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熟悉的台灣戲劇史敘事裡,李曼瑰往往是反共抗俄劇的同義詞,她一個人幾乎等同了黨國威權時代的戲劇文化。因此,她的劇本必然是改革前的老派話劇,服膺於反共抗俄的正邪二分套路,千篇一律,了無新意,除了歷史的考據價值,應該沒有美學的價值。但事實上,正如同鍾明德把小劇場運動的起點拉到她返台後所開始的計畫,李曼瑰在台灣戲劇美學的變遷上應占有轉折性的重要歷史位置,對我來說,這便是劇場現代主義美學的引入。
李曼瑰為了「新世界劇運」,開啟了系列歷史劇寫作,比如《漢宮春秋》(1956)與《大漢復興曲》(1957),一開始固然受到黨國意識形態的指導,但她在西遊之後,受到西方現代主義戲劇美學的洗禮,回國後積極推行小劇場運動,企圖在戲劇思想與形式實驗上突破,而因此出現了創作風格的微妙變化,而其中關於「歷史再現」的議題成為了其劇作實驗的核心。
李曼瑰(1907-1975)
為劇作家、劇場教育家、台灣早期女權運動者、戲劇運動領導者。1930年代赴美深造,隨國民政府遷台後,任「中華文藝獎金委員會」委員,創立中央話劇運動輔導委員會、三一戲劇藝術研究社、小劇場運動推行委員會等團體,活躍於1950至70年代,積極推動新世界劇運、小劇場運動。曾獲霍普渥德獎戲劇與文學批評雙首獎、教育部文藝獎金戲劇獎等獎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