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旧制作演出,时间大致不会有差别,完全可以预计,也可以准确地说出上半场时间、中场休息、以及下半场的时间长度。但对于新制作可就真不容易了,例如原本预计两个半小时的演出,可能到了最后变成三小时。这从剧院的角度来看,好像是增加了票券的价值,似乎是对观众有利,但往往有些观众可不会这样想,于是「害我回家太晚」、「坐车不方便」,都会成为客诉的内容。
古早以前,看演出就是去看演出,从没在意过演出时间的长短。有一回,老公问起,演出长度是否可以注明,以便让大家有所准备。我左思右想感觉似乎颇有道理,国外也不乏有这样的做法,于是当时在国家两厅院工作时,便提出希望开始增加演出长度的说明。
现在回想起来,要把总监的一句话当成一回事来处理,不知是会增加下面人员多少的麻烦。
新制作时间难估 迟到者入场点费思量
如果是旧制作演出,时间大致不会有差别,完全可以预计,也可以准确地说出上半场时间、中场休息、以及下半场的时间长度。但对于新制作可就真不容易了,例如原本预计两个半小时的演出,可能到了最后变成三小时。这从剧院的角度来看,好像是增加了票券的价值,似乎是对观众有利,但往往有些观众可不会这样想,于是「害我回家太晚」、「坐车不方便」,都会成为客诉的内容。
另外,半场时间的长度也会成为制作方与剧场方两边讨价还价的重点之一。上半场两小时会不会太长?如果是以年长观众为主的演出,会不会「不人道」?艺术的坚持与剧场的服务孰重孰轻?最后的决定往往就变成许多事前的提醒:「节目全长两小时,没有中场休息,提醒您务必先上洗手间!」「中途离席的观众,将无法再进入剧场,请您斟酌!」
迟到观众何时进场、是否可以进场,也考验著制作的设想。通常制作人会很客气地询问创作者意见,但有些敏感的创作者乾脆回答:「迟到就不用进来了!」可是制作人总是得为花钱购票的观众考量,如果拒绝他们观赏,就失去了一次机缘。于是只好放亮罩子,仔细衡量有哪个点可以「见缝插针」放人进场。
一般如果是落在演出五分钟左右,胃纳的迟到者不会太多,不是太适合,十至十五分钟就颇为恰当。但如果是廿分钟,就要看和整个演出时间的比例。若演出全长只有一小时,廿分钟后进场,对迟到观众值得吗?现场观众会不会感受干扰?这些不仅是让制作苦思不已的问题,更不用说,还有是否要二度开放迟到观众入场的提问,实在就更令人头痛了!
旧制作也有新想法 处处都是挑战
但如果你以为对于旧制作已经能够完全掌握了,其实也不尽然。艺术家愈靠近演出,愈会有新的想法,例如中场休息舞者需要换发妆,所以中场休息要延长五分钟;舞台地板中间能不能换成白色,以便提供惊喜。于是需要考量的状况变得更复杂了,到底是否要换舞序以便利换地板?是从「黑白黑」变为「白黑黑」?还是舞序不动,从黑换到白,再从白换到黑,总共更换两次?可是更换两次,那过场时间应该会增加?这些改变对于已预先公告的演出长度要如何处理?选择公告吗?那在哪里公告?演出前,在现场是否要再口头说明等等,都需要一一被检视。这些连锁反应影响到的人与通路,可真不是一句话就可以解决的!
所以艺术行政是面面周到,还是拿石头砸了脚,总在当下才能见真章!
文字|平珩 舞者不成,专家未满,艺术行政与教育的手工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