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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治仁:过去都只看创作这端,现在也同时要看消费者这端(许斌 摄)
企画特辑 Special 专访文建会主委从「2010华山艺术生活节」谈文创政策的未来

盛治仁:过去都只看创作这端,现在也同时要看消费者这端

去年底「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法」顺利在立法院通过,今年也就成为台湾的「文创元年」。除了日前已完成「文化创意产业旗舰中心」BOT案的签约,十月文建会也将在华山创意园区举办首届的「华山起艺—2010华山艺术生活节」,期待能长期经营为表演艺术市集,扩大表演团队的市场能见度。趁此机会,本刊特地专访文建会主委盛治仁,请他一谈举行「华山艺术生活节」的想法与愿景,以及近期文建会在文创政策上的规划方向。

去年底「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法」顺利在立法院通过,今年也就成为台湾的「文创元年」。除了日前已完成「文化创意产业旗舰中心」BOT案的签约,十月文建会也将在华山创意园区举办首届的「华山起艺—2010华山艺术生活节」,期待能长期经营为表演艺术市集,扩大表演团队的市场能见度。趁此机会,本刊特地专访文建会主委盛治仁,请他一谈举行「华山艺术生活节」的想法与愿景,以及近期文建会在文创政策上的规划方向。

Q:举办「华山艺术生活节」的想法是什么是候开始萌芽的?

A我刚接任文建会主委的时候,其实就有这个想法了。由于时间的紧迫性,当时在今年「做」与「不做」之间曾有一番心理挣扎,但我认为它可以为表演艺术界挹注活水,所以还是决定要做,而且是有规模且持续性地做,希望「华山艺术生活节」不但成为台湾表演艺术界最大的文创活动,更成为亚洲表演艺术的文创平台。

Q:「华山艺术生活节」筹办的愿景与目标是什么?为什么要选在华山?

A在文建会的文创旗鉴计划中,台北华山园区的定位被规划为「文化创意产业、跨界艺术展现与生活美学风格塑造」,可说是文创的领头羊,因此艺术节选在华山主办。

过去文建会也曾在两厅院及卫武营举办过类似的活动,邀请国际策展人或表演艺术节、国外艺术中心的负责人来台,参观国内表演团体所带来的一系列演出,一方面提供他们挑选节目的参考,另一方面也将我们的团队推向国际舞台。「华山艺术生活节」也是从这样的角度出发,所不同的是,过去大多是点状单一式的举办,比较没有持续性,就像烟火一样放完即逝,而「华山艺术生活节」则强调长期举办,首次规划即是以四年为目标,希望在一年一年的累积下,「华山艺术生活节」能做出口碑,让国内外的策展人都知道,每年的十月,华山都会规划出适合各种艺术中心的表演活动,「一次到位,就可以看尽台湾所有表演团体的演出!」

届时,「华山艺术生活节」的showcase将成为我们与国际串连的枢纽,甚至成为亚洲的中心,让它除了具有「认识台湾表演艺术」的功能之外,未来还有「带台湾表演艺术走出国际」的机会。

Q:第一届「华山艺术生活节」邀请了哪些对象?这次活动有什么值得吸引他们之处?

A我们主要的邀请对象为表演节目的需求者,如英国、俄国、德国、义大利、韩国、日本、大陆、香港、澳门等地的策展人,以及国内各县市文化局、公关公司、策展中心、学校艺文中心及企业福委会等,至于节目的挑选则尊重专业,委托表演艺术联盟代为征选。

由于是第一届举办,筹划经验有限,我们「先求有,再求好」,在时间有限的情况下,我们对所有受邀演出团队皆全额补助。第二年之后,我们才会改为「一比一」的等比例补助模式,有点类似电影辅导金的做法,鼓励表演团体加强自己的票房行销能力,脚步才能站得更稳。

万事起头难,既是第一届,在没有任何名气与口碑的状况下,我们谈不上什么「吸引力」,只能主动积极地邀约策展人,结合海外文化中心的力量,想办法创造表演团体的舞台与机会,只要能持续下去,就会看到成果。像文建会这几年透过巴黎台北文化中心,安排国内团体参加「外亚维侬艺术节」(Avignon Off)的活动,这样集体行销的方式,已渐渐产生效应,例如荷兰的一个大型艺术节,就是因为看到了我们在外亚维侬的演出,便出资一千万台币,邀请外亚维侬的这五个团体,加上文建会再推荐的几个国内团体,一起到荷兰演出。

所以,我们一定要努力,在第一届就打下好的根基,令人高兴的是,今年十月,屏风表演班和当代传奇恰好也在华山其他的场地公演,形成一股集体力量,无形中也让「华山艺术生活节」的声势更浩大!我希望第一届就能办得轰轰烈烈,然后在节庆结束后,彻底检视我们的演出成果、行政能力及观众的回馈,作为未来几届的调整依据,如此累积下来,「华山艺术生活节」就会愈办愈好。

Q:「华山艺术生活节」是否为文创政策的重要活动之一?除了这个活动之外还将推出哪些政策协助台湾表演艺术界扩大市场?

