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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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篇
戲夢人生,幾家歡樂,幾家愁
在國內表演藝術舞台上演出戲劇節目的團體,包括傳統的戲曲、偶劇、綜藝及舞台劇等在內,目前爲數不下五百家。然而國內的藝術環境,卻也是近十年來,才令人有蓬勃發展的印象。而這些團體中,有的是家傳久遠的傳統技藝,在三十年前的台灣曾經風靡一時。他們雖然風光不再,有的仍銳意革新,迎向新時代的表演環境;有的則在不棄祖業的堅持下,號召老將新兵,在工商社會的夾縫中,維持舊有的表演型式。當然也有部分登記有案的團體,雖然不見日日操兵,卻也潛龍在淵,隨時等待足夠的條件重出江湖。而近年來因爲集會自由,手續簡便,只要幾個志同道合的伙伴同意,立刻會有新的戲劇團體完成登記作業,加入藝術團體的陣營。有趣的是,這類在近十年內新生的團體,大多是以舞台劇的表演爲主。 戲曲團體的生存發展,不但受到民俗環境和歷史背景的制約,政府的文化政策對這些團體也有發展上的影響。令我們感輿趣的是,在台灣經濟奇蹟受肯定之後,舞台劇的生態環境立即普遍發芽。民國七十九年文建會的調査資料顯示,全省戲劇類團體已有七十七家,如今每年都有上百場的話劇節目在各地演出;可是到目前爲止,這些團體都還是業餘劇團的身份。 我們從近兩年經常有作品發表的戲劇團體中,抽樣訪問了十八家團體。希望透過劇團年度經費的收支比例,窺探國內戲劇團體的生態面貌。 雖然在有限時間內回收的問卷有十六份,可是有的團體只能提供半年的劇團活動與經費資料;有的卻因爲兩年的資料內容出現一百八十度的轉變,以致於希望利用經費比例數據,爲國內戲劇團體生態分類的統計無法進行。然而輔以訪談,我們歸納出部分團體營運時,在經費收支運用方面的共同特色。 劇團經費來源 國內的戲劇團體,淸一色登記業餘的身份。而演出的內容,有的是適合大衆欣賞的節目,有的是小衆文化的實驗劇,有的則是以兒童爲欣賞對象的兒童劇。他們經費的來源包括官方補助、民間企業或個人贊助、票房以及海報、襯衫等相關產品的業務收入。而官方補助則是各劇團經費來源的最大保障。 目前官方對於戲劇團體的補助辦法中,除了委託製作的節目演出由官方完全提供製作經費外,對自行籌演的節目也有專案的補助辦法,不過多爲部分補助的性質;此外則是文建會政策性的經常補助條例,如劇團排練場租補助、扶植社區劇團及國際性演藝團隊專案等。</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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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補助
演藝這行飯!生態普査
前言 「表演藝術」在現今一切講求科技、效率的社會裡,很不幸的,是一項「落伍」的行業──數十個人必須經過多次的排練才能在台上整齊地奏出同一個音符,跳出同一個動作,而每一次演出卻只能給有限的人欣賞──這樣「純人工」的產品又難完全藉助科技來提高產量,或降低成本。製作一旦簡陋了,觀衆可不願掏腰包買票入場!然而「表演藝術」之所以引人入勝的地方就在於觀衆現場的參與和台上台下的互動,這是CD、影帶等科技產品永遠也無法替代的。 政府對表演藝術的補助除了有政治、社會功能的考量外,其先天薄弱的經濟體質是大多數國家決策的一大要因。而表演的藝術裡觀衆的參與是基本要件,因此花納稅人的錢來補助藝術,其質與量的成長便成了政府政策執行的成績,補助的技術也多以此爲設計。 在「文化補助」單元中,我們介紹了西歐、北美、亞洲各國的補助政策後發現,歐陸國家大都以文化部直接培養「國家團隊」,強勢主導文化政策走向;而英語系國家則大都透過委員會來作間接的補助,以避免政治箝制藝術的疑慮。補助的方式,有的以直接扶植團體本身營運爲主,不願接受補助的團體則發展另一套市場導向的系統;也有以補助每次計畫性演出爲主的。前者以英國爲例,如皇家莎劇團、歌劇院都被視爲養大爲患的頭號怪獸,每年預算大餅一出爐就先被刮走一大半,不給或少給都會引來抗議,令人困擾不已;而後者,台灣便是一例。 雖然近兩年來,文建會也開始了扶植國際團隊的計畫,但實行時間太短,至今還難論「成敗」。爲了了解我們的現行補助政策,《表演藝術》雜誌特別針對戲劇、舞蹈、音樂生態作了一次普査,希望藉此看看政府補助政策實行多年以來,演藝生態的發展現況如何?其利與弊又爲何?並且請您來當一當「文化」老闆,測驗您的政治遠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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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篇
舞出一片天地,發表勝過經營
