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自98年起推動「媒合演藝團隊進駐演藝場所合作計畫」,媒合多種類型特色的表演藝術團隊進駐各地藝文場館,促成演藝團隊與演藝場館的穩定長期駐點合作模式,共同推動在地藝文扎根。114年度媒合計畫自即日起至11月3日受理收件,歡迎有意參與的演藝團隊遞件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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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媒合演藝團隊進駐演藝場所合作計畫」支持表藝團隊進駐全台各地的藝文場館,以長期駐點的合作模式,共同推動在地藝文扎根。 (文化部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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