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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起:陈建成、王靖惇、张刚华
焦点专题 Focus 台湾,有了台北戏剧奖! 业界观点最速报

台北戏剧奖,他们怎么看?

陈建成、王靖惇、张刚华

编剧、国立台北艺术大学戏剧学系助理教授

陈建成:让更多优秀的编剧与剧本作品被认可, 为大家所知

作为一位剧场工作者,期望台北戏剧奖的成立能活络台湾现代戏剧的生态,提高舞台剧作品的讨论度以及观众的参与度。而作为编剧,也注意到戏剧奖当中包含了「最佳编剧奖」,这个奖项的设立,我相信对于目前的剧场编剧生态会具有正向的效果。

以往,与剧场编剧相关的奖项,通常是出现在文学奖当中的舞台剧剧本奖,然而,文学奖会规定作品必须尚未公开演出,因此已经演出的剧本就无法参与评选。此外,以目前文学奖的生态来说,虽不必然,但仍倾向于是作为新锐创作者的作品面世管道,因此在名单上,很少会看见已经有相当创作经验的编剧,另一方面,当然也是因为这类型的编剧,有更多资源寻求演出机会,不需要依赖文学奖。但同样地,也因为少了评选奖励管道,这类型的优秀编剧作品,可能就会因此被忽略。除了文学奖之外,与戏剧相关的奖项有知名的台新艺术奖,不过台新艺术奖并未细分奖项,而是以作品整体演出来评选,并不必然会侧重编剧的表现。因此,可以说台北戏剧奖的编剧奖项涵盖的是过去可能较不会进入评选奖励的作品,而透过此新的机制,将有机会让更多优秀的编剧与剧本作品被认可以及为大家所知。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奖项设计,在作品奖部分,区分了最佳戏剧奖、最佳音乐剧奖以及最佳独立精神奖,而在个人奖项表演的部分,也区分了戏剧与音乐剧的最佳男女演员奖。从这边可以看出,台北戏剧奖在规划之时,就已经考虑到戏剧与音乐剧的差异,以及从普罗通俗作品到独立实验作品之间的光谱。不过,目前最佳编剧的奖项只有一项,并未加以细分,因此可以预见在评选过程中,会出现不同形式与品味风格的作品同台竞逐的现象。或许,随著未来作品的成熟与数量的增加,以及为了提升奖项的专业性,可以考虑区分戏剧作品与音乐剧作品的编剧奖项。至于编剧作品有「独立精神」与否,并没有区分的标准,较难在奖项设定上区分,也因此最佳编剧奖的得奖者如何选定,也会反映出台北戏剧奖对于何谓「最佳」编剧的认定,这可能会成为台北戏剧奖的定位,但也可能因为每年评审的取向或整体风气的不同,而每年产生差异。

无论如何,台北戏剧奖所设立的编剧奖项,将有助于提升剧场编剧专业的能见度,并对优秀剧作家产生鼓励效果。而得奖作品的评选与决定过程,也可能会带起针对剧场编剧形式、内容与品味取向的进一步讨论,而乐观来说,这都将对剧场生态带来正面积极的意义。

陈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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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场编导演

王靖惇:多元,或许会成为台北戏剧奖的最大挑战

几个礼拜前甫结束《同栖时间》在国家实验剧场的演出,剧中探讨一对同志恋人,意外发现彼此是同父异母的兄弟,这份禁忌的感情将何以为继?如何结局?为了强化这份挑战道德边缘的关系,导演手法上决定忠于剧本,如实呈现剧本中的兄弟性爱场景。演出后不少观众回馈:「亚洲地区,大概只有台湾可以呈现这样的表演。」