爲了要了解目前舞蹈團體製作經費的來源和運用狀況,以便探討當前表演生態的現象和問題,一份特別設計的問卷在去年十月中旬左右,送達二十多個在過去兩年內仍有表演活動的舞蹈團體。一個月之後,只得到其中七個團體的回覆,回收率祇有三分之一弱。 大多數團體拒絕參與這項調査,而參與團體供應的資料也不齊全,其原因有正在做年度結算者,也有不願意公佈營運方式者,還有因爲人事變遷而找不到完整的資料,甚至於沒有保存及整理資料者。 在這些舞團中,雲門舞集在八十年度的收支出金額和演出場次都數倍於其他團體,高居第一。經過二十年的經營之後,雲門舞集不但成爲台灣最大的職業舞團,也是現有舞蹈團體中最主要的舞蹈節目供應者,故而成爲文建會扶植的國際性團隊之一,也吸引了民間的私人贊助。同樣列爲扶植的團體還有游好彥舞團和原舞者舞團這兩個中型團體。這三個團體都是固定支薪給行政人員和舞者,其中以雲門舞集的人才最多、設備最爲完備、演出最頻繁。光環舞集、太古踏和多面向舞團則是平時祇有一位行政人員,籌備演出時才視需要召集舞者,依排練次數和演出場次來計算酬勞。 經費來源及運用情形 舞團的經費來源可分爲官方和民間兩方面。官方補助在目前有許多來源,像是文建會、外交部、敎育部(廳、局)、僑委會、新聞局、國家戲劇院和地方文化中心等,其中文建會爲最主要的補助機構。民間捐助可以從政黨文工會、基金會、學校社團和私人,以捐款或是其他方式取得。以上兩項再加上舞團的業務收入(包含票房、敎學和販賣節目單等相關產品的收入),即成爲舞團的收入總合。 而在業務收入方面,半數以上的受訪團體幾乎沒有收入,或是所佔的比率極低。雲門舞集是政府補助比率佔其總收入最低而業務收入比率最高的舞團。除了少數一兩個團體外,大多數的舞團仍然高度地依賴政府補助。 舞團的開銷主要有二,即演出支出,包含演出時硬體的製作費、運輸費、場地和其他劇場設備的租金、臨時僱約人員的排練演出費、誤餐費等等,而固定支出則包括人事費,支付固定團員的薪資、顧問費等,以及平時場租、水電費、維修費、貸款利息和文具印刷費等。 近半數的舞團無法提供支出的金額或是比例。除了「不願意公佈營運方式」之外,大都是因爲舞團本身人事運作和組織結構不建全等問題。這種情況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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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篇
樂自心中來,同甘多於共苦
國內官方與民間機構對於表演藝術團體的營運補助已漸入情況,而爲進一步了解音樂團體組織現況、營運方式及補助政策衍生的弊端、暗藏的玄機,特針對過去兩年來仍活躍於表演舞台的音樂團體(許多團體已無聲無息地停擺),抽樣十五支大、中、小型公家與民間團體,進行問卷調査與訪談。 由於公家樂團大都不願曝光其預算細節,民間團體則多爲業餘性質,經費計算未完全上軌道,而不願或無法公佈經費運用細節,問卷回收僅達五分之一強,在此情況下,繼續輔以訪談,做成以下的分析。 「音樂是流動的建築」這句形容詞,不僅說明了音樂以簡馭繁的神奇藝術,恰也道出了樂器間可大可小、相互搭配組合的強塑性格。目前國內不僅大、中、小型樂團、合唱團散見各處,三五好友組成的小型重奏團更是蓬勃,音樂家參與演出的型式,可謂自由度相當高。 音樂團體的屬性 國內音樂團體仍以民間業餘屬性居多,公家樂團則自成組織運作體系,敎育部、北高兩市及省府各自扶持了樂團。已有四十八年團齡的「省交」現有團員一百名,隸屬台灣省政府敎育廳;「北市交」約有九十名團員,「北市國」約六十名,兩團都隸屬台北市政府敎育局;「聯管」則有八十名團員,隸屬敎育部;而「高雄市交」編制爲三十至四十名團員,但僅十多人專任,餘爲兼任。這幾支公家樂團專任團員皆按月領薪,也有各團主管單位撥給的團練場地,行政工作由專人執行,只不過多少有團員兼任行政事務的現象。 相對地,民間樂團力求生存之道,多採權宜之計。「朱宗慶打擊樂團」、「台北藝術家合唱團」是少數職業化的音樂團體,與業餘性質的「台北愛樂合唱團」一樣,都成立財團法人文敎基金會來協助團體本身的運作。「朱宗慶打擊樂團」與「台北藝術家合唱團」的團員專職並領月薪,而三團的行政運作大部分由基金會的行政部門協助。「朱宗慶打擊樂團」每月由團員輪任總幹事,負責與行政部門聯繫及團練事宜,團員並須各司場務、譜務、推廣等管理事務。「台北愛樂合唱團」的團員雖多,卻因其社團性質,團務由一名專職祕書負責,團員兼任義工,其他事務仰賴基金會行政部門。「台北藝術家合唱團」則交由基金會的十位專職行政人員統籌合唱團與基金會的事務,團員專職演唱。目前三團的團練場地都是租賃。 「台北愛樂室內及管弦樂團」雖是民間職業樂團的走向,但運作未臻成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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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篇
窮則變,變則通 加拿大委員會善盡巧婦之職
