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跟自然界的万物一样,任何表演形式或任何一个作品都有其生命演化史,从诞生到茁壮,从成熟到老化、死亡,虽然它可能不会就此完全消失,但是它也绝不可能永远维持「君临天下」的独霸态势,讲求直接与观众面对面的表演艺术,一定会随著时代的改变而变动,别无其他,只因为其身处之外在环境无时无刻不在改变,但「跨界」未必是面对这改变时的唯一答案……
在这几年间,一些台湾音乐团体尝试著将「跨界」作为年度制作的主轴,制作规模屡有惊人之举,但偶尔也有听到因为收入不理想而变卖家产的悲壮事迹,一时间来势汹汹,颇有轰轰烈烈之势。
其实台湾这些年所流行的「跨界」,主轴并非唱片工业所谓的「作品或演奏(唱)者同时出现在两种分类名单」的“crossover”,而是「跨艺术领域」的结合。这「跨艺术领域」多半是以音乐演奏者(团体)为核心,在演出形式上添加戏剧、舞台、肢体语言等要素,以求得演出效果的变化,也就是说要求音乐演奏者跨过「纯粹演奏」的界限,主要诉求也并非组合各领域的专业,以形成一个「综合性」之完整艺术品为其目标。
试图面面俱到 反而变得平庸业余
依照台湾现行的用法来看,歌剧与舞剧皆结合著音乐、舞蹈、戏剧、绘画等要素,皆算得上是「跨领域」的作品,早就不是什么新鲜事,而今日之所以谈论「跨界」的原因,主要是因为多加了多媒体投影,并且运用著「音乐剧场」要素,让演奏者除了演奏乐器之外,也肩负起其他例如:舞蹈动作、演戏说白等表演,所以在主观认知上自觉有别于以往。
往昔的「跨领域」强调著术业有专攻,并非人人得做「万事通」;以轻歌剧为例,虽然歌者需要会跳舞,然而真正的舞蹈却是很巧妙地顺著剧情里的情境,由专业的舞者来接手担任(例如《风流寡妇》第一幕的圆舞曲群舞),舞者若开口唱歌,也必定是寥寥简单的几句,需要逗趣的甘草人物时,往往用喜剧演员来担任,让他从头至尾只担任「说白」而不开口唱歌(像《蝙蝠》里的狱卒,《风流寡妇》里的Njegus),绝不会发生「万事通」的情形,如此才能确保各角色皆有专业表现,从而强化全剧的可信度与表演专业度。
然而当下台湾的「跨领域」却非如此,做法经常是让器乐演奏者配合剧情,展现肢体动作与说白,来做全面性的传达。但是肢体语言的训练怎么可能是几个月、几十小时的课可以训练得出来的?舞蹈动作更需要长时间形塑身材曲线与肌肉弹性,才能具有轻盈曼妙的步履与舞姿;口条与面部表情又是另一门专业,没有长时间的严格训练又如何能达到「剧场级」水准,成为赏心悦目的对象?就算真的有「万事通」,那也将是少数的个案,更非表演艺术日后训练的通则,否则音乐系入学考还真的得加考舞蹈、演戏等科目。
这类演出所呈现的结果,往往只是让观众惊讶地发现演奏家们除了一般常见的定点演奏之外,也会一面走一面演奏。然而由于受制于需要一面走一面演奏,音乐往往必须简化,否则将无法进行合奏,也无多余空间塞下其他的表演媒介。结果是音乐也被妥协简化掉,肢体动作也是凑合著音乐施展,多媒体因为无专业图像与美编人才操刀,所呈现的企图心多过实际执行面,更无雄厚财力付诸执行,演出规模过小更使得投资不切实际;试图「跨领域」面面俱到,结果反而变得平庸业余、综艺化。
团队单打独斗 无法产生优秀的跨界制作
音乐团体的本业与强项就是在于音乐,那么为何不全力彰显一己所能,却牵拖一堆、突显一己所不能。基本上来说,「古典音乐」中的器乐演奏曲,强调的是一种「专注聆赏」的经验,听者需要几乎全凭听觉掌握住音乐的进行脉络、形式与氛围,而透过演奏者赋予的细致色彩与语调表情,音乐所呈现的内容密度也需要能够吸引并满足听者当下全盘的心神。往昔的「跨领域」音乐在构思时就已经进行专业分工,进行谱曲时,作曲家也往往会留下一些空间让其他的表演艺术能够切入。以「芭蕾音乐」为例,它是一特殊种类的音乐,而且未必足够作为「专注聆赏」的「演奏音乐」,基本上它暗示著舞蹈动作与舞步种类,并且在剧情进展的脉络架构中,藉著布景与服装,与舞蹈动作及默剧形成有组织的「对位」。话说,不是每个写交响曲的作曲家都擅长写作芭蕾舞剧、歌剧或歌曲,每种「跨领域」的作品,都需要一种不同的特长与作曲技巧,不是凑合著做就能够产生足观的艺术品。全新的表演形式需要全新的艺术作品,也需要专精其中一项,但却能与他项合作的专业创作者投入,这是单一表演团队无力去承担的。
