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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洛的《殺豬狀元》稱得上歌仔戲典型風格的上乘之作。左為飾胡山的陳雅妮,右為飾黨金龍的陳雅真。(河洛歌子劇團 提供)
歌仔戲篇

現在絕不是最壞的時代

從表演語言的角度論歌仔戲的「道地」

對歌仔戲談「傳統」、「道地」,有時實在太沉重,它何曾有過定於一尊的「典範」呢?將台語的生動之美發揮得淋漓盡致的《殺豬狀元》固然當得起歌仔戲的上乘之作,但現代人對戲有更多元的要求,當代的創作者絕對有機會以動人的作品重新定義當代歌仔戲的「道地」。

對歌仔戲談「傳統」、「道地」,有時實在太沉重,它何曾有過定於一尊的「典範」呢?將台語的生動之美發揮得淋漓盡致的《殺豬狀元》固然當得起歌仔戲的上乘之作,但現代人對戲有更多元的要求,當代的創作者絕對有機會以動人的作品重新定義當代歌仔戲的「道地」。

對台灣來說,歌仔戲絕對是一個獨特的存在。因為,它用以表演的語言——無論你稱它作「台語」或「閩南語」,即使它的腔調起碼可細分為「泉州腔」、「漳州腔」,都無妨這個語言曾經是這塊土地上最多數居民之母語的事實。憑著這點,歌仔戲在台灣無孔不入:廟會節慶祭祀需要酬神,它搭起外台扮儀式,並不遜於亂彈,還比講「官話」的亂彈通俗娛人;早年有戲院,今天有劇場,不拘場地簡陋或繁華,也不管戴的是娛樂或藝術的帽子,它就是能進去賣票表演;從電影、廣播到電視,台灣每一種新式媒體崛起之初,幾乎都是第一時間就結合歌仔戲,更足以佐證它的「賣相」。因為無孔不入,歌仔戲的身上有著極駁雜的大眾流行文化的印記,它的從業者只想它活著,並不志於讓它成為表演藝術中「獨一無二的存在」,雖然如此,語言聲腔仍然很自然地為它形塑出分明的劇種特色(註1)。

當台灣人和台語拉開距離之後

所謂「地方戲」對在地民眾的意義絕對是獨特的。因為,台上的人用以表演的這種語言,台下的人同時用它生活著,「活」在觀眾當下生活中的母語、方言,藉著「生活」織密細膩且生命力飽滿地演化著,因此對他們來說,那聲腔不僅僅是一種純表演性的語言,由該聲腔衍生出來的表演形式會有一種沒有距離的寫「實」性,便於直取他們的共鳴。歌仔戲之於台灣如此,粵劇之於廣東、香港,乃至於今天中國大陸各省地方小戲仍能在各地農村風行不已(註2),都是基於這個道理。

不過在台灣,台語的客觀情勢變化了很多。歷經日本殖民政府和國民政府戒嚴時期的「國語政策」,台語早就退化到只剩下生活語言,長期以來,受教程度較高的人用來思考、溝通的第一語言,大多都是國語;而「全球化」的潮流無疑將使台語更邊緣化,這幾年才硬生生排進學校課程的母語教學,難免要事倍功半。但另一方面,台語又以「另類流行」在台灣的流行文化裡演進著,只是,大家熟稔的是政治人物或是流行歌手伍佰的台語,對現在的台灣觀眾(尤其是年輕人)來講,他們和「楊麗花式」的歌仔戲台語的距離,恐怕不見得與京腔崑韻距離短!這一代從事歌仔戲創作、表演的編劇、演員,也終不復有前輩賴以生活、積累專業知識的台語本能!

當台灣人和台語文化拉開距離之後,當劇場和特殊「文化場」普遍接受「字幕」和演員共同演出之後,再要評論某齣歌仔戲夠不夠道地,是否需要新的判準?且放下「家鄉戲」情懷,筆者試從表演藝術的角度,省思台語(文)在當代新編歌仔戲中所謂「道地」的問題。

《殺豬狀元》將台語之美發揮到淋漓盡致

如前所述,台語之於歌仔戲乃根柢性的關聯,歌仔戲再善變,都不至於變到作為劇種之本(註3)。台語的聲調、節奏形塑了歌仔戲唱詞、賓白的格律以及曲牌、音樂的特色,母語、方言所承載斯土斯民的宇宙觀、生命觀、審美觀,更直接影響歌仔戲深層的價值觀和表演風格。此種典型風格的作品,可以《殺豬狀元》為代表。

