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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杰✕郑嘉音《甜眼泪》阶段呈现。(国家两厅院 提供)
特别企画 Feature 犯罪,只有罪恶?──犯罪事件的跨域戏剧改编

从「奇情与怪诞的警世」到「内心与社会的探索」:犯罪纪实改编戏剧的内涵转变

犯罪事件的纪实改编,一直是戏剧的重要取材。

若要追溯,无论东西戏剧都可见数千年以上的案例,只是较难辨认事件本身的真实性与来源、剧作家的取用管道与意图等,因此无法准确梳理脉络。其中,事件本身的杜撰、口传过程的失准等都难以辨认「真实」与「虚构」的界线。直至报刊杂志兴起后,才有彼此参照的可能。以台湾为例,在大正15年(1926年)台南运河完工后,发生不少男女因感情问题投河自杀的事件,被记录于《台南新报》和《台湾日日新报》中;后续在1930年代,便已有歌仔戏以此为题进行改编,以口白为主,穿时装,再加上当时的流行歌曲,近似电视8点档。当时一定要唱的曲子是〈运河悲情曲〉、〈运河哭〉,后来也成为歌仔戏中的流行曲调。二战之后,亦有电影出现。这类创作陆续出现于歌仔戏「时事剧」,在1930年代内台商业剧场兴盛时期同步兴盛,时事新闻往往在发生当天就被演出。

取材社会事件,多半带有噱头成分,能与观众产生有效的共鸣,于是故事内容也重在「奇情」、「怪诞」,甚至多半带有腥膻色成分。

1979年,台湾电视史出现了第一部警匪电视剧《天眼》,以单元剧方式呈现。虽无法完全确认其中改编自真实案例的比例,但在每集故事剧末作结时,都会安排评论人金培凯讲出固定台词「老天有眼,可以明察秋毫」,明显有劝诫观众不可作恶的意图。并在中期后,《天眼》会于各集播出后增设单元〈天眼追踪〉,公布重大刑案的通缉犯照片与资料,呼吁民众提供破案线索。因此,背后的企图愈见明确,且连动真实与虚构间的呼应关系,而以「劝世」与「警世」为目的。

其他如《台湾灵异事件》、《蓝色蜘蛛网》、《玫瑰瞳铃眼》、《台湾奇案》等单元剧都在1990年代红极一时,其中担任单元剧主持人、或引言人的盛竹如、郭美珠等生产出不少金句,其功能多半延续了《天眼》中的金培凯角色,同时也略带传统「念歌」的特色(后来的电影《血观音》直接邀请杨秀卿表演念歌,更突显与借用其劝世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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