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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之前,我们首先是读者。
还记得我跟你聊过,中学时期的阅读和写作,有两位作家一直在我身边盘旋,朱自清和徐志摩,一个言简意赅,一个辞藻丰丽。你笑了笑,都什么年代。我笑了笑,记在心底的句子,能凿穿时空。
朱自清的散文〈背影〉写父亲送儿子到车站,又想帮儿子到月台的栅栏外买橘子,他是这么写的:「我看见他戴著黑布小帽,穿著黑布大马挂,深青布棉袍,蹒跚地走到铁道边,慢慢探身下去,尚不大难。可是他穿过铁道,要爬上那边月台,就不容易了。他用两手攀著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朴实细腻的文字让父子的情感在情景交融中自然地流露出来,每每读到,依然心里有个深深的回响。徐志摩的新诗〈再别康桥〉描述康桥游历的感受:「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地来;我轻轻的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那河畔的金柳,是夕阳中的新娘;波光里的艳影,在我的心头荡漾。」全诗4行一节,意象丰盈纷陈,韵律柔和轻快,仿佛读著读著就哼唱起来,声音在眷恋和遗憾中流连。
有段时间我竭力模仿他们的文体,试图捕捉这两种文字的气息,写著写著,就发现自己写入迷航,要不一连串动作描绘的细节无限放大,要不各类形容词层层叠加,到底在写什么,发现自己也不晓得,真的是满纸荒唐言,挤不出半点灵思。我家里开餐厅,自己试过一次最疯狂的调味,就是把美禄雀巢奶茶咖啡粉全部混在一起,入口那一刻,两眼乾瞪,终于明白,味道不是愈多愈好,比例失衡,再好的材料也陷入混乱。
于是回头再好好看一次两位作家书写的文章,去了解他们写得精妙之处。朱自清在写父亲攀爬月台之前,先铺陈了儿子对爸爸的不谅解,其后目睹他的背影为自己买橘子,内心压抑的情感就被动作牵引,一发不可收拾;徐志摩如此再而三书写康桥,是里头惦记著曾有的人与事,是他的精神依恋和心灵家园,全诗以错落有致的词组引领读者跟著哼唱,心情就随著微波荡漾。
毕竟,文字不是硬邦邦的方块字,不是咬文嚼字。下笔有所感,动作的铺陈有所依据,细节就不会空中楼阁,无根蔓延。铺垫就是一层一层带你进去,等你意会,你已经跟作者同行。于是书写的地点就不只是一个场景,而是与自己有关的所在。就这样,一篇一篇地磨练,慢慢慢慢地,对书写这件事情开始有了感觉。有所感,下笔就不再徬徨。文章终究跟人的秉性有关,所谓「文如其人」,不是「文如他人」,语言的温度与节奏,往往跟一个人的气质息息相关。如此如此,应该算是我写作的起步吧。
毕飞宇曾这么说:「什么叫学习写作?说到底,就是学习阅读。你读明白了,你自然就写出来了。」他相信阅读是需要才华,才华不是天赋,而是有文字敏感度。他认为,「人家的小说好在哪里你都看不出来,你自己反而能把小说写好,这个是说不通的。」辨识力先于创造力,阅读其实是座标,如果我们在童年时期或青春时期有充满的学习,这个座标就能慢慢打磨成某种直觉,帮助自己在某些时刻的判准,甚至能持续精炼这个座标。
于是,从模仿文学大家的文体到尝试发展自己的写作路数,从朱自清、徐志摩到遇见鲁迅,每个转折都是一次视角的移动、修正、深化,也让自己从关注自我内在走向对他人的理解和凝视。关于鲁迅的文章,谈论者车载斗量,这里只提最初的印象撼动,就是从鲁迅文章意识到:写作是有对象的。有对象,意味著有个他者在你心中,你有话对他说,你掂量著彼此之间的关系、距离和影响,正如鲁迅文章里常鞭挞的国民性和民族性。那时才突然明白,写作不仅是自我表达,更是一种关系的建立,里头有提问、聆听、介入、回应的途径。文字意义之所以饱满,正在于递向那尚未抵达的远方,等待回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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