《殺》劇描寫名為胡山的豬販子,偶然救了上京赴考的黨金龍,兩人結成兄弟;金龍以假名「朱文進」考中狀元後,竟拜時為宰相的殺父仇人楊獵為義父,為保錦繡前程,他不認拜弟,棄老母於不顧,胡山偶然救了黨母及其女黨鳳英,黨母擁有國寶夜明珠,胡山因獻寶有功,受封為狀元,金龍前來奪寶不成,頓悟前非而自刎身亡。從思想內涵和編劇技巧來看,《殺》劇傳達的無非是「人在做,天在看」的小老百姓哲學,人物是善善惡惡的一元類型(如黨金龍的認賊作父和幡然悔誤均無足夠的心理琢磨),情節轉折多靠「巧合」,而不是當代新編戲進一步追求之緊實、合理的設計。儘管如此,《殺》劇卻非常好看,而且足當歌仔戲的上乘之作,因為它將台語的生動之美發揮到淋漓盡致,這也是為什麼大部分的情節「走」在黨金龍身上,主角卻是以「丑生」應工的胡山無疑。

胡山在整個戲當中,滿口「四句連」(註4),又因為他是個豬販子,他的所唱所言,大量且十分巧妙地與「豬」勾連。例如黨鳳英對胡山日久生情,向他暗示想嫁他一段:

鳳英:小妹不嫁要住厝內,不與阿兄…阿母來分開。

胡山:阿母是我該奉待,小妹不嫁不應該。

鳳英:我決心不嫁出去,要與阿兄永相依。

胡山:小妹講話真無理,飼查某子就像在飼豬。

鳳英:啊!你怎會這麼講?

胡山:大隻生成要上市,才不了(編註:蝕)潘了蕃薯。

鳳英:原來阿兄驚我吃了米,我偏偏要做鎮椆(編註:佔住砧板)豬

當胡山懂鳳英的意思之後,手足無措,自道「嘴舌都打結,比在台豬較食力」,後來皇帝下聖旨,封他為獻寶狀元,要他遊街三天,誇官亮寶,他接旨後第一句話就問:「我要殺豬賣肉,去街路遊三天,無賺錢要食甚?」此類的妙語如「豬」不勝枚舉,既突顯主人翁的專業,也表現出小民「暢樂」、憨厚的本性。

 

訴諸對語言直觀感受的看戲方法

傳統戲經常朝「聽覺」上去開發諧趣,《殺》劇在合情合理的脈絡裡,讓這個傳統技法獲得高度的彰顯。例如,因胡山誤揭尋寶的皇榜,宮廷衛士找上門來,要他交出夜明「珠」,他會意成「豬」,故有以下對答:

胡山:豬啊!阮講豬,恁講豬(編註:台語的「珠」音同於國語的「豬」),你要大豬也豬?是要公豬抑母豬?是要瘦豬抑肥豬?

 

衛士:唉!我要寶豬!

胡山:哦!我知我知,阮講豬母,恁講母豬。

衛士:不是寶豬,是一粒圓圓的寶豬!

又如胡山在學朝官儀規一段:

校尉:老爺!屬下做給你看…(示範)來啊!

胡山:(學)來啊!

眾衙役:在!(肅立聽命)

胡山:(學)在!

校尉:老爺,屬下要「在」,大人不用「在」!

胡山:大人不「在」,不就扛去埋?唉,還是台豬較實在!

校尉:請大人更衣!

胡山:宮衣?是要拜七娘媽,抑是大老公好兄弟?

只要演員的唱唸作打揮灑得開,這些「玩」語言遊戲的段子都可以得到滿堂彩。觀眾喜歡《殺》劇,或許有部分是對「善惡終有報」的認同,但更多是因為胡山的語言表演讓人酣暢開懷,那種酣暢開懷是直觀感受,不需要訴諸什麼戲曲知識,而這正是從過去到現在,最多數人看戲的方法。

若用《殺豬狀元》為歌仔戲「道地」的判準,這十餘年來眾多的劇場歌仔戲作品恐怕都要慚愧。再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倘若觀眾只喜歡看這種典型的歌仔戲,那歌仔戲早該從劇場消聲匿跡。而事實卻不是這樣的。

語言在演進,過度崇古是迷思

嚴格來說,我們所看到的《殺》劇並非完全的新編戲,而是大陸閩南劇種如高甲、薌劇共有的劇目,經河洛歌子團整理、精煉、再呈現的。因此,劇中渾然天成的台語,客觀講,應該是在流傳和不斷搬演中,由各劇種劇團集體沉澱出來的結晶。而風格相近、成形過程相仿而稱得上佳作的,在台灣可見的還有蘭陽戲劇團的《錯配姻緣》。這類作品不只年輕一輩的編劇創作不出來,資深的前輩編劇也力有未逮,否則不會曇花一現難再得。

而顯然,觀眾也不獨鍾此味。一來,是因為這種戲的酣暢趣味奠基在觀者對台語的直接感受力,而現在看歌仔戲的觀眾未必這麼懂台語;再則,今天大多數的觀眾不是只看演員表演,他們會要求這個戲敘述新穎、結構完整、人物鮮活、情理俱在,更嚴肅的人甚至希望從戲中得到一個可供玩味、思考的啟示,也就是思想的內涵。正因為現代人對戲有如此多元的要求,每個劇團都有機會做各種試驗,從不同的角度切入觀眾的心,相形之下,語言「道地度」對觀眾喜不喜歡這個戲,便沒那麼決定性了。

