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宽频已经成为网路传输技术的显学,表演艺术影片、图片等物件传输的技术障碍仍然有待克服,资源的取得更会是问题的核心。无论是把网路当作是一种传播媒体或者是创作工具,在运用网路资源时,切勿过度迷信网路所能带来的效益,应更为审慎,稳扎稳打地从基本做起。
随著网路环境的成长,「宽频技术」可以说是这几年IT产业的当红炸子鸡,情况之热烈已经到了「非归ADSL,则归Cable」(注1)的地步。根据估算,公元二〇〇〇年年中,台湾网路的宽频建置率大约是百分之十一,到了今天,在八百万的网路使用人数当中,已经有一百二十万台个人电脑采用宽频上网。根据AC尼尔森二〇〇二年三月十三日的市调显示,目前为止,全台湾的宽频使用人数(非装机数),已臻五百五十二万人的历史新高!
宽频环境有了这么样大幅度的提升,对网路的运用当然会有正面的影响。在这一片荣景当中,表演艺术是不是有可能从中获得些什么呢?
新技术的门槛
虽然这两年来,宽频已经成为网路传输技术的显学,但是这并不代表ISP(注2)提供了足够的频宽,就可以解决表演艺术影片、图片等物件传输的所有障碍,其中有许多技术问题仍然有待克服。
首先,是大型技术的拥有并非常人所之所能。诸如即时串流影音技术(stream media)(注3)、随选播放技术 (VOD,Video on Demand )(注4)等均需要大量的技术工程人员的投入以及高资本的建置。其次则是后端资料库(注5)的整建。网路系统的运作,除了使用者看得到的前端介面之外,后端的程式与资料库更是庞大而繁复。这些问题横亘在前,如同一座又一座的大山,难以攀越。而且,即使解决了前述的技术问题,资源的取得更会是问题的核心。
资源的提供与取得
资源之取得向来决定了生存的条件。过去的3P表演艺术网因为资金不足而宣告关站就是一个代表性的例子。
资源的来源不外商业体系与公共资源二者。一般商业体系ISP所能够提供的服务项目繁多,但是有一定的收费标准,而这个收费标准往往是表演艺术创作者能力所不及的──(co-location)(注6)的模式而言,基本的每月开销就得花掉两三万才能将频宽等租金应付过去,更不要提取得网路直播技术等等必备工具所花掉的庞大开销了。
至于公共资源,目前台湾有一些公共网路资源可供使用,例如台湾学术网路(TANET)便为全台湾所有的教育相关机构提供近乎无偿的服务。然而现有的公共资源,受限于其提供服务的范围,多半无法为特定对象提供特殊服务,尤其是网路上的表演艺术,它会在某一个时间大幅消耗网路资源,要让台湾学术网路之类的组织为之提供服务,有实质上的困难。
资源运用大小有别
在台湾,表演艺术界对于网际网路的运用,几乎在一开始就把它视为一种传播媒体,以下几种型态是相当常见的基本模式:
一、网路是宣传表演讯息的工具:例如行政院文建会所支援的「网路剧院」以及「联合新闻网」定期发送的「外剧场报」,主力就放在表演艺术资讯的传递。
二、网路是累积批评意见的空间:风行不辍的bbs站以及web介面的讨论区(如明日报个人新闻台)是批评意见的发表最为蓬勃的地方。
三、网路是沟通交流的桥梁:许多表演艺术团体都拥有自己的网站,作为其「企业形象」的识别标准。
比较起来,在这类的网路使用方式当中,所耗用的资源并不像想像中那般庞大,以一个小型规模的团体而言,如果可以忍受扰人的广告的话,要找到免费的网页空间建立自家的网站与讨论区并不是难事,即使想要找品质较高的网页空间,每年花上几千块钱新台币也就可以打发了。
若是以提供内容服务作为主要目的,那就可能需要公、私资源的挹注了。以「网路剧院」为例,它是行政院文建会委托元定科技公司所建立的网站,基本上可以视为一种公共资源与商业资源的结合使用。透过专案企画,该网站提供了许多一般表演艺术网站所无法提供的服务;除了艺讯之外,「网路剧院」也提供了讨论区机制以及多种互动的空间,也有提供给小型表演团体的简单型团体首页。
网路创作与表演艺术
以网路作为表演艺术的创作工具,首先就必须取得比较庞大的网路资源。表面上来看,传输的内容以即时影音为主,所需要的频宽本来就比较大,而我们所常常忽略的后端技术支援,却可能会花费更多。前面曾经提到网站的建置费用问题,就是指这类应用模式而产生的。
以这么庞大的机制,很难想像一个位在台湾的团体(甚至个人)如何使用一己之力进行如此前卫的创作。找寻赞助就变成一个很大的学问了。
像一般商业体系寻求赞助的基本原则,在于创作团队可以为企业带来什么样的回馈。以目前网路表演艺术的强烈前卫性格,这样的效益很难存在,所以文化艺术相关的政府机构将在这里应该扮演相当重要的角色。
全球连线同台演出
