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四年三月一日,两厅院成为我国第一个行政法人机构,从此得以正名,合法获得国家经费的保障,不受公务机关人事、会计法规的框限,又有更具弹性和效率的优势,可以更为自主进行长远的节目发展规划,也能发展国际剧场合作计划,让台湾表演艺术界能够更有机会与国际接轨,增加文化竞争力。
对艺文界而言,两厅院的行政法人化绝对是这十年来的一件大事。两厅院最初设立时,采公务体系行政机关组织运作,民国九十三年三月一日改制为行政法人组织,成为我国第一个行政法人机构——「行政法人国立中正文化中心」。此后,两厅院既获得国家经费的保障,不受公务机关人事、会计法规的框限,又有行政法人更具弹性和效率的优势,足以顺应国际潮流,以文化艺术来展现台湾的形象与力量。
推动法人化,为两厅院打造长远竞争力
两厅院行政法人化最大的「推手」,莫过于国立台北艺术大学校长朱宗庆。当时身为两厅院主任的他,自民国九十年就任起,便矢志让两厅院脱离长达十多年的「黑机关」窘境,而他也成为法人化之后的第一任艺术总监。
朱宗庆表示,两厅院自民国七十六年成立以来,组织定位始终不明,也面临著重大的经营困境,包括人事制度不适宜,造成专业人才聘用困难,工作劳逸不均、士气低落,而且各种不合宜的公务机关流程与规定,让作业没有效率,也无法强化工作与服务品质。此外,每年预算既低又不稳定,更因为过去主管机关的便宜行事,让两厅院背负著高达十亿元短绌,这不仅让两厅院无法像国际一流剧场做长远的发展规划,也让外界屡屡质疑两厅院「绩效不彰」。
为了促使两厅院改制转型,朱宗庆参考国外成功施行法人化的案例,分析国内可行的营运模式,后来决定「行政法人」是最适合两厅院属性与专业经营目标的营运模式。「行政法人」是独立法人机关,实质上执行公共任务,但不采用公务各项法规制度,因此有足够的运作弹性,以发展专业并提高工作绩效。
体质转换愈见灵活,更形亲民更国际化
由于「法人化」的关系,加上行政院与教育部的全力协助,两厅院过去累积的问题一一获得解决,不适用的人力进用与采购办法,不再强迫使用;更重要的是,两厅院过去的「负债」终于获得解决,而且从此之后,每年政府有固定补助,让两厅院可以更为自主进行长远的节目发展规划,这是国际一流剧场的基本条件。
法人化之后的两厅院,光是在空间运用上就有很大的差异,原本高不可攀的「宫廷」形象,因为围墙及栅栏的拆除,而变得非常亲民,加上精致驻店的开发,以及人性化设施的增置,提供民众不同面向的服务,使两厅院朝「全民共享的文化园区」更迈进了一步。
现任艺术总监刘琼淑表示,行政法人化实施五年来,带给两厅院更灵活弹性的经营空间,在人才的进用上,不再只限于具公务人员资格的人员,而可以针对业务需求,遴聘表演艺术、文化教育界、管理等专业人才,并可以为国内表演艺术界培养更多人才,包括节目规划、艺术行政、剧场技术等。
法人化之后,两厅院每年有来自政府的固定补助,可以维持一定的营运标准与品质,如有特殊计划,则靠著自筹收入的节余支应。稳定的预算让两厅院可以规划长期性的节目,与各种国内外团队发展多种型态合作的可能性,并视节目需要订定广告及行销成本,发展国际剧场合作计划,增加跨国合作的国际谈判筹码,透过两厅院的国际剧场脉络,为国内表演艺术团体开拓更多跨国舞台,在国际市场上储备竞争能力。
由于「行政法人」是半官方机构,所以两厅院仍有募款的弹性,这是公务机关所没有的。例如「圆梦计划」的经费来源便是来自企业募款,让更多弱势民众有机会进入两厅院亲炙艺术。
行政法人创新活力,文艺组织值得效法
虽然「行政法人」赋予两厅院极大的营运空间,但是这一套对绝大多数人完全陌生的制度,因为缺乏正确的解释,也产生一些疑虑。有些人批评两厅院制度设计权责不清,也有人认为政府「给得多,管得少」,容易产生弊端。刘琼淑澄清,不论未来两厅院的主管机关是教育部或文化部,都有一套绩效评鉴办法,营运仍是受监督的。
台湾大学管理学院前院长暨教授柯承恩认为,两厅院法人化的过程,其实也反映了台湾的文化艺术组织已走入成熟阶段。在转型的过程中,并无先例可循,因此政府、表演艺术团体、民意代表、社会关心人士等,都可能有不同的诠释,难免会造成冲突。一手推动两厅院法人化的朱宗庆,则相信行政法人是许多文化、教育甚至民生等机构增加竞争力的途径,希望政府可以设置跨部会推动小组,加强沟通,落实政策。
佛光大学艺术学研究所所长林谷芳则认为,当官方制度僵化时,「行政法人」的确是一帖特效药,但「药毒同性」其实是一体的两面。当艺术的社会力量薄弱时,需要行政法人来扭转环境;当艺术的社会力蓬勃时,行政法人运作的正当性便受到检验。这两年来,两厅院的自制节目确实显现出它的活力,自主性非常强,看得到法人化的效果,但它毕竟是拿著公家资源扶持艺文团体,尽管有一个公开透明的程序,如何在「形式公平」的同时,也做到「实质公平」,则是两厅院未来仍值得期许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