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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奕華導演的《大娛樂家》,邀請藝人梁詠琪主演,大談娛樂圈趣事。(非常林奕華 提供)
特別企畫 Feature 看!音樂劇的流行密碼

你來我往,打造魅力新舞台

在跨界中看見未來 香港流行音樂劇型態多元

從《雪狼湖》、《人神鬥》、《行雷閃電》到《大娛樂家》等,流行藝人跨足表演藝術劇場演出,或是以戲劇情境營造概念音樂會,這樣結合音樂與戲劇的「音樂劇」或「音樂+劇」的演出,已經屢見不鮮。流行音樂人都認同,音樂劇有助提昇其地位與創造力,儼如年度金曲頒獎禮以外,另一份個人創作成績表。

從《雪狼湖》、《人神鬥》、《行雷閃電》到《大娛樂家》等,流行藝人跨足表演藝術劇場演出,或是以戲劇情境營造概念音樂會,這樣結合音樂與戲劇的「音樂劇」或「音樂+劇」的演出,已經屢見不鮮。流行音樂人都認同,音樂劇有助提昇其地位與創造力,儼如年度金曲頒獎禮以外,另一份個人創作成績表。

流行音樂人參與音樂劇創作的現象,在香港早有跡可尋。

在上世紀九○年代中,大量西方大型音樂劇被引入香港,無論是《貓》的七十多場還是《歌劇魅影》的一百二十多場演出,票房都高達九成;去年《歌劇魅影》來港演出,便打著「十年之後魅影回歸」的旗號,同樣受到熱烈歡迎。

西方音樂劇帶動創作風潮,《雪狼湖》打響第一砲

這些舶來品的票房成績,給香港的創作人開啟了新市場,也吸引了製作公司和投資者的注視;而音樂劇集音樂、戲劇、舞蹈及舞台美術等眾多元素於一身的藝術形式,較之演唱會給人更具內涵的印象,比傳統話劇又更具親和力,遂成為創作人的挑戰指標,對自我有要求的流行音樂人,紛紛投入創作,作為提昇與挑戰自我的路徑,亦因而催生了一九九七年由張學友、林憶蓮和陳潔儀主演的原創音樂劇《雪狼湖》,於可容納二萬多觀眾的紅磡體育館上演了四十多場。

不過,《雪狼湖》的概念基本上是從演唱會轉過來,以張學友的歌為主要骨幹,其編排佈局跟傳統音樂劇的模式有異。二○○五年,《雪狼湖》在中國大陸重演,只保留張學友為主角,林憶蓮換上許慧欣,出品人陳淑芬接受傳媒訪問時就表示,期望將《雪狼湖》打造成音樂品牌,讓張學友從一個通俗音樂的流行歌手,成為一個藝術家。

由此可見,普遍流行音樂創作人都認同,音樂劇有助提昇其地位與創造力,儼如年度金曲頒獎禮以外,另一份個人創作成績表。對流行音樂人而言,音樂劇所須的投入的心力與時間,遠高於一般演唱會,現場演出所須整合調度的層面亦更廣;對流行歌手而言,連續數小時歌、舞、演的賣力付出,卻又是向歌迷展現實力的明證。

結合流行樂壇,表演藝術界吸引新觀眾

九○年代的音樂劇熱潮一直延續至二千年初,培養及開拓了一群鮮少踏足劇院的觀眾,結合戲劇和音樂元素的演出,也成為他們優質、高檔的消費指標。另一方面,表演藝術界面對多元市場與消費時代的種種變遷,觀眾心態的易轉,亦力求推陳出新,吸納新觀眾,擁有強大號召力的流行樂壇,自然成為他們合作的首選對象,香港管絃樂團近年便跟不少歌手合作,包括李克勤、葉倩文、黃耀明及側田等,推出多個面向普羅觀眾、結合傳統管絃樂與流行音樂的演唱會。

