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鍾喬與郭慶亮(林韶安 攝)
話題追蹤 Follow-ups

鍾喬X郭慶亮 在邊界相遇

台灣與新加坡亞洲民眾戲劇工作者的歷史軌跡(下)

斷連:新加坡民眾戲劇的缺席

儘管亞洲民眾戲劇的連帶網絡自1990年代逐步擴展,新加坡的身影卻始終缺席,這一直是郭慶亮心中的一道困惑。對此,鍾喬坦言,當年曾與菲律賓亞洲民眾文化協會(Asian Council for People’s Culture,下稱ACPC)的導演Al Santos期待邀請由郭寶崑率領的實踐話劇團參與。然而,考量新加坡政治環境的敏感性,尤其郭寶崑曾於1976年在人民行動黨的左翼清洗行動中,因《內部安全法》與一大批華語劇場工作者一同遭拘禁,這使鍾喬與ACPC選擇審慎以對,最終錯失了促成這場交流的契機。

回溯新加坡華語劇場的發展脈絡,不難看出其與政治壓迫歷史之間的糾葛。自中國五四運動以來,左翼進步思想長期影響本地劇場風氣,尤其華語戲劇作品最為鮮明。儘管新加坡作為冷戰反共陣營的一支,戲劇卻仍積極介入底層的社會運動,不僅回應時代處境、批判時局,也深化了劇場作為公共論述平台與政治動員的社會功能。然而,隨著新加坡政府對華語文化與馬克思主義思潮的打壓日趨強硬,劇場的公共性逐漸被噤聲,曾經強而有力的政治表述空間亦被大幅限縮。甚至在1994年,論壇劇場方法曾被視為危害公共秩序的藝術形式而不予補助;直到2003年,經由郭慶亮與戲劇盒的協商,才最終促使其正式「解禁」。

長期以來,新加坡的文化治理模式與其全面推動的資本主義國家發展戰略緊密相扣。英語主導的語言政策、以商業效益為核心的藝術價值體系,使得英語及市場導向的戲劇作品逐漸成為舞台主流,更體現於藝術審查制度以及對藝術社會功能的界定與收編之中。這包含新加坡為向高度發達城市看齊,於2000年頒布《文藝復興城市報告》,此舉牽動戲劇盒在當時因藝術走向不明確,轉而製作許多以娛樂性及迎合大眾消費社會消遣的喜劇和音樂劇。直至2002年後,戲劇盒才逐漸意識到戲劇的社會性,並將布萊希特美學觀與波瓦的實踐方法融入往後的作品中,重新尋找與文化制度及補助機制進行斡旋的方式。

郭慶亮製作《6 Micro Lectures on Genocide》2025年國際民眾戲劇節演出現場劇照。(沙瓦南劇團 提供)

重省:持續被命名的「民眾」

無獨有偶,台灣劇場自解嚴後,逐漸進入市民社會的治理規章。自1990年代起,隨著《文化藝術獎助條例》(1992)等相關補助政策出現,台灣文化治理逐步邁向如鍾明德所提倡的「專業化、制度化、普及化、本土化、多元化、國際化」方針(註3)。這包括1994年啟動的社區總體營造,抑或2002年「挑戰2008:國家發展重點計畫」等推動,皆以補助資源將「社區劇場」納入文化政策架構,視為培力公民意識的重要工具。

這種由上而下的政策導向,也使得原本在冷戰/戒嚴體制下與國家處於對立位置的「民眾」概念,逐步發生內部的位移與轉化。當劇場被納入國家文化治理體系,成為政權建構公民意識的工具時,民眾主體的位置與能動性也隨之變得曖昧不明——「民眾如今何在?」、「民眾應如何被命名或辨識?」正是鍾喬與郭慶亮反覆思索與對話的核心問題。

對此,鍾喬提出了他的回應:他認為,「命名」不應被視為一種封閉性的定義,也不該只是社會變革劇場的代言與象徵標籤,而應是一種在「民眾性」與「藝術性」持續辯證過程中所留下的實踐痕跡。正是在這種無法被簡單命名的流動之中,民眾劇場的文化行動才得以持續生成,亦因此國際民眾戲劇節至今仍不斷發生、延續,成為連結行動者與民眾的有機平台。

「因此,這樣的歷程,很多時候是在山路的曲徑中探索前進,若想不遇斷崖,就得穿越重重迷霧,得以在霧氣消散時重見天日。」鍾喬如此反思。

註:

  1. 鍾明德:《台灣小劇場運動史 : 尋找另類美學與政治》(台北:書林,2018年),頁259-260。

〈鍾喬X郭慶亮  在邊界相遇——台灣與新加坡亞洲民眾戲劇工作者的歷史軌跡(上)〉

島影琴深:余曉怡管風琴音樂會廣告圖片
郭慶亮(林韶安 攝)
本篇文章開放閱覽時間為 2025/09/19 ~ 2025/12/19
Authors

作者

演出評論廣告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