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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要打统编?
看戏不忘电影

要不要打统编?

成立公司也有成立公司的困扰,如何在固定周期的补助下有固定水准以上的创作产出,以获得补助维持基本营运?补助缺口如何靠商演弥补,来兼顾创作与生存,责任与使命?如何符合评审们的期待,逐渐变大又变强?面临观众没有成长,补助饱和,公司如何营运等等,自由自在的创作与创团初衷都留在了过往的单纯美好中……

成立公司也有成立公司的困扰,如何在固定周期的补助下有固定水准以上的创作产出,以获得补助维持基本营运?补助缺口如何靠商演弥补,来兼顾创作与生存,责任与使命?如何符合评审们的期待,逐渐变大又变强?面临观众没有成长,补助饱和,公司如何营运等等,自由自在的创作与创团初衷都留在了过往的单纯美好中……

《我的西门小故事》以一个法国人在万华的生活经验,拍出我们既熟悉又陌生的风景,拍出他餐风露宿也要拍电影的梦想。导演尚若白将自身经验拍成电影,片中透露了想要拍音乐剧电影的愿望,终于在今年成真,拿到法国国家电影中心与ARTE电视台的投资,找来高慧君与荒山亮拍出了向贾克.德米(Jacques Demy)致敬的音乐剧短片《姜茶的滋味》。某天与尚若白喝咖啡,他问了我一个问题:「为什么在台湾拍电影的导演,每个人都有一家公司?在法国大多数导演都没有,要拍片时跟制片公司合作就好,就连我在台北拍片,也成立了一家公司……」

为何要开公司╱舞团?

我不知道答案,直觉想来应该是政策导致,或是利益上的分配,找来制作公司可能整碗被抱走,理想总是争不过票房,等于拿钱找人来绑手绑脚,不但丧失主导权,说不定连导演的位置也被换掉。回过头来看表演艺术的舞团,英文名称Dance Company,也是公司(文中以公司来代表舞团),为什么大家都要成立公司?就像是陈武康与杰宏.贝尔合作《拢是为著.陈武康》中所描述的:「以前是帮人跳舞,后来成立舞团后我整碗拿走。」这写实地描绘出台湾过去舞蹈圈的现实,在补助机制中舞者无人闻问,必须得是编舞家,创团的编舞家,才能汇集目光,收割所有人的努力成果。

从国艺会的补助办法中,也能看出个人与公司之间的差异,金额上的差异及项目上的差异,甚至地方政府在场地上的租借,对于个人还是公司也多有不同,结案时的税务也对个人申请者相对不利。为了行事方便,成立公司有了统编,对于长期倚赖补助的表演艺术产业,似乎成为以往不得不的选择。但成立公司也有成立公司的困扰,如何在固定周期的补助下有固定水准以上的创作产出,以获得补助维持基本营运?补助缺口如何靠商演弥补,来兼顾创作与生存,责任与使命?如何符合评审们的期待,逐渐变大又变强?面临观众没有成长,补助饱和,公司如何营运等等,自由自在的创作与创团初衷都留在了过往的单纯美好中。

相对吊诡的是,《拢是为著.陈武康》这个作品,并非以骉舞剧场,而是以个人名义受邀在台北艺术节呈现的演出,同时拿下第19届台新表演艺术奖,同年叶名桦《墙后的院宅》也以个人艺术家身分抱走台新150万的年度大奖。而第18八届台新表演艺术奖,由王世伟《群众》拿下百万大奖。第17届台新表演艺术奖则是由周书毅的《Break&Break!无用之地》拿下。这些都是以个人身分而非公司名义而获奖的创作,获得台新奖的独立表演艺术家还有:李铭宸(新人新视野)、苏文琪(台北艺术节)、郑宗龙(两厅院委制)等。

不靠公司╱舞团的挑战

开公司的好处多多,可以累积资源,品牌效应,延续风格,一群人共同创作成长,可能对社会群体造成影响等外,还能报帐增加资产节税等等,但为何从十几廿几年前的创团热,到目前创团的数量锐减,个人艺术家纷纷出头?除了观众数量停滞,团体饱和外,而跟我观察到、与欧陆舞蹈现况类似的是,位居节目买方的剧院与艺术节,似乎更乐意与个人艺术家签约或投资,而因应各国政策的不同,独立创作者会因作品品质与能量,而被邀请担任剧院舞团编舞或总监。而台湾因为剧院方从过往的场地租借、节目购买等,历经多年历练,已转向为制作方,以短程中期目标来培养独立艺术家以投资未来,与既有团队合作来兼顾票房,最大的改变在于由被动转为主动,以往以个人名义的创作,最后整笔款项都报在其个人所得税,转为制作方的剧院就等于扮演了团队行政角色,让独立艺术家不用再分心烦恼报税激增与行政团务,能更专心于创作。而艺术节出于策展的需求,从既有节目觅得主题,再以命题邀请创作补强不足处,同样也担任了制作方的角色。都形成对个人艺术家的友善环境,不用担忧公司存亡,可以探索不同领域间合作的可能,这些改变使得独立艺术家得到创团之外的更好选择。

但独立舞者或编舞家,得要面临更大的挑战,身体相对缺乏有系统的训练,少了约束必须具备更强的自律,要有独立思考能力做出取舍,同时要设定目标,积极规划未来的每一步。2016年我随舞蹈空间舞团到荷兰巡回,编舞家也随团根据不同的剧院空间进行修改调整;其中,西班牙编舞家伊凡.沛瑞兹在旅途中也同步为手上的几档制作,积极地挑选舞者、设计海报,联系关键人物,他希望能够挤进伦敦沙德勒之井与巴黎夏佑剧院演出,这是进入舞蹈殿堂的指标。透过积极布局,不过两年的时间,2018年就看到他和侯非胥等4位编舞家共同登上夏佑剧院。

相对于电影复杂的利益纠葛,表演艺术符合时代趋势的调整修正能力更为灵活,至于要不要成立公司(舞团),还是得要把创团的初衷想清楚。

按:因此文拜访了艺术家、艺术行政、剧院、补助单位等等,综合不同角度平衡撰写,特此感谢受我叨扰的资深专家们。

(本文出自OPENTIX两厅院文化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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