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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多数剧场演出将同时受到「公开映、演甄审委员会」的分龄评级与文化发展基金的内容规管。(莫兆忠 摄)

澳门多个演出团体于2023年9月25日收到文化艺术活动资助单位「文化发展基金」寄来的电子邮件,邮件以「2023年受资助活动/项目—温馨提示」为主题,信中提醒:根据资助章程规定,如受资助项目「涉及不雅、暴力、色情、淫亵、赌博、粗言秽语、影射或侵害他人之权利等不当成分」,资助单位可取消相关资助。邮件发出后,引起众多演艺团体及工作者强烈反应,并发表了一封由90多名戏剧、舞蹈及电影界人士及团体连署的公开信,以表关注。10月1日社会文化司司长回应传媒提问时表示,这是因为接获一些家长写信投诉,其子女观赏表演时因有不雅内容而引起不安,所以才致函提醒申请资助的团体。

澳门自1978年起已设立「公开映、演甄审委员会」,针对公映公演及公共娱乐的审别及进场提供意见,并设立与电影放映及戏剧演出相关的观众年龄分级制度。而自2023年起,文化发展基金在「文化活动/项目资助计划」申请章程的第12点中,首次在基金可驳回申请、「不进入评审程序」的情况中列明:「活动/项目涉及不雅、暴力、色情、淫亵、赌博、粗言秽语、影射或侵害他人之权利等不当成分」及「活动/项目内容涉及危害国家安全、违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两点。由于澳门绝大部分剧场演出活动,均受文化发展基金资助,也就是说,日后在澳门上演之大部分剧场演出,将同时受到「公开映、演甄审委员会」的分龄评级,以及文化发展基金的内容规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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