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神之城》最後半小時的〈施丹心聲〉,於我與《羅馬悲劇》的跋則是相反:由文字到意象,不是要觀者由反思剛才看過的所有東西,從而反思自己,卻是,把七個多小時的內容,推向情懷的高峰:當太陽升起,不論誰是誰,都浸沒在那金黃色所象徵的過去而不是未來裡,英雄,偶像,化成任何人都能投射認同的剪影,演出的最後一刻是狂歡的完成,觀眾席人人站立喝采,給台上鼓掌,也給自己鼓掌。
克里斯多福.魯賓(Christopher Rüping)的《酒神之城》Dionysos Stadt演出長七小時三十分,四部曲(戲)。演員是三男三女加上一位音樂手,雖然都是希臘神話,但四幕戲的呈現方式也是各異。
七小時卅分,從偷火給人類解困、被懲罰以老鷹啄食肝臟的神,毀滅性戰爭,到公正法制的誕生,文明史被搬現成觀眾無須壓力也能消化的戲劇經驗:舞台上設觀眾吸菸區,台邊綠燈亮起,台下任何人士均可上台抽菸,條件是要「成為演員」,穿戴台邊供應的「戲服」(如帽)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