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企业领导者对艺文的喜好不同,早期的基金会多为单纯的赞助单一或系列的节目演出及艺术教育活动,然而近年来基金会参与艺文的角色变得多元化,不再和过去一样扮演被动的金主,转而主动的选择艺术团队委托创作、筹办艺术季,举办年度评比、颁发奖项等。而除了企业体的投入,难能可贵的是企业人也身体力行的一头钻进打造「艺企平台」行列。
台湾继第三波「资讯产业」经济后,文化创意产业口号被提出,政府也将之视为「第四波」的经济动力,文创产业的发展终于受到重视,而民间企业对表演艺术的支持也是超乎以往的热络,无论是直接或是间接的参与,都对台湾的表演艺术生态产生影响。
相较于美国,台湾与许多欧洲国家较为类似,国家的文化艺术发展与营运主要都由政府预算支持,不同于美国的非营利组织往往取代了政府的角色,扮演著文化艺术事业、机构与赞助计划的推手或营运者,其因在于美国社会普遍对政府的不信任及开放的自由主义,因此半世纪以来,介于官方与私人企业之间的「第三力量」起而主导国家的文化艺术发展。
一九九六年,台湾彷照美国艺术基金会(NEA)成立国家文艺基金会之后,终于摆开文建会,有了一个以非营利组织型态的单位协助官方推动艺术发展;另一方面,台湾企业抱持著「取之于社会,用之于社会」的理念,亦纷纷成立基金会。企业成立基金会既可节税,赞助公益活动又可提升企业形象,尤其较早期的电子科技大厂如台积电、台达电、力晶、广达等公司,均透过旗下基金会,积极投入音乐艺文与培育科技人才的公益活动,每年投入的金额都在千万元以上。除了运用基金会参与艺文活动,事实上许多大型企业亦有相当多的赞助艺文经验,尤其金融业在二○○一年跨入金控经营时代之后,更逐渐成为重要的艺文赞助者。
从被动赞助到主动创艺,企业为艺术增添无比活力
由于企业领导者对艺文的喜好不同,早期的基金会多为单纯的赞助单一或系列的节目演出及艺术教育活动,然而近年来基金会参与艺文的角色变得多元化,不再和过去一样扮演被动的金主,转而主动地选择艺术团队委托创作、筹办艺术季,举办年度评比、颁发奖项等。例如「永龄教育慈善基金会」以委托创作方式长期资助云门舞集,并投资大风剧团与音乐时代制作首出的台语音乐剧《四月望雨》;或如「台积电文教基金会」在新竹举办「台积心筑艺术季」,成为科技业界与新竹地区喜爱艺文活动人士最期盼的年度盛事;又如「台新银行文化艺术基金会」主动办理「台新艺术奖」,首创台湾表演艺术年度演出评比奖助活动。这些化被动为主动的投入行动,无异为台湾的表演艺术环境增添无比活力,同时也开启企业与表演艺术的合作机制,积极的态度较政府更为显著,甚至有些金融企业具有强烈的企业利益动机,灵巧的运用艺文赞助,推出购票优惠或销售商品,抢攻消费市场,对文创产业的敏锐反应远非政府所能及。
除了企业体的投入,难能可贵的是企业人也身体力行的一头钻进打造「艺企平台」行列。二○○四年宣布退休的宏碁创办人施振荣,更于二○○八年以「十大杰出青年当选人联谊会」会长的身份扮起「超级推销员」,邀集林怀民等六位曾获十大杰出青年的艺文界人士,共同推动艺企合作计划,搭起企业与艺文赞助桥梁,向企业界提出艺企合作计划,把表演艺术带进企业界,缩短彼此的距离,共创双赢的价值。
另外,国内重要的艺文补助机构──「国家文化艺术基金会」,近年来持续推动的「表演艺术追求卓越专案」,系由「建弘文教基金会」发起,并邀请「许远东先生暨夫人纪念基金会」共同赞助,从二○○三年开跑以来,累积支持共二十七出创新制作发表演出,不仅让艺术家的创意得以实现,也为台湾表演艺术创作留下历史的一页。
民间首办「台新艺术奖」,为团队打造良性的竞赛平台
在这众多的艺企合作案例当中,对台湾表演艺术界影响最大的应为「台新艺术奖」,自二○○二年在各界的关注与期待下,经过提名作业,终于在二○○三年三月初产生入围作品,并于诚品书局举办特展;之后举行第一届「台新艺术奖」的颁奖典礼,这是台湾首度由企业主办的大型艺术奖助活动,有别过去多由官方或学校主导的公开竞赛,因此备受瞩目。相较于视觉艺术或其他行业,台湾政府对表演艺术的奖助著墨甚少,如电影有「金马奖」,电视有「金钟奖」,而表演艺术从未有类似的奖项,如美国东尼奖针对表演艺术的创作品质进行评比颁奖,一般多为补助团队或节目的经费,或是颁发「薪传奖」、「国家文艺奖」奖励个人成就的奖项。因此,第一届「台新艺术奖」的发生,对台湾表演艺术界别具意义。「台新艺术奖」不仅为台湾史无前例公开提名的奖助活动,其建立的评审作业亦取得各界的认同,同时也为台湾表演艺术团体提供良性的竞赛平台,更为台湾表演艺术打造了第一座的荣耀桂冠。
随著生活品质的提升,文化与艺术已为现代人的重要精神需求,但相较于欧美已开发国家,台湾民众参与艺文活动的意愿较低,政府给予的艺文补助更是僧多粥少,在票房与政府文化预算有限的状况下,开发企业资金挹注是艺文界必须面对的必要课题。十年来,台湾的艺企合作关系已明显地向前跨进,然而在金融海啸和全球经济萎缩冲击下,不论基于何种动机,企业持续助益艺文发展的态度,尚赖政府搭建更多的平台和善意的回应;艺文团体自身寻求赞助时,宜多考量双方立场,创造出双赢的合作关系。另外,企业跟随同业竞争与市场走向赞助艺文的趋势,亦有窄化赞助资源的可能,因此身为「监督人」的社会大众,除了由衷的感谢企业赞助的用心,更要擦亮眼睛以实际的支持行动责成政府与企业,让艺企合作稳健地发展,共同携手点亮台湾的表演艺术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