在台湾从事表演艺术,最难能可贵的就是创作上的自由,各种类型、各种题材、各种形式,都可以几乎不受限地跃上舞台,展现丰富多变的样貌,但这份难得的多元,或许会成为台北戏剧奖的最大挑战。当形式各异的演出进入评选,该如何广纳百川,提炼出入围与得奖名单,会是复杂庞大的工程。例如,演员奖项虽有区分戏剧与音乐剧,但如特技马戏、小丑、或者包含文本形式的舞蹈表演者能否纳入竞赛,该如何放在同一个标准互相较量?尤其势必受到瞩目的第一届得奖名单,会否在里面窥见某种主流形式,从而影响未来创作者的方向,是值得观察的一件事。

从赛制来看,虽然初审的观众代表遴选标准仍有待观察,但纳入一般观众的意见,或可反映出专业与大众之间可能的异同,未尝不是好事。报名资格的演出场地限台北公有房地之剧场,虽然可能因为是首次办理,在资源有限的状况下,保守地限缩报名资格,但正如前所述,许多精采惊艳、别具特色的演出,未必是在典型剧场发生,期待未来若有更充分的资源,能放宽此项规定。另外,演员奖项每个演出只能报名两位,主配角一起评选(也就是不论剧组演员人数多寡,男演员只能报名两位、女演员只能报名两位),此举作为剧团方,实在是很大的为难,形同剧组必须先自行评选出认为值得报名的演员,容易造成剧组与演员之间的疑虑。虽然不限名额势必造成评选的复杂度,但仍建议不应有所限制,让有意愿角逐的演员都有被讨论的机会。

但无论如何,台北能够率先举办戏剧奖,鼓励表演艺术从业人员,是值得肯定的一件事,即便第一届未能尽善尽美,也会期待每一年都能持续进步,体现台湾多元包容、创作自由的可贵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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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靖惇

明日和合制作所共同创办人

张刚华:官办奖项能否挑战西方移植过来的审美机制?

在北艺大戏剧系的训练过程中,课堂练习的经典文本如《婚姻场景》、《罗密欧与茱丽叶》等,都要我们以顺性别为最大前提的情境下去处理角色,当然这不是一刀切去否定学院在角色经营背后的动机、关系、调度等层面的训练,我更想讨论的是它对于审美价值的影响。

这次台北戏剧奖中的个人奖项包含「最佳男演员」、「最佳女演员」,在发布记者会强调可以按照剧中的角色报名对应之奖项,台北市文化局长蔡诗萍举出陈亚兰获得57届金钟奖最佳男主角作为例子,在此暂不斟酌「演员」与「主角(角色)」两者所指涉对象的不精准,仍可理解该奖项初办之际企图对戏剧创作中的性别多元递出橄榄枝。然而,「最佳男╱女主角」却是当代单面向审美价值的注脚。

在我受戏剧系训练的经验中,从未觉察任何一位老师对于学生自身的性向进行评价,但在整体的训练机制中,对于顺性别异性恋所主导的审美价值却是难以撼动的。譬如有阴柔特质的男演员呈现经典文本中的顺性别异性恋男性角色会被质疑,抑或是外型不符合经典女角的女演员也会被质疑,这些经典男女主角的角色诠释无法被挑战,不符合这些条件的学生只能去演如今所说的配角。当然,我想指出的不是配角是负面的、被否定的,也并非企图颠覆所有经典文本中男女角色其背后的文化或历史脉络,而是这一套从西方移植过来的审美机制,在台北是否能透过一个官办奖项的成立提出挑战?

蔡诗萍在记者会中表现出对剧场产业的积极作为,在台湾大型表演艺术场馆林立的现下,一个剧场艺术奖项的成立可能是一个重要举措。但是台湾表演艺术展露出的多元价值是否会因此被压缩走向二元性的男与女、好与坏,这是需要持续观察的。那些非男女主角取向的演员,或许在离开学校之后已凭借自身的表演能力在现今剧场界站上了特定的位置,但是在「最佳男╱女演员」奖项背后的审美价值中,可否让其不在台北戏剧奖的「演员」奖项缺席,是我引颈期盼的。

张刚华
本篇文章开放阅览时间为 2024/07/01 ~ 2024/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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