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戲劇,是感受,還是自我感覺良好?
A Bigger Picture

戲劇,是感受,還是自我感覺良好?

幻覺,即是把想像看成了實體。例如,只為展示某一部分而呈現的「自己」,會被誤以為那就是「我」的觀點和感受。最常見者,是經過修圖的照片看多了,便把它植入腦海中,覺得真人看上去就是一樣。Selfie(自拍)大受推崇,或手機必須擁有鏡頭,是切合這時代需求的例證之一:我們不相信鏡子的那人是自己,我們選擇了把鏡頭當作鏡子,由於它才是可以由自己來決定「我」將怎樣被看見的「眼睛」。

幻覺,即是把想像看成了實體。例如,只為展示某一部分而呈現的「自己」,會被誤以為那就是「我」的觀點和感受。最常見者,是經過修圖的照片看多了,便把它植入腦海中,覺得真人看上去就是一樣。Selfie(自拍)大受推崇,或手機必須擁有鏡頭,是切合這時代需求的例證之一:我們不相信鏡子的那人是自己,我們選擇了把鏡頭當作鏡子,由於它才是可以由自己來決定「我」將怎樣被看見的「眼睛」。

自我感覺良好,是這個時代的普世追求。

自我,本來是不斷在衍生變化的個人發展。有心理學說把怎樣看自己劃分成從:一、本能需要;二、外界認同;三、自我要求的三種層次。第一種的滿足感最容易得到,因為出發點就是具體的,物質的,沒有就是沒有,有了就是有了。雖然,有與沒有的差別,還是不能全靠自己,像嬰兒餓了只能以號啕大哭發出訊號,但沒有人會不把照顧小生命視為應當的責任。

到了第二層時,得與失便沒有那麼簡單。如果說,在第一層時,鏡子讓初生的我知道世上原來有另一個「我」,第二層便是從這種最基本的意識,進化成更深層的內心需求,那就是,我想成為怎樣被看見的一個人。這跟餓了就要吃,睏了就要睡很不同的是,為了成為希望被他人所看見的「我」,我們可以連餓也不吃——減肥;睏了也不睡——po臉書的文章。而在「減肥」和「po文」以及更多不同種類可是殊途同歸的行為背後,莫不是相同的原因:自我感覺良好。

把鏡頭當作鏡子

也就是說,我們已經習以為常以別人的角度來營造那個有著「被羨慕、被喜愛、被崇拜」的自己。當中的「被」,儘管就是被動,但礙於「羨慕」、「喜愛」、「崇拜」都是因受到過度嚮往而膨脹,錯覺導致幻覺之下,被動便成了「主動」,恍惚那個被建構出來的人,真的就是「我」。

幻覺,即是把想像看成了實體。例如,只為展示某一部分而呈現的「自己」,會被誤以為那就是「我」的觀點和感受。最常見者,是經過修圖的照片看多了,便把它植入腦海中,覺得真人看上去就是一樣。Selfie(自拍)大受推崇,或手機必須擁有鏡頭,是切合這時代需求的例證之一:我們不相信鏡子的那人是自己,我們選擇了把鏡頭當作鏡子,由於它才是可以由自己來決定「我」將怎樣被看見的「眼睛」。

角度的高低,光線的角度,全都可以在調校之下使一個人在看見自己時覺得滿意。有趣的是,這雙通過別人眼睛來看的自己,如果跟現實中的「我」落差太大了,直接受到衝擊的還是其他人。就如一個人整形之後在鏡中看見的自己,和別人所看見的他,可以是完全迥異的兩副臉容。他或她再滿意,也難以保證別人背著會問:為什麼把自己搞成這樣了?

答案也是那行字:自我感覺良好,太重要。

我沒有不了解的自己?

難道要達致各方面都感覺良好是如此艱難,大家才會把時間全放在自導自演之上?Selfie僅屬例子之一。更多的示範,在於任何時候任何種類的表達方式。譬如,藝術創作。

最近看到一部舞台作品,主軸是肢體表演,輔以語言表達,主題是人生中不能逃避的痛苦,是肉體的,也是精神的。理論上這樣的演出之所以具有意義,應是創作者對平凡的事物,或生活中被忽略的議題有著個人化的體會與感受,才會把它們呈現在觀者眼前。過程涉及兩種目光,一是創作人想讓觀看者看見而借給他們屬於自己的眼睛,但光靠創作者的眼睛看出去觀看者的視角也必然有限,是以,創作人的視角也要提供自我反射,觀看者才能從別人的所見,達到自我的看見。只是被看見的自我,不保證感覺一定良好。

上述提及的舞台作品,卻是把自我感覺良好建立在目睹他人的痛苦之上。它以奇觀作為手段,讓苦難變成他者的感受,結束時滿堂喝彩,是一種爽透了的集體認同。認同什麼?就是創作人把觀者放了在再一次被肯定的位置:我沒有不知道的,不明白的,和不了解的自己。

 

文字|林奕華 戲劇創作始於1982年,除了舞台,也在其他領域追求啟發與被啟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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