A「华山艺术生活节」的确是文建会重要的文创活动之一,明年度预算如果顺利通过之后,艺术节将可朝向更专业的方向扩大办理,使艺术团体不但能借此扩展自己的国内外演出市场,也能透过补助机制提升自己的行政与行销能力。

事实上,明年有些和文创相关的政策预算已经编列,若能通过执行,将对表演艺术市场的扩大很有帮助。

首先我想推动的是「文化中心活化」,目前全国有二十三个文化中心,几乎都是非专业人士管理,因此往往无法配合演出团队及观众的需求,而成为令人诟病的一环。文建会在过去几年已花了好几亿的硬体经费,陆续将各地老旧的文化中心整建完成,若不再好好经营改善,让它承担起应有的文化责任,那又会陷入衰败的恶性循环,那么这些钱不是白花了吗?

文化中心应该要以剧场形式经营,要有能力来规划节目,而不是被动地接受表演团队来申请场地,但各地方文化中心人才付之阙如,转型不易,因此我才想推动这个「活化」政策。若有地方文化中心愿意投入经费,引进专业剧场管理人员,改善经营状况,文建会也会提拨相同的经费补助,并且安排专家提供咨询和协助。想想看,若是能活化五、六个文化中心,那么将会产生很大的示范效果,县与县之间也有比较的压力,大家在良性竞争的环境下,表演艺术长久以来的市场结构问题就能从根本解决。

此外,同样的做法,我也想推动在传统戏剧上。我希望推动地方认养传统戏剧,例如云林认养布袋戏,彰化认养南北管等等,一个县市认养一个具有地方特色的戏剧,变身为重要的发展基地,并在当地教育局与文化局的合作下,从校园开始推展,让小朋友从小就能接触这项传统艺术,如此一来,艺术就扎根了,而这些孩童也正是未来的观众。

Q:文创法之中有项很重要的「艺文体验券」,可否谈谈其推行进度?

A「体验券」是我一直很想推动的政策之一,但因为它所牵涉的预算高达十亿,因此暂时被搁置,我希望后年可以实施。

「体验券」有点类似之前的消费券,是提升民众观赏表演节目意愿的方式之一,有人认为它的主要受惠者还是都会区的民众,但其实并不然,它的出发点本来就是针对非都会区的民众,透过配套的方式,偏乡民众将大大增加欣赏节目的机会。

例如学校可以团体的模式,搜集足够的「体验券」,邀请团队直接到学校表演。而过去我们为了平衡城乡差距,也有「艺术下乡」、「基层巡演」、「校园巡演」等配套措施,但有时囿于场地限制,无法像正式舞台的演出,有了「体验券」之后,老师也可以班级为单位,集体带领孩子们到文化中心,让孩子们看到原汁原味的精采演出,一定会令他们印象深刻。

Q:从表演艺术发展的环境而论,您认为台湾表演艺术发展目前欠缺的要素有什么?

A台湾的表演艺术有好的创意,但欠缺观众,欠缺经费,欠缺包装与行销,市场也不够大,都要努力争取。因此我们举办艺术节,增加国际曝光的管道,也增进国际策展人对国内表演艺术的了解。在政策上,我们也尽量在能力范围内协助表演艺术团体,就预算而言,整体补助经费仍是较前一年增加的。

在观众的培养上,我们也希望引进另一种思维。过去许多表演团体的经营主要依赖政府的补助机制,这是从表演艺术专业性的角度出发,而体验券则提供了另一种消费者角度的思维。当然艺术不能完全商品化,对于纯粹而经典的核心艺术创作,我们非但不能停止补助,还要努力增加预算,但不可否认的是,商业机制也是个需要经营的方向,如何适度增加商业机制,想办法找到平衡,这是新的课题。

所以我们开始推动文化中心活化,因为活化之后,市场才会变大,文化中心应是个策划者,不但要会行销节目,还要懂得养观众,而「体验券」的实施,则可帮助文化中心及表演团体检视自己的经营成果。

过去文建会和国艺会都只看创作这一端,现在也同时要看消费者这一端,如何让市场愈来愈大,使表演艺术团体对补助的仰赖愈来愈低,靠票房即可生存?未来,无论是政府、民间、表演团队,都还有很大的努力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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