型不符合經典女角的女演員也會被質疑,這些經典男女主角的角色詮釋無法被挑戰,不符合這些條件的學生只能去演如今所說的配角。當然,我想指出的不是配角是負面的、被否定的,也並非企圖顛覆所有經典文本中男女角色其背後的文化或歷史脈絡,而是這一套從西方移植過來的審美機制,在台北是否能透過一個官辦獎項的成立提出挑戰?

蔡詩萍在記者會中表現出對劇場產業的積極作為,在台灣大型表演藝術場館林立的現下,一個劇場藝術獎項的成立可能是一個重要舉措。但是台灣表演藝術展露出的多元價值是否會因此被壓縮走向二元性的男與女、好與壞,這是需要持續觀察的。那些非男女主角取向的演員,或許在離開學校之後已憑藉自身的表演能力在現今劇場界站上了特定的位置,但是在「最佳男╱女演員」獎項背後的審美價值中,可否讓其不在臺北戲劇獎的「演員」獎項缺席,是我引頸期盼的。

張剛華
本篇文章開放閱覽時間為 2024/07/01 ~ 2024/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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