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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藝術團體,會因為提供了團員最基礎的保障,或許在追求完美的藝術呈現掌握了加分之鑰。圖為 瑞士蘇黎世芭雷舞團《郭德堡變奏曲》劇照。(國立中正文化中心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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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三歲,跳舞三十年

團隊經營多數以「量入為出」為財務運用準則,但換個腦袋想想「量出為入」是否可能才是長遠經營的基礎思考,而勇於面對應支付的固定成本與開銷,相對地或許節省了機會成本,以及不易掌控的變動成本。但因為提供了團員最基礎的保障,或許在追求完美的藝術呈現掌握了加分之鑰。

團隊經營多數以「量入為出」為財務運用準則,但換個腦袋想想「量出為入」是否可能才是長遠經營的基礎思考,而勇於面對應支付的固定成本與開銷,相對地或許節省了機會成本,以及不易掌控的變動成本。但因為提供了團員最基礎的保障,或許在追求完美的藝術呈現掌握了加分之鑰。

一九八九年前往費城參加全美舞蹈會議,在一個經理人會議中,來自全美五,六十個舞團經理逐個說明舞團營運現況,包括收入規模,財務來源比例,負債比率,舞者支薪狀況,一輪下來經統計,驟然發現舞者最少的只領三十二週薪水,最多的全年領四十六週薪水,當我說明雲門舞集正逢暫停,但往年皆支付十三個月薪水時,全場譁然。但其實我們是迫於國內市場環境問題,若不按月付薪,舞者生計立刻會有問題,且若不排練,不提供訓練課程,舞者在外面也無法獲取專業的訓練。當然一個更實際的狀況,是我們的薪資水平落後別人一大截,是舞者的堅持與熱情撐持著舞團的營運。散會時,多人特別向雲門舞者致敬,匆忙間,反而是我的疑團未解。

如何讓專業表演者有所保障?

不久後在洛杉磯巧遇前雲門舞者加入當地舞團,央求我陪她前往洽談簽約,在談妥權利義務各項事宜後,舞團經理拿出數張表格請求簽名,我探頭一看是失業救濟金申請表格,納悶著正要握手祝福雙方合作愉快,怎麼就觸霉頭,只見對方不疾不徐緩緩道來,原來舞團雖然簽年度合約,但每年因隨著演出季節的安排,只支付約四十週的薪水,所以不支薪的日子,舞者可領失業救濟金,額度可達正常薪資的一半,不排練時還可打零工,或另接短期工作,零零總總加起來不至於比領全薪時差。加上因環境成熟,舞者隨處可付費上課,因此專業訓練不至中輟。

一九九○年代中期,雲門赴德國演出,主辦單位派來的接待人員,年青小夥子,身手矯健頗有舞者架勢,探詢之下,果真是動身體的人,但因膝蓋受傷,不能再上台,所以加入藝術輔導就業專案,未來將朝劇場幕後工作發展,同時接受電腦課程訓練。回國後,與國內演員,舞者們聊起來,大夥又是好生羨慕。

與其羨慕德國照顧藝術工作者的完整配套措施,或思考為何國內相關文化機構不能就創作人才培育積極發展整體規劃,倒是想先就自己可管控範圍思考,團隊究竟是否養得起專職的演出工作者,或是還有其他可運用的資源,例如:勞委會的永續就業方案與藝術團隊可能產生關連嗎?依據二○○二年的表演藝術生態統計中指出,表演藝術工作者目前平均月薪約為二萬五千元,佔一般平均薪資的六成左右,能否先以此數字作為團隊經營人力資源的基礎依據呢?

「量出為入」的經營思考

假設一個團隊固定聘任三至五位專職的藝術工作者,薪資水平希望能達到一般的七,八成,以每月每人平均三萬元來說,每月人事薪資的固定開銷將在九萬元至十五萬元,再加上一至二位的專職行政,房租,管銷費用,每月控制在十萬元左右,全年所需固定營運成本應在二百二十萬至三百萬之間。若其中的40或50%可透過公部門補助彌補,剩下的一半希望由票房盈餘負擔,是否可依此推算出全年應演出場次,推估票房應達成目標,預期應獲得補助,以及可能產生的資金缺口,再來思考應由尋求贊助,設法增加票房,或節省製作支出來達成預定的票房結餘。

以上的計算仍可加入不同的思考,若支付全薪仍有難為之處,可以採短中長程的規畫,先由每週工時二十小時,或三十小時開始,再逐步推進至全薪專職的狀態。因受限於經費不足的困境,團隊經營多數以「量入為出」為財務運用準則,但換個腦袋想想「量出為入」是否可能才是長遠經營的基礎思考,而勇於面對應支付的固定成本與開銷,相對地或許節省了機會成本,以及不易掌控的變動成本。但因為提供了團員最基礎的保障,或許在追求完美的藝術呈現掌握了加分之鑰。

在某次公開場合,一群舞者各自簡介舞齡,聽到最深刻的一個說法是:我三十三歲,跳舞三十年。任何一種藝術成就都是藝術家們經年累月的紮實功夫累積而成,甫獲得國家文藝獎的李靜君,三十八歲,舞齡二十五年,在訪談中提及,二十一年前初入雲門舞集,起薪是每月四千元,數字微薄,但總是個起步,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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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慧玟
現任雲門舞集舞蹈教室執行長
台灣表演藝術聯盟理事長
雲門舞集文教基金會資深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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