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现代人动不动就说「酷」?「酷」(cool)不就是「冷」吗?怎么变成「很棒」的同义词?一切都要怪爵士乐——一九四九年迈尔斯‧戴维士与一群爵士乐手出了一张《酷的诞生》The Birth Of the Cool专辑,从此,这种比「咆勃」速度慢、旋律较为清楚的「酷派爵士」,改变了cool的定义……。
英国国家广播公司BBC有个节目,叫做「文字猎人」,是由BBC与牛津字典编辑小组合作,企图让牛津字典更丰富与正确。他们的做法倒不是在找字典里的「错误」,而是向全国人民公开募集,要找寻比「字典里的辞源还要早的文字证据」,报了信,求了证,将证据提供给牛津字典编辑小组,一旦被接纳,字典就得重修。看这个节目时,心里多少会感佩英国人对于自身文字语言的诚意,诚意之一,是很多近年的流行用字、新发明字,或旧字的新意义,都会被收进字典里;诚意之二,是这个节目还企图去补充牛津字典,追根溯源。据我所知,日本也有单位在做类似的事,例如朝日新闻社每年都会出一本厚厚的《知惠藏》,把当年的政治经济拉哩拉杂包括新字词与流行用语,收录整理成册。
相对上,台湾的工具书对于新词或者旧词新义的补充,恐怕就落后他人一截。例如近几年来,报章杂志或网路搜寻「劈腿」全部是指某人同时与两人以上交往,但翻开辞典,「劈腿」你可能会找到个金瓶梅的例句,却不会有今日用辞的意义。或者,得在诚实面对语言文字流动变化的国度里,考试出现火星文注音文,才不会有那么多无谓的杂音。
找寻cool的源头
好像说远了,BBC的「文字猎人」有一集出现了英国当代数一数二的爵士乐旗手寇特尼.派恩(Courtney Pine),他带著一组人马赴美国黑人社区,找寻「COOL」这个字何以从一个低温的形容词,增加了今日「很棒很风神」这类意义。追查了半天,原来酷会这么酷,还跟爵士乐有关,大抵是从「酷」爵士问市以来,酷这个字,才增加了这类意义。
那么,「酷」爵士是怎么回事?
自一九四○年代「咆勃」问市以来,爵士乐的主流,一度往流行的反方向发展,虽然有人惊艳,但一般消费群众以及许多从业人员,并跟不上它的速度、它的高度,以及它的复杂。
在那样的时代里,有一个年轻人叫迈尔斯‧戴维士(Miles Davis),我们姑且称他为小迈(嗯,我知道有人称他老迈,但这个时候他应该还是小迈)。这小迈出身其实还不错,家里有点钱,自幼也有栽培,学了点音乐,被老爸送到纽约的茱莉亚(Juilliard)音乐学院进修。
大学生,各位多少也是知道的,出了家门,到了都会,总之是一个五光十色,年轻真好。
没多久,他就沈沦(亦或是提升?)了。他不再去学校上学,转而每天往五十二街(当时爵士乐酒吧集中的一级战区)报到,不几时,找到了差事,交了些朋友,从个音乐学院的新鲜人,变成个现场实战的爵士乐手。对了,他是吹小号(trumpet)的。
恐怕也是技艺不错,一起上班的长辈小号手「昏炫」葛莱斯彼(Dizzy Gillespie),将他引介给老友菜鸟帕克(Charlie "Yardbird" Parker),就这样,他变成了帕克的室友兼同事,一起生活,一起吸毒,一起搞「咆勃」。
不想「咆勃」,搞出《酷的诞生》
小迈与帕克不同,他的成长经历没有那么多苦闷,他的学艺经历也算正规,他不是通过音乐要发泄些什么,现在看,他恐怕更想来个大冒险,当个大明星。
没几年,从一九四四年在纽约落脚,四九年他就已经想与「咆勃」分手。是他吹不快吹不高吗?是他发现「咆勃」其实(当时的)市场不大吗?是他其实无法与一种音乐长相左右吗?总之,他不想玩了。
在小迈还在搞「咆勃」的时候,有一个由法国号手克劳德‧尚席尔(Claude Thornhill)领团的白人乐团,这团里的音乐家除了团长克劳德之外,编曲好手吉尔‧伊文斯(Gil Evans)以及李‧康尼兹(Lee Konitz)的音乐也都算是有创意。四○年代初,他们比较像个摇摆乐团,因二次世界大战而中断了几年,战后复出时,他们不拘泥于摇摆不摇摆,勇于吸收新知,也将新兴的「咆勃」发展出的许多做法带进他们的乐曲,但他们的音乐比起「咆勃」,旋律清楚一点,速度慢一点,一般而言,悦耳一点。这种比较慢的「咆勃」,当时,还没有个名称。
