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评要让舞作与其表演的可能意义可在不同的剧场与国度中释放,并与不同观者产生更多的意义交织,而不是让来自舞评者、编舞者、表演者或记者的某种权威式评价,压缩意义的生存空间。
舞蹈评论在台湾未受舞蹈工作者与观者重视,似是有目共睹。其原因除专业问题外,常可耳闻的,不是编舞者与舞评者对舞作诠释谁较有权威或「谁对谁错」的争议,就是观者无法从舞评中看到对舞作「对号入座」诠释或「好坏」评价的原因。不过,我尝试以云门舞集首次在英国登台的例子,来浅谈可能的原因。我想强调:台湾舞评的位置有建立的必要;但舞评中对舞作相关意义诠释空间,应更开放而非更封闭。舞评要让舞作与其表演的可能意义可在不同的剧场与国度中释放,并与不同观者产生更多的意义交织,而不是让不论来自舞评者、编舞者、表演者或记者的某种权威式评价,压缩意义的生存空间。
观者、舞者、创作者之间的交流
一九九九年四月十五日晚上我在伦敦Sadler's Wells剧院观众席,看著《流浪者之歌》(1994)的谢幕。台上表演者个个汗水淋漓,台下有人陆续离去也有人起立鼓掌。「谢幕后」,台上三公吨的稻谷开始被吴俊宪缓慢而凝聚的动作牦成螺旋图。有更多观众起身离开了剧院中流浪者(宗教朝圣者)的想像世界;也有人更用心体会人体与稻谷所合映的舞台风景;有人站上舞台两旁高处以求更好的视野;有人甚至伸手捡拾台上如假包换的谷粒。我则在已亮起的灯光下瞥了一眼手中的当日报纸The Times的舞评标题Food for the soul。
许多关于《流》的可能意义正在剧场中交织;来自不同文化背景的英国人、印度人、日本人与台湾人等,正对这段谢幕后的舞蹈(仪式)有不同的体会与意义解读。我觉得此时关于《流》的意义不只来自那篇舞评中对云门是「亚洲首屈一指的舞蹈剧场」的赞誉;也不只来自对伫立不动的祈祷者王荣裕与十数位朝圣者「宗教意象」式的「隐喩」;更不只是对来自台湾的编舞者林怀民选用乔治亚民族音乐的人类普遍性或宗教普救观的「主题」理解。这种「劳动式」的剧场动作与稻米所可能表征的「谷场」的真实之间,必有其模糊的界线及可能复杂的流动关系。意即,这个谢幕后表演本身也似生命仪式,就像这段舞的绝佳命题〈终结或起始〉──其意义应是交流在舞者、观者与创作者之间的,而非单向或定点的。
故当〈终结或起始〉的大幕放下又拉开,工作人员毫不犹豫地扫除稻谷的梦幻风景,许多观众爆出笑声。他们或许也曾进入了某种冥想的状态,并对壮观的稻谷风景、吴俊宪的动作及其单独谢幕时的凝练肢体与脸容印象深刻吧,但生活真实却顿然恢复,而使舞蹈「表演」真的终结。只是,终点又似起点。
后来我转往后台,有人问有没有看到舞评,我就秀出手中报纸,并表示我对一句 "The choreography is a fusion of East and West, form Martha Graham and classical ballet to T'ai Chi and Chinese Opera." 的疑虑。
我并不怀疑,舞评者Debra Craine对《流》中某些特定舞蹈派别动作方法的掌握,毕竟那是舞评者的专业之一。我是担心,这种解释只提供给读者与编舞者的训练历史背景有关的、具权威倾向的「正确知识」与「证据」,而使得读者对舞蹈「表演」(不同于舞蹈「作品」)的了解与欣赏空间遭到压缩。毕竟,个别表演者在编舞、排练与表演过程中,会有不尽相同的主体身体经验;虽然这种经验会在某种程度上受制于特定派别的训练,但实际上更重要的却是表演者的身体在舞蹈演出的当下所经历的丰富但却隐诲不可见的复杂过程。这种过程甚是「不可言说的」。
知识或证据不等于表演本身
我并非要论断此舞评者可能因文化差异而造成诠释能力上的限制,而想强调:舞蹈的历史、理论及做为一种社会一文化形式的舞蹈艺术中的任何知识或证据,与舞蹈主体经验的身体事实(physical actuality)之间,是存在著无法避免、但却似已遭抹杀的重要差异。如果要说这里的身体事实是「什么」,它似乎无法避免地会是个「不可言说」下的描述性字眼:「一女舞者以低而稳的重心,潜行到舞台前方中央、面色肃穆、从容地坐。她拾起自己的舞衣前褂,盖于头上,让另一名男舞者,则将火盆从她身后置于头上,她顶著火盆、静坐不动三分钟。之后,她拿下火盆,全身已是汗水淋漓。」也就是说,表演中的身体事实并不等于评论中的知识或证据。(我并非说这种描述性分析最好,但它确可以是舞评的重点、或舞评者的个人风格。)
因此,舞评者对《流》的诠释,不应只源于林怀民个人美国现代舞与中国武术动作的背景;甚至不能对林怀民本人曾表示《流》的创造构想是源于赫曼.赫塞的著作《悉达多太子求道记》的说法,做过于窄化的解释,而认为这种意义的关联是「错不了的」。《流》的意义更应来自舞者排演与表演时深化的主体体验,及其与各种观众(含舞评者)的意义交流空间。换句话说,报章杂志上的舞评需有其专业地位,但似不应以所谓「权威」的知识或证据,压缩这种存在于编舞者、表演者或观众、读者间的多元意义交流空间。因此,如果有人可从此中认知到,某个具有不同文化背景、在某个主流媒体的地位、以某种程度的舞蹈知识所建构出来「价値评断」,与表演者主体的身体事实间的落差程度是很可观的,就不需太惊讶了。
也因此,我倾向去关注舞者当晚是否拥有具水准的身体技巧展现,不论其可能的派别。而若舞者动作真如该舞评者所说的是呈现了「恍惚」或「冥想」,它应只是身体的动态特征;因舞者真的进入此类状态的机会极小。不过我却因此认为,舞者是呈现了具水准的身体专注力与控制力;也因此可让观者感到类似冥想的身体美感经验。
总之,舞评应可在此基础下,赋予舞者表演过程与体验本身更深化的意义探讨,而不只是宣传式赞颂或只寻求特定知识证据下的意义,这种舞评也才有助于建立意义交流空间。这种空间可以是非常政治的,因它可以形塑台湾舞团与国际舞台间,以及本地舞蹈创作、表演与整体台湾艺术生态间,更多元开放而非权威化的互动、了解,进而肯定。
文字|吴士宏 英国瑟瑞大学舞蹈博士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