行之多年的「分级奖助计划」,因为奖助的对象是表演团队,所以间接地促使团队自己玩自己的,而官方又缺乏协调统一的艺术施政方向,且又缺乏媒合机制让不同领域的团体可以「跨领域」合作,整合出从创作人才、演出团队、演出资金,到演出场地的一条各团队可资依循的道路。在团队各自资金、人力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台湾现行所拥有的资源与制度,是无力结合各领域创作整合性全新形式艺术作品的;除非有良好的媒合与集资机制,并且回归作品本位,而不是团队本位,否则我们只会继续有著接二连三的尝试,而无法产生真正优秀的跨界制作。
旧作改编改写 也是需要关注的重点
除了上述这种「跨领域」的全新艺术形式与创作之外,对于旧作的改编与改写,可能也是目前台湾需要关注的重点之一。对于旧作改编而言,或许关键点不在跨界,而是在于如何妥善地进行改编与改写。巴兰钦(George Balanchine,1904-1983)在一九六二年,以孟德尔颂的《仲夏夜之梦》配乐为核心,加上孟德尔颂的其他音乐(包括:第九号弦乐交响曲,《阿塔利》序曲、「子与陌生人」序曲、《美丽的美露辛》The Fair Melusine,《第一沃普尔吉斯之夜》等),将之编写成二幕芭蕾舞剧《仲夏夜之梦》A Midsummer Night's Dream就是一个很成功的例子,为芭蕾舞台创造了一个能够反复上演、雅俗共赏的经典名作。旧作的翻新改写与crossover的转化合作,则提供了极大的发展空间,但是目前台湾的作曲家却甚少著墨于此一领域,使得音乐的拼图少了重要的一块。
对于往往必须改编以适应观众属性的亲子剧场而言,假如要用旧作改编,那就不妨参考「东方出版社」模式,改写世界名著,让儿童与青少年能够进入世界名著的世界;我们小时候不就是看这些书长大的吗?这类的做法并不需要割裂原作,也不需将多个风格、内容不相干的曲子凑在一起,找个故事大纲将它们串在一起,再加上一堆投影与演戏说白。处理不当时,这类的「跨界」弄得故事也未必精采可信,音乐也未必合适,甚至还连带地将这些原本应该被独立作为聆赏对象的音乐,降格贬抑成「电台广播剧」般的配乐。
这一切究竟所为何来?这样的改编真的对这些音乐作品公平吗?或许应我们应该扪心自问,这样做的出发点,究竟是真的想要将这些古典音乐杰作介绍给更多的人认识,还是就只在于考量票房市场?还是因为这些音乐本身就预留了这方面的空间?还是因为无法在演奏水准上拔尖,所以转向多元与横向复制扩充发展?台湾擅长专研烹饪技术,把较为次等的食材烧成美味佳肴,但是却不甚热中于追求几乎不须添加调味佐料、昂贵稀有的极品食材;艺术不就在追求那稀有纯粹的至高质感吗?
面对改变 表演艺术只能「跨界」以对?
就跟自然界的万物一样,任何表演形式或任何一个作品都有其生命演化史,从诞生到茁壮,从成熟到老化、死亡,虽然它可能不会就此完全消失,但是它也绝不可能永远维持「君临天下」的独霸态势,讲求直接与观众面对面的表演艺术,一定会随著时代的改变而变动,别无其他,只因为其身处之外在环境无时无刻不在改变,但「跨界」未必是面对这改变时的唯一答案,多媒体与剧场要素的运用也是作品结构与美感问题,而不是要或不要的问题。
巴兰钦说得好:「人们说舞蹈是抽象的,需要有具体的意义。但是当一个女孩子伸出手,而男孩子拥抱她入怀,其中自有其意义可言。双人舞就像是一段恋曲。然而,究竟你要多少故事呢?」或许我们可以把这话改写为:「人们说音乐是抽象的,需要多加上视觉与情节。但是当乐声响起,其中自有其意义。一段旋律、一组节奏、一块音响皆会牵动我们的感受。然而,究竟你要多么的『跨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