一九四九年,小迈想要与「咆勃」分手时,找上了他们。于是,他们有了个实验性质的合作,大约是这个乐团的班底如李.康尼兹、比尔.巴伯(Bill Barber)、杰利.摩利根(Gerry Mulligan)等人,加上小迈,组成了个九重奏,由吉尔.伊文斯主导概念与编曲,录制一张唱片,名为《酷的诞生》The Birth Of the Cool。
发行了,卖钱了,各位,有个新玩意儿好听啊,叫做「酷」来的。
要卖钱,都跟「酷」沾上边
之后的发展,就乱了。首先,这批参与了《酷的诞生》的乐手之后各自领导些乐团续继发展类似的理念,这些录音,都以「酷」的名义发行。另一方面,因为「酷」的市场好像比「咆勃」大,所以有一些并不似「咆勃」般尖锐的演出,管你什么渊源做法,都被冠以「酷」的名义发行。又一方面,一些在美国西岸发展的乐团或乐手演出,他们的演出也不似「咆勃」尖锐,因为地缘关系,还有个名义叫做「西岸爵士」,有人说西岸爵士就是「酷」,也有人说不是。
就这样,为了卖唱片,有关系没关系相同不相同,都急著要跟「酷」挂勾,演变到后来,即使同样贴著「酷」的标签,很多音乐听起来差别却很大。这么发著发著,「酷」,即使好像没个清楚的定义与面貌,它还是变成了一个类目,一个派别,座落在爵士乐的历史里。
唱片行里的对话,变成这付德行:「这张,酷吗?」「酷!」嗯,买单。然后,这个音乐圈的事,传到了街坊,连语文的意涵都因此而改变,台湾的辞典或许逊,但还查得到酷哥酷妹酷毙了这些辞条。
怎么样,酷吧?
李怡道推荐碟
迈尔斯.戴维士的Birth of The Cool (Capitol)
查特.贝克的Chet (Riverside)
MJQ的 Django(Prestige)
李‧康尼兹的 Lee Konitz Meets Jimmy Giuffre(Verve)
杰利.摩利根的 What Is There to Say? (Sony╱Columbia)
文字|李怡道 不资深爵士乐迷,现与妻小旅居英国,煮饭烧菜。个人部落格「爵士狗汪汪叫」
https://blog.yam.com/timojazz
善变的大师—迈尔斯.戴维士
迈尔斯.戴维士(Miles Davis),美利坚合众国伊利诺州(Illinois)亚顿(Alton)人士,双子座。此君个性善变,没有包袱,不在乎打破成规,也不在乎破坏传统,于是开创了许多新的艺术形式,也获得了多次商业上的丰收。
他在爵士乐界打滚五十年,开创或参与的爵士变革从咆勃(bebop)、酷(cool)、精纯咆勃(hardbop,又称硬式咆勃)、调式爵士(modal jazz)到融合爵士(jazz-rock fusion)。在这几十年里,为尝试不同的音乐型态而先后找来合作的伙伴,多少都因为与他一起发展了个新玩意儿,在日后变成一个大明星。
因为许多次爵士乐的转弯,他都站在路口拿著指路标,想听听一九四○年之后的爵士乐,要能都不碰到迈尔斯.戴维士,简直不大可能。
但,并不是常常碰到,就一定是好朋友。由于不同年代的他,做的东西非常不一样,以至于看到他的名字,能够提供的资讯,反而变得很少。这话的意思是,有一种听音乐的方便法门,是从人物著手,例如听了查理.帕克(Charlie Parker),喜欢他的快速高音变幻,喜欢咆勃,然后更进一步找寻更多的帕克来讨好自己的耳朵。这招十之八九是成立的,但用在迈尔斯身上就很危险了,至少我就认识许多人,很喜欢某一时期的迈尔斯,却很讨厌某一时斯的迈尔斯。
那,怎么办?嗯,有一招,是根据迈尔斯‧戴维士的话演化而来。他曾这么说:我会先演奏,等一下再告诉你这是什么东西。(I'll play it first and tell you what it is later)
我们根据这句心法,来听迈尔斯‧戴维士的音乐,就是要把一切的分类跟介绍丢开,看到他的名字,就听。
你都说他变化多端了,还介绍人这么听,这岂不是有意为难人吗?
我也没办法,你想嘛,在网路搜寻器键入他的大名,零点一三秒之后,回报了36,600,000个链结。有的介绍他的音乐,有的写他的生平,有的卖他的唱片,有的贴偶像明星的照片画像,也有记载他的满口脏话、八卦消息、女人关系以及政治立场。
这样一个人,编辑叫我只能写这么多,你期待我能写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