幻觉,即是把想像看成了实体。例如,只为展示某一部分而呈现的「自己」,会被误以为那就是「我」的观点和感受。最常见者,是经过修图的照片看多了,便把它植入脑海中,觉得真人看上去就是一样。Selfie(自拍)大受推崇,或手机必须拥有镜头,是切合这时代需求的例证之一:我们不相信镜子的那人是自己,我们选择了把镜头当作镜子,由于它才是可以由自己来决定「我」将怎样被看见的「眼睛」。
自我感觉良好,是这个时代的普世追求。
自我,本来是不断在衍生变化的个人发展。有心理学说把怎样看自己划分成从:一、本能需要;二、外界认同;三、自我要求的三种层次。第一种的满足感最容易得到,因为出发点就是具体的,物质的,没有就是没有,有了就是有了。虽然,有与没有的差别,还是不能全靠自己,像婴儿饿了只能以号啕大哭发出讯号,但没有人会不把照顾小生命视为应当的责任。
到了第二层时,得与失便没有那么简单。如果说,在第一层时,镜子让初生的我知道世上原来有另一个「我」,第二层便是从这种最基本的意识,进化成更深层的内心需求,那就是,我想成为怎样被看见的一个人。这跟饿了就要吃,困了就要睡很不同的是,为了成为希望被他人所看见的「我」,我们可以连饿也不吃——减肥;困了也不睡——po脸书的文章。而在「减肥」和「po文」以及更多不同种类可是殊途同归的行为背后,莫不是相同的原因:自我感觉良好。
把镜头当作镜子
也就是说,我们已经习以为常以别人的角度来营造那个有著「被羡慕、被喜爱、被崇拜」的自己。当中的「被」,尽管就是被动,但碍于「羡慕」、「喜爱」、「崇拜」都是因受到过度向往而膨胀,错觉导致幻觉之下,被动便成了「主动」,恍惚那个被建构出来的人,真的就是「我」。
幻觉,即是把想像看成了实体。例如,只为展示某一部分而呈现的「自己」,会被误以为那就是「我」的观点和感受。最常见者,是经过修图的照片看多了,便把它植入脑海中,觉得真人看上去就是一样。Selfie(自拍)大受推崇,或手机必须拥有镜头,是切合这时代需求的例证之一:我们不相信镜子的那人是自己,我们选择了把镜头当作镜子,由于它才是可以由自己来决定「我」将怎样被看见的「眼睛」。
角度的高低,光线的角度,全都可以在调校之下使一个人在看见自己时觉得满意。有趣的是,这双通过别人眼睛来看的自己,如果跟现实中的「我」落差太大了,直接受到冲击的还是其他人。就如一个人整形之后在镜中看见的自己,和别人所看见的他,可以是完全迥异的两副脸容。他或她再满意,也难以保证别人背著会问:为什么把自己搞成这样了?
答案也是那行字:自我感觉良好,太重要。
我没有不了解的自己?
难道要达致各方面都感觉良好是如此艰难,大家才会把时间全放在自导自演之上?Selfie仅属例子之一。更多的示范,在于任何时候任何种类的表达方式。譬如,艺术创作。
最近看到一部舞台作品,主轴是肢体表演,辅以语言表达,主题是人生中不能逃避的痛苦,是肉体的,也是精神的。理论上这样的演出之所以具有意义,应是创作者对平凡的事物,或生活中被忽略的议题有著个人化的体会与感受,才会把它们呈现在观者眼前。过程涉及两种目光,一是创作人想让观看者看见而借给他们属于自己的眼睛,但光靠创作者的眼睛看出去观看者的视角也必然有限,是以,创作人的视角也要提供自我反射,观看者才能从别人的所见,达到自我的看见。只是被看见的自我,不保证感觉一定良好。
上述提及的舞台作品,却是把自我感觉良好建立在目睹他人的痛苦之上。它以奇观作为手段,让苦难变成他者的感受,结束时满堂喝彩,是一种爽透了的集体认同。认同什么?就是创作人把观者放了在再一次被肯定的位置:我没有不知道的,不明白的,和不了解的自己。
文字|林奕华 戏剧创作始于1982年,除了舞台,也在其他领域追求启发与被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