摊开今年上半年的剧场演出,光是「音乐剧」就足以让剧迷赶场赶不完。看似一片歌舞升平、欣欣向荣的台湾音乐剧,是不是终于迎来商业市场?不管是加演、重制或新作,另一个同样于商业表现会被拿出来讨论的「定目剧」,在过去10年的雷声大雨点小后,是不是终于有成功范例,可以在音乐剧这个类型里找到「定」下来的交会点呢?
一般提到定目剧,直觉会想到纽约百老汇与伦敦西区的模式:一个剧院、一出剧目、连续上演一段不算短的时间,如《歌剧魅影》、《狮子王》、《芝加哥》等都连演数10年。台湾的音乐剧虽然已经发展超过30余年——从果陀剧团的《吻我吧娜娜》与《天使不夜城》、绿光剧团《结婚结昏办桌》算起——但早期多为山头各自努力,土法炼钢,很多人对于音乐剧的制作都是「好像是这样做,然后就这样做了」。真正开始注重音乐剧人才培训与音乐剧正名,也不过是这几年的事情。(注)以目前规画最完善老牌的「TPAC台北表演艺术中心音乐剧人才培训计划」在2016年起步开办。紧接著台中国家歌剧院于2019年设立音乐剧平台,共同投入音乐剧人才培育。同年,音乐剧的开发被文策院列为重点项目,希望可以透过文策院出面整合,协助民间业者一同催生音乐剧定目剧。
立意良好,但有两个很大的问题:场地与观众!我们有允许长期入驻的场地与足够的观众来支撑一档音乐剧长销连演吗?要在台湾谈音乐剧的定目剧与商业性,或许要先改变一下我们对于定目剧的定义,也就是「欧美国家的定目剧概念不一定可以套用在台湾定目剧上」。于此,下文将拿目前最成功且最接近定目剧的两个例子来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