文化及藝術對國家的重要性,沒有人敢輕忽,但卻沒有一個國家不曾面臨經費短缺的困擾,這個月我們來認識加拿大如何處理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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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篇
NEA模式輸送文化養料 美國「國家藝術基金」補助政策
政府的文化政策攸關文化生態之演進,而牽涉到衆人之事就不免有政治因素夾雜其中,決策者與執行者如何拿揑分寸,自古以來就是個有趣的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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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篇
江海不拒細流
以在海外發揚傳統中樂,推展現代中樂爲旨趣的紐約長風中樂團,自一九八四年創建以來,活躍於美東地區的音樂舞台上。少數民族的文化團體如何得到當地政府的補助,長風是一個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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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戲劇
爲台灣的野台戲整型
上一期我們介紹了歌仔戲的源流,談到了野台的改善方法;這一期我們更邀請民俗曲藝學者邱坤良敎授,把野台戲的問題,從社會的角度探尋其解決之道,期使地方戲劇的文化功能得以彰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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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篇
保持距離? 英國政府「給」的藝術
倫敦,在一般遊客的眼中閃耀著的也許只是舊日帝國餘暉,但對於藝術老饕來說,它就像一個發出陳年酒香的老甕,醉人的藝術氣息不斷地自百年的酒吧、不起眼的紅磚劇院裡散發出來,飄散在街頭巷尾。每天上百場的演出,不論露天、室內,下午場到通宵達旦令人目不暇給,在外表灰暗的城市中隱藏著的文化熱力是英國人的驕傲,也因此英國人對加入歐市文化部的推動及開放藝術市場猶豫再三,「當一切都統一了,除了文化之外還有什麼可以保留國家的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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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篇
現代國家的文化任務 以德國爲例
國家可消極保障文化創作自由,積極促進並推展文化活動,創造文化市場、保障文藝工作者的生活。本文探討自由主義與社會福利兩種國家的文化理念,對於文化補助的功能及定位有精闢的釐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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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 Columns
文化的政治觀
藝術家是弱勢團體,而藝術是應該大衆化的,使人人可以分享。沒有政府的授予,如何做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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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地利篇
資助而不干預 奧地利的文化政策
自中央政府、聯邦、以至自治城鎭的各級政府機構,皆扮演了補助表演藝術的重要角色,但不干涉藝術機構的事務,以保持民主社會文化上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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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報導 Feature
他山之石 政府如何補助表演藝術
文化事業的推動與發展,有賴完善制度的訂定與行政部門的貫徹執行。法、德、奧、美、英、加、日等國,莫不以其蓬勃的文化藝術成就傲人,自本期開始,我們將陸續探討以上各國的文化補助政策,作爲借鏡,並將邀集立法委員、文化主管單位、學術界、表演團體代表等共同檢視我國的表演生態、文化輔導政策的得失,希望促成一個更完善的文化政策的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