如果把网路视为一种创作工具,我们必须准备接受新观念的冲击,因为艺术类型之间的界域将会模糊化。透过网路,创作者可以择取任何一种型态的素材进行拼贴,不再受限于各文类所约定俗成的创作模式。但这也意味著创作者的美学观点将会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国内外许多有心人士已经开始对网路与表演艺术结合而产生的新艺术类型进行硏究,并且设立网站发表阶段性的成果与研究心得。例如在二〇〇〇年八十五期《表演艺术》杂志「艺『网』开来」特别企画中提到的「奥德赛计划」(注7),便在其网站中呈现该次制作成果的纪录,资料相当丰富。
奥德赛计划的演出创意,在于它对网路即时传输功能的双重运用。该次演出将世界上不同地方的同时演出,透过网路同步传送到当地的舞台上,和现场的演员产生互动,再透过网路将影像传送到网路使用者面前,以网路串连起多重表演与欣赏的过程。不过,这类的艺术创作本身也将面临许多困难,串流、3D立体投影(注8)等新技术的运用目前仍有待开发,所需的巨额资本也几乎无法解决,再加上创作者心态上所将受到的挑战,网路创作将是一条荆棘遍布的羊肠小径。
具有公信力的网站始终难产
未来要如何运用网路所带来的媒体效益?目前所有固有的机制是否均已得到妥善的运用?综观国内各个表演艺术相关网站,这个问题的答案,恐怕是否定的。
时至今日,台湾仍然未有具有公信力的网站存在,多数的表演艺术网站目的都在于推销自己(的产品),不曾考虑到利用网路的立即回应特色,取得使用者的回馈,网站管理员对发言公平性的掌控,更常常受到质疑,这导致了具有公信力的网站始终难产。
同时,大杂烩式与名片式的网站仍是目前表演艺术类网站的主流,许多表演艺术网站的内容并未进行良好的规画,使用者常常会碰到连结断裂、资料过期甚至无资讯可资查询的窘境。网站缺乏管理,基本上对网路资源而言是一种浪费,目前虽然看不出来,但是恶性循环的结果,未来网路资源将更加难以取得。
神话不再,网路伦理长存
网路神话产生于快速膨胀与过度自信,当电子商务初起之时,最响亮的口号便是「扬弃本益比,追求本梦比」;然而在梦想破碎之后,少数存活下来的网路公司,还是纷纷提出了「回归本益比」的宣言。
回到表演艺术的领域,这个现象提醒了我们,切勿过度迷信网路所能带来的效益,网路不见得能带来更多的票房,更不可能不经思考就开创出一片全新的领域。无论是把网路当作是一种传播媒体或者是创作工具,我们都应该稳扎穏打地从基本做起。在运用难能可贵的网路资源的时候,我们更应审愼地加以考虑,要做,就要把每一分资源都发挥得淋漓尽致;要不然,就把这笔可用资源交给其他有需要的人。同时,虽然将网路视为创作工具, 仍是条漫长的道路,我们也应随时保持对新技术的敏感度,在不久的将来,它们都有可能成为解决困境的关键。
注:
1.根据In-Stat对宽频的定义,只要是传输率超过H.323视讯会议(video-conference)标准(384Kbps)的广域区域网路(WAN)技术,皆被视同是宽频网路。而其中,我们所最熟知的当属电话线路之ADSL和同轴电缆之Cable Modem。在现有的电话线上加装ADSL数据机,利用ADSL(非对称数位式用户线路, Asymmetric Digital Subscriber Line)技术,用户可以在使用电话时,同时以高于512K以上的速率上网或进行资料的传输。而Cable则透过高频宽的有线电视缆线传送网路数据,电脑必须配备缆线数据机(Cable Modem ),可以使用电脑或电视来作为上网的工具。
2. ISP: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网路服务提供者,指提供连线服务的厂商,如中华电信Hinet、数位联合电信SeedNet、东森宽带ETWebs等。
3.即时串流影音技术是一种可以让数位音效及影像以及其他多媒体内容在线上即时传递的方法,资料会在观赏影片时即时传输,因此观赏影音资料不必先下载档案,也不会占用硬碟中的空间。
4.随选视讯播放技术.乃是将各种影音资料以数位化方式储存于伺服资料库中,而能同时提供多位读者,经由网路,同时使用同一资料或不同资料之即时互动性多媒体电脑网路技术。使用者不需要下载影音档案,并且可以依照个人喜好「随选随看」,不受播放权限、时间的约束。
5.资料库主要用来储存、处理、运算资料,是网路上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6.所谓的「主机代管(Co-location)」服务,简单的说就是将您的主机(Server)放在ISP机房里,借由ISP的线路,将使用者的网站连上网际网路。
7.详见林明谦〈划时空表演艺术新「看」法〉,《表演艺术》第85期,24页。
8. 3D立体投影:透过特殊投影机,将立体影像投射在空间里。被投射出来的物件看起来就像真的存在一样。
文字|疯狐狸 网路文化观察者、剧场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