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非受限于「表演场地不足」,而是为了打造不同于黑盒剧场的创作可能,去年在非典型剧场空间的演出与策展甚为蓬勃:称得上老字号的「欢迎光临永康艺族」,第二届的「超亲密小戏节」,在老宅演出的《十牛图》,在饭店房间一对一演出的「开房间」戏剧节,在住家公寓上演的「公寓联展」,还有在公共空间大方跳舞的《1875拉威尔与波丽露—2011舞蹈旅行》……为观众与表演者营造独特的经验。
离开典型黑盒子剧场的表演结构,艺术家们投身户外(或室内)公共空间寻找新的展演语汇及与观众交流的另类经验,有种老派官方说法是国内正规表演场地不足致使,但艺术家们的视点及创作意图却早已不限于此。
这些展演活动的立意动机与执行状态不尽相同,却都模糊了既定观演框架的单一性而使其多义化,同时在过程中也使创作者思考看待艺术生产之于观众及社会情境对话的意义。
社区艺术节带动对话 亲密偶戏让人轻松看
由编舞家姚淑芬借镜国际经验而策展,去年迈向第五届的世纪当代舞团「欢迎光临永康艺族」,以永康社区的店家、公园、街头乃至舞团自有室内剧场作为展演场域,并有免费艺术体验课程供居民参与。从初办的摸索磨合时期,渐走向风格定调的社区小型艺术节,无论是舞蹈或快闪行动等表演,带给在地民众的观赏经验及舞团与社区谈议活动执行的沟通过程,其在地实践「生活处处是艺术」的意志,确实已为舞蹈或身体的语境,开展一种更为公众化对话氛围。
飞人集社的「超亲密小戏节」,地域则涵盖台北的公馆、师大、永康及东区店家,让观众「走路看戏」。对策展人石佩玉来说,毫米般亲密的观看距离,反能体验偶戏表演的奇趣与魅力,廿分钟的表演长度也较适合艺术家表现作品的实验性。由于「国内观众对现代偶戏的认知与欣赏经验普遍为少」,观众对咖啡店、发廊或餐厅的都会地方感比起剧场更为熟悉与日常,观戏氛围亦较轻松无负担。然而在此同时,她也陷入了形式的两难,意图脱离既定戏剧框架作偶戏,圈外人的确看见偶的可能性,但圈内人对偶戏定义的普遍刻板化,也让她思索小戏节展演语言及其对话性的下一步该如何进行。
空间与创作互相渗透 营造独特的观剧经验
剧场表演一旦进入特定环境空间,其空间如何进一步影响作品语法的表现性,这样互为渗透的过程,可见于莫比斯圆环创作公社在芦洲李宅演出的《十牛图》。导演张艺生极有意识进行就地创作(site-specific work),他认为自己追求的是一种「天、地、人」合一的艺术过程,意即统合特定时间、空间与人群的现场座标:演出发生在午后至日落的时间过程,切化出观众于前院围坐看(融合李宅家族及故居历史的)街头卖艺式戏剧叙事,再依序进入李宅寻宝式游走观赏各项表演性的场景装置,最后走出屋外草地上集体赏月喝茶使其可独自沉淀,或与其他观众及创作者对话,又或可自由离场等三块文本结构。三段观演型态的转折紧密扣合表演主题概念,并治「天、地、人」于一炉使其密不可分,却意不在求严谨的戏剧对话框架。在这里,剧场作为一种过渡仪式的实践,而使人们通过「剧场」寻找各自生命性的意义。
在饭店演出的「开房间」戏剧节的河床剧团则又更加另类,将剧场的仪式性本质带往更为私密的观演关系,同时抹除也挑战著表演者与观众间「看与被看」的限度:四个导演各挑一主题套房创作,每场演出/房间限定一名观看者。演者与观者同时失去保护色,现场演者无「台」可下、观者无「人」可诉,透过无论是活体装置、玩场游戏或一对一密谈等方式,皆在这场神秘聚会里「坦诚相见」。剧团甚又贴心地错开观众出入场的时间点,生产整体过程为极个人性的经验。除了空间及表演美学实验,策展人及导演郭文泰说,它所以必须如此小且私密,「更为了直接地碰触观者的精神官能及心理空间,这趟旅程在他的人生中将成为一种口传神话」。许多观者看完演出后,在留言本书写半小时不能自己或呈现梦游状态独自离去。「开房间」对观者演者双方,皆更具体而微突显了剧场作为一种表演艺术生产媒介的「在场性」与「对话性」。
在公寓中「参与」事件 在公共空间以舞面对大众
介于上述两例,同样就地创作而搅动观演框架,再拒剧团于自家居所进行的第三届「公寓联展」,在对话关系上则游走于集体性与个人性之间。对策展人曾彦婷来说,之于因著该场地生产出「在饭厅吃饭」、「在浴室洗澡」、「有人开门而入」或「夫妻在房间吵架」等戏剧情境,观众更像是「参与」一个事件,而非只是看一场表演。由于特定场域并存的封闭性与开放性,观者的必然在场感及其情绪脉动能直接地影响其他观者,甚或介入演者当下动态。毕竟饭店房间或观光古迹与走进他人寓所不同,「公寓联展」之于微型剧场(Micro-Theatre)美学的探索所创造的语言系统,同时是集体又私密/主观又客观的感官交遇过程。
而「周先生与舞者们」跳遍板桥火车站大厅、高捷美丽岛广场、剥皮寮老街及国美馆草皮的《1875拉威尔与波丽露—2011舞蹈旅行》,则又试图完成另一种公共对话。有感于舞蹈的观赏人口及其经验的封闭感,编舞及制作人周书毅认为这场行动的目的在于分享「舞蹈与社会大众的关系是什么、跳舞之于舞蹈工作者而言又是什么」的思考过程。许多路过的民众,愿意驻足看完整场近半小时的表演即便他们说自己看不懂,或热情的观众好奇「原来你们是跳舞的/街头艺人喔」,这样的回馈对整个团队来说,「介绍自己的身分是舞者,跳舞就是我们的工作」的意义,远大于「创作一支舞蹈」本身。
制作背后的种种试探与对话 都将持续下去
最后,生产者在作业后端与商家及馆方的谈议过程,或能引发我们些许思考。譬如艺术家们被店家误为诈骗集团,百货公司公关认为表演与商场气质不符,店家在法律上不成立为表演空间而无法申请相关税务或艺术家工作证明,对于售票或募款行为与否如何使场地方界定艺术团队的营利性,创作者/民众如何看待离开殿堂的艺术创作与自己的社会关系……这些答案尚未有解,但可以确定的是,未来关于这些种种的对话与试探,表演艺术团队都会持续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