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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 Columns

光,是相信,讓我們相信自己眼前所看見的人、事、物為真,相信劇場上演員的情感為真,相信我們看到眼前所有的想像都是真實的,即使虛假,也是因為在光的照耀之下,才得以顯露,才得以相信我認為「他是虛假」的判斷為真。至於為何「光」是相信?因為祂是光。

光,是相信,讓我們相信自己眼前所看見的人、事、物為真,相信劇場上演員的情感為真,相信我們看到眼前所有的想像都是真實的,即使虛假,也是因為在光的照耀之下,才得以顯露,才得以相信我認為「他是虛假」的判斷為真。至於為何「光」是相信?因為祂是光。

光,一個人跪著與一叢火的結合。光,是人們對帶來光亮、帶來文明的神聖之火的膜拜。

神說:「要有光。」就有了光。神看光是好的,就把明暗分開了。舞台燈亮,觀眾席沒入黑暗,戲開始。

劇場的神聖性不是來自於它所展演的內容,而是光的形式。

光,並不光明,黑暗也不是黑

光是關係,牽起光與影的手,搭起明與暗的橋梁。光不只照亮或是引導我們看到人物和事件,同時,指出黑暗所在,連結觀眾席的我們,或是未知的黑暗面。因此神在有光之後,才繼續把「把明暗分開了」。

光,讓我們看到,同時也看不到。例如給台前一位主角追光,轉移焦點,讓後台黑暗中的crew可以換景。

光,是選擇。選擇讓觀眾看到什麼,什麼不讓觀眾看到。但是,隱藏在黑暗中的,反而擁有致命的吸引力,最能勾引慾望的好奇心。因此,選擇眼前看到的人事物是為了讓觀眾意識到沒看到的黑暗裡的力量,才是劇場的核心價值。

光,並不光明,黑暗也不是黑。

光,是失去。有一個老笑話:一位教授在深夜走路回家,看見一位醉漢在路燈下找東西。教授問醉漢在找什麼,他說:「我的鑰匙掉了。」於是教授熱心地一起在路燈下跟他找鑰匙,但找了半天連個影子也沒有,教授問說:「你確定掉在這裡嗎?」醉漢回答:「不是,我的鑰匙掉在那邊,但這裡有光比較好找。」這是提醒,當我們以自認專業的知識之光照亮這領域尋找真理或解決之道時,誤導我們,浪費時間,讓我們找不到的,常常正是這自認專業的光。

光,是迷戀,所以極想撲入自毀,極不想離開。夜店和演唱會中,刺激的燈光閃爍效果,每一個光與暗的轉換瞬間,彷彿經歷生死的一世人生,一晚的狂歡就經歷了許多世代的輪迴,在快速明暗變幻的興奮劑中,生/死、明/暗的界線消失了,身體消失了,時間消失了,內容消失了,歷史消失了,只剩純粹自我迷戀的光。

光,當然是慾望。看著櫥窗中被燈光打得十分誘人的名牌衣服、皮包、各種3C產品,光,射入我們心中黑暗的匱乏,讓我們想以商品填滿,不知不覺掏光皮夾。以前跟著製作廣告時,在拍攝最後階段總是花非常多時間幫商品打燈,怎樣的燈光角度把商品拍得有質感,怎樣切光強調商品的標籤logo,一群人圍著一小罐飲料忙亂地調整各個光的角度和攝影機位置。

光,是政治性的,是一種權力

光,是空間。在光進入前,空間什麼都不是,連空都不是。光進入後,空間才誕生,才開始發生變化。光也是氣味,將空間染上腐朽的酸臭,刷上粉嫩的浪漫,抑或是抑鬱的鄉愁,之後,人才進入空間,成為空間的一部分。因此,最平庸的燈光設計,只會一直跟著人打燈。

光,是意義。劇場使用投影機其影片的內容是次要的,非常次要,而且盡量不要與戲的主題有密切關係。重要的是投影機的光,祂所產生的空間,祂的明暗,祂與其他光的關係,祂與被投物的關係,被投物再與空間的關係,層層疊疊,相互形塑,彼此消長。

光,是政治性的,是一種權力。

光,是相信,讓我們相信自己眼前所看見的人、事、物為真,相信劇場上演員的情感為真,相信我們看到眼前所有的想像都是真實的,即使虛假,也是因為在光的照耀之下,才得以顯露,才得以相信我認為「他是虛假」的判斷為真。至於為何「光」是相信?因為祂是光。

舞台燈光滅,觀眾席燈亮,在光的指引下,繼續將人生投入黑暗。

藝術家請回答-吳珮菁廣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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