傳統的音樂劇有其獨特的編排、結構與形式,就此而言,香港結合流行樂壇力量創作的真正「音樂劇」其實不多,反之,加入音樂元素的劇場作品、或加入戲劇元素的演唱會卻屢見不鮮。香港藝術節近年便推出多個表演團體與歌手合作的製作,包括「非常林奕華」製作、雷頌德、陳慧琳、許志安參演的《行雷閃電》(1999)、伍宇烈編舞及導演、陳奕迅參演的《蘇絲黃的美麗新世界》(2001)、以及中國大陸導演孟京輝執導、演員劉燁參演的《琥珀》(2005)等。其餘曾參與舞台劇演出的演藝名人包括陳綺貞參演的《十八相送》、以及吳彥祖參演的《快樂王子》,同樣為「非常林奕華」製作。

至於近年流行音樂人參與並較具音樂劇規模的,該是何韻詩的《梁祝下世傳奇》。全劇的脈絡跟《雪狼湖》類近,同樣以歌手的流行歌為骨幹,貫串全新編寫的愛情故事,並於同期推出收錄演出歌曲的大碟。另外,由陳奕迅監製及構思的《人神鬥》則邀請不同歌手,結合歌舞劇元素,將不同音樂串連而成為概念音樂會(Music Theatre),並找來劇場創作人詹瑞文任藝術總監。

流行歌手演唱會,越來越具戲劇感

不過,大部分流行歌手在參演的音樂劇中,都難以脫離歌手本身的形象,仍以歌者的身分演出,這跟他們所面對的,仍以本身的樂迷為主有關。樂迷入場的主因,多為近距離一睹偶像的現場演出。有趣的是,早年此等演出在開場前,總會播放錄音,講解劇院的守則,除了請觀眾關掉手機,還會請觀眾靜心欣賞、勿高呼偶像的名字或吹哨子等,以示演出跟演唱會的分別。開始的時候,觀眾還不習慣,尤其是遲到者不能進場,或不能在場內進食,就引起不少觀眾鼓噪,不過,近年類似的演出增加,觀眾也漸能分辨適應。

音樂劇之所以吸引流行音樂人,除了現場演出與觀眾互動所帶來的震撼與滿足感,還跟音樂行業的現況有關。在盜版與網絡歌曲下載的風氣下,打擊了音樂人與歌手的創作回報;但現場演出即使門票收益有限,演後的延伸產品,包括演出全場錄影和周邊商品等,卻極具市場價值。

不過,若單從市場效益評價此等跨界合作,則抹殺了不同界別創作人透過演出所支取的創作力量。以陳奕迅為例,在創作《人神鬥》後,他在其「Get A Life演唱會」便利用了劇場的形式,以故事帶動歌曲,全程不跟歌迷交流,直至演出完畢,全場報以如雷掌聲,足證不同界別創作人的衝擊果效。也有愈來愈多年輕歌手,選擇在幾百座位的劇院舉行演唱會,並在演出中加入戲劇或故事元素。單純的演唱會,似乎未能滿足歌手與樂迷的要求。

流行音樂人跨界,形成表演新類型

事實上,香港流行音樂人所參演的舞台演出,已從音樂劇延伸至概念多樣的跨媒體演出,無論題材跟形式更見多樣化,例如林奕華導演的《大娛樂家》,邀請藝人梁詠琪主演,大談娛樂圈趣事,更邀得劉德華為主題曲填詞;還有他跟詹瑞文聯合創作的《萬世歌王》,以詹瑞文的個人秀模仿演繹流行樂壇的千奇百態,巨星如劉德華及郭富城等看後,都紛紛透露製作音樂劇的願望。而音樂劇場所跨越的,更不單只形式,而是超越了地域與媒體,例如《萬世歌王》就邀請了台灣的陳建騏及李唐,分別任音樂創作和歌唱指導,為香港的舞台創作帶來新的刺激。

按此推展,所謂流行音樂人參與音樂劇創作或演出,已非一個例外,一種特殊,而將成為一種普遍的類型創作,也將繼續挑戰傳統的藝術分類,正如今日的戲劇,再難以正/悲劇,或喜/鬧劇全面歸類。音樂劇場、舞蹈劇場、多媒體劇場、音樂舞蹈、多媒體舞劇等新類型,將給「舞台演出」劃上新定義。

 

文字|潘詩韻 香港「劇場組合」戲劇文學部藝術拓展經理、文化評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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