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底,陆委会旗下中华发展基金首次开办「补助办理大陆青年艺术家作家来台驻点计划」,提供给台湾学术机构与艺文单位,邀请四十五岁以下的大陆艺术家(作家)三至五人组团来台交流,在台停留二至四个月。在这计划中,「每人每月以补助新台币六万三为上限」引发艺术界反弹。而在七月七日的座谈会中,虽然有陆委会官员出面澄清,补助是给台湾在地的邀访单位,但现场出席艺术家仍火药味十足,主要还是艺术家除了觉得这样的补助计划「不对等」,也觉得陆委会抢了文建会的工作,认为国家整体艺术补助方案应是文建会的责任,因为艺术家对陆委会的反弹,「原因是政府对民间艺文团体补助,没有让艺术家觉得『幸福』,就是文建会做得不好。」
其实文化艺术的补助与活动计划经费,目前的确分散在各个部会中,像外交部、新闻局、教育部、客委会、原民会等皆有类似项目,但都以各种不同计划方式与规则进行,也造成资源无法集中统筹分配,艺术家必须自行搞懂各部会之「游戏规则」以取得创作经费,耗费心力甚钜。整体艺术环境的艰困,就是艺术家「不幸福」的原因。我们的政府,要怎样让艺术家「幸福」呢?
针对这个观点来说,我个人是不赞成所有的补助通通集中在文建会。因为文建会所属的人员及工作量,是不是有能力负担统筹全国艺术家及团体所有的需求,这是一个问题。从事艺术工作者的心态基本上比较以自我为中心,这点有好处也有坏处。自我为中心能够让他容易产生极大信心,但相对的也会造成自私的倾向。同样的,集中在同一个单位时,它也就极有可能会有自我概念的情况产生。
我认为每一个单位都有文化经费这是正常的,因为只有艺术家能够享受文化的想法是不对的!当然文化经费分散在各地,让艺术家必须从不同的地方申请经费而感到不幸福,并且认为这个幸福转移给外来的人,这是可以理解的。可是从陆委会或外交部的角度看来,他并不是将经费向外给,而是希望这个到访的艺术家能够成为一个「种子」,到台湾来亲身体验我们的文化,这是具有多重意义的。假如今天吸收到一个年轻的毕卡索,在台湾生活了三年、五年,在这段期间创作了许多作品万古流芳,日后随著艺术品让台湾的名声响亮起来,那么现在这个付出根本微不足道。然而这期间衍生出的问题是,这个人是不是未来的毕卡索?这又是另外一个问题了。但是在宣扬国粹及我国的生活价值观上,在外交部努力地到国外宣扬的同时,不如也邀请他们来台,两方并进下相信将会有更好的成绩产生。
陆委会的工作,不只是将大陆当作对立的一方,也当作一个合作、竞争的伙伴,并且以和谐当作目标进行。而事实上,不仅大陆的台办搞统战,陆委会不也做统战的工作?这也是陆委会统战计划中的一环,因此不可能没有这类的经费。
从文建会的观点,这个架构本来就不应该只建立在台湾的文化上,这是非常坏的本土艺术概念!文化是一个国家的贺尔蒙,没有一种东西是要被贴上标签的。所以我认为可以将经费的主体放在文建会,但是任何部会也都应该有文化经费。整体上,反而是国家投注的文化预算太少、整体经费不够,这点才是艺术家们不幸福的最大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