這麼說,並不意味著歌仔戲編劇的台語(文)專業不再重要。對戲曲來說,語言(文)的經營不是雕蟲小技,相反地,它是表演的一環、甚至是思想主體,所以在新的語言生態中養成的新一代歌仔戲編劇,對於台語功力仍須以專業標竿來自我要求,不能絲毫輕忽鬆懈,否則,便會寫出一派國語、中文的語法,看似滿篇文采洋溢、其實台語的靈動盡失的作品。

這麼說,也不意味著「古典」台語是歌仔戲的無限上綱。筆者倒是以為,有些人一味追索老藝人外台演出時的吐字用語,認定那是不能篡動的「正港」台語,還依此否定台語文在歌仔戲另類發展的可能,是沒有體察到歌仔戲在當代新處境而有的迷思。過度「崇古」對歌仔戲並無好處,筆者的理由有三。其一,像很多搶救民間藝術(尤其是表演藝術)的計畫把該藝術的「晚景」當成「最傳統」的荒謬一樣,目前外台歌仔戲保留的是不是台語的精髓,本身就很值得商榷。其二,語言原本就是不斷演進的,我們固然痛惜很多台語精髓(如諺語)或因長期不用而流失,或因它所依附的環境消失而自然死亡,但舊的失去了,只要這個語言還有生命力,就可以再有新生,實宜用平常心向前看。其三,實際從劇本語言(文)來看,每個時代都有每個時代的局限,現在絕不是最壞的時代。

歌仔戲在現代劇場的文學挑戰

以四、五○年代在內台歌仔戲引領風騷的拱樂社的劇本為例,當初,這些劇本都是拱樂社重金禮聘最好的編劇寫的,今天回顧之,除非著意重返內台,否則這些劇本只有研究價值,而絕無被現代劇場觀眾接受的條件。且引當年從舞台紅到大銀幕的《金銀天狗》中,一段雍正皇帝和年羹堯將軍的一段以「四句連」對答來看:

雍正:真真有影戰策好,征剿暹羅奏凱歌,

今日班師回返倒,這是御弟你的大功勞。

羹堯:謝萬歲!微臣再有啟事來,羹堯這個入金階,

聽見斬斬殺殺為省代(編註:什麼事),不知愛將何人掠去台?(註5)

在拱樂社劇本中,不論演員扮演的角色是王公貴族或是一般村夫村婦,大家的口吻、用詞都一概是這種通俗、口語的風格——這是那個時代庶民觀眾家常的語言風格,拱樂社把它搬到舞台上,化入錯綜複雜的連本戲情節中,獲得很大的共鳴。但對現代有字幕輔助(或干擾)的劇場歌仔戲而言,這種「拱樂社式」的歌仔戲語言不但太淺白,有的甚至露骨到至為不雅,豈能合時宜?

或謂,如果現代劇場沒有字幕的配備,新編京劇的代表作《曹操與楊修》.未必能如此火紅地被接受,因為光是首場一開幕讓曹操吟誦短詩「明月之夜兮,短松之崗,悲歌慷慨兮,悼我郭郎!天喪奉孝兮,摧我棟樑」,就沒幾人能聽懂(註6)!有字幕的劇場雖終究是劇場而非案頭,但字幕的出現,意味著包括歌仔戲在內的當代戲曲創作,有新的「文學」挑戰,從正面來看,這也是歌仔戲前所未來的創作空間。而筆者認同的歌仔戲之文學,不是案頭上的作詩填詞,而是「韻文唱詞寫得看似明白如話,其實是深厚的文學功底孕育而出,節奏感十足,戲劇感十足的戲劇的語言」(註7),往這個大處去追求,肯定要比計較某句詞是不是道地台語來得有意思。

本文僅舉語言之一端來討論歌仔戲的所謂「道地」,便可見對歌仔戲談「傳統」、「道地」,有時實在太沉重,它何曾有過定於一尊的「典範」呢?每個時代的台灣觀眾用票房指出的方向,就是歌仔戲的「道地」。

(本刊編輯 施如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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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1.歌仔戲在台灣成形,回流中國大陸閩南一帶所形成的「薌劇」(一稱「歌仔戲」),因為文化差異和薌劇採小嗓表演的關係,也與台灣歌仔戲有鮮明的差異。

2.見李季紋〈業餘群星,小戲發光—中國大陸「群星獎」與其農村小戲趨勢〉,本刊第一二四期, 69-71頁。

3.在日治時代後期的皇民化運動中,歌仔戲團講過日語,民國六○年代,華視也曾出現過國語歌仔戲,此皆因政治力迫使所致。

4.「四句連」泛指以四句為一單位、句句押韻的口白。 

5.參見邱坤良主編《傳統戲劇輯錄‧歌仔戲卷‧拱樂社劇本》(2001年:國立傳統藝術中心出版)。

6.參見徐城北《京劇春秋》(2001年:台灣商務出版),頁102。

7.這是戲曲學者王安祈形容編劇陳西汀寫作《王熙鳳大鬧寧國府》的功力,筆者認為這個方向很適合歌仔戲,故引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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