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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興的打擊樂敎室藉著合奏的特性,加強兒童與人溝通、協調及合作的能力。(林俊宏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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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孩子「添才」? 兒童才藝班知多少

目前台灣學校體制之外的各種兒童才藝敎學,可以說琳琅滿目,應有盡有。究竟這些由私人開設的兒童敎室情況如何?這種才藝敎室對社會整體的藝術敎育有無助益?都是値得社會關心的問題。

目前台灣學校體制之外的各種兒童才藝敎學,可以說琳琅滿目,應有盡有。究竟這些由私人開設的兒童敎室情況如何?這種才藝敎室對社會整體的藝術敎育有無助益?都是値得社會關心的問題。

在時下的各種兒童才藝敎室中,有許多音樂或舞蹈敎室的敎學採用了部分的戲劇方法,但獨缺戲劇敎室。爲什麼戲劇學習不能跟舞蹈、音樂的學習並駕齊驅,成爲獨立的「敎室」,這倒是一個有趣的問題。

兒童戲劇敎育採隨機偶發制

現今台灣的兒童戲劇敎育,主要是暑假舉辦的戲劇營。文建會前二年就曾與全省文化中心合辦「兒童夏令營」,有些文化中心在夏令營中曾特別加入一些「戲劇」課程。

另外有一些兒童劇團,例如九歌,在演出之外,行有餘力之際,也會舉辦「戲劇生活營」,爲期三天兩夜。老師帶領小朋友,在郊外取材,充當演出的道具。還有說故事串連、做臉譜、一邊吃飯一邊用蔬果玩各種造型,以及各種肢體的帶動。這些活動最主要的在於「激發兒童的聯想力」。

這一類的兒童戲劇硏習營,大都採「隨機偶發制」,並非固定、持續的組織運作方式,因此在課程內容、師資安排上,可能就較難盡如人意。而參加的小朋友(有時候家長亦一起參加)也把硏習營當作一般的課外活動,戲劇的意味並不濃。

兒童舞蹈班良莠不齊

相對於戲劇敎育的冷淸,兒童舞蹈班可說是「顯學」了。街上林林林總總的招牌,從芭蕾舞、民族舞到現代舞,菜色一應倶全,令家長眼花撩亂。這些舞蹈班,在課程內容、敎授方式,以及敎室的硬體設備(如落地鏡、地板)各方面,都有相當的差異存在。有的敎室,仍標榜專業的舞蹈基礎訓練,有的則融入遊戲、節奏,強調引導孩子快樂學習的自發性。

同時,有些舞蹈敎室嘗試建立老師與父母之間的密切溝通。例如皇冠兒童舞蹈敎室,明確地吿訴家長要幫孩子準備「乾淨的舞衣、襪子和舞鞋,整齊淸爽的髮型,及愉悅的身心」,讓家長了解,孩子學舞不只是老師單方面的責任。

另外,許多家長最注重的莫過於課程結束時的發表會了,一個個小孩穿戴得漂亮乾淨,跳出讓家長驚歎的舞步。然而,這樣的發表會,美麗的外表下卻隱藏許多危險,一來是許多老師爲了發表會,讓小孩子拼命練習華而不實的技巧,忽略了其他更重要、更需時間的基礎練習;其次,若沒有足夠的暖身,或是舞蹈技巧難度較高,孩子的骨骼、肌肉很可能受傷,値得家長特別注意。

音樂敎學系統完備

台灣的兒童藝術敎學項目中,歷史最悠久、系統最完善、學生人數最多的,首推音樂敎學。

早期的音樂敎育,以鋼琴敎授居多,大部分都採一對一的上課方式,小朋友從最基礎的拜爾開始學習。二十年前,學鋼琴是一種富裕的象徵,對一般家庭而言則可望而不可及。後來,山葉和河合以「音樂是屬於每一個人」爲宗旨,引進系統化的敎學至台灣,音樂(尤其是鋼琴)敎學便逐漸普遍起來。以河合爲例,河合目前的音樂班有兒童音樂班、電子琴團體班、鋼琴個別班等,主要偏重在鍵盤的敎學上。在師資方面,河合的兒童音樂班每年都招考老師,施予音樂以外的兒童心理或團體活動訓練,分派至全省一百二十二個音樂敎室。

此外,幾年前引進台灣的奧福音樂敎學法也演變成台灣熱門的音樂敎室。奧福敎學法是由卡爾奧福(Carl Orff)所創,他於一九五○年左右出版的「奧福音樂敎學法」,以民謠、兒歌爲基礎,運用簡單的笛子、木琴、三角鐵等樂器,再加上律動、遊戲、舞蹈等活動,讓孩子在歡樂的音樂氣氛中認識音樂。這種敎學法傳到台灣後,許多音樂敎室搭配高大宜(Zoltan Kodaly)敎學法的音樂基礎能力訓練方法,倒也頗受家長歡迎。「奧福敎學法」的音樂敎室,目前全省已超過三十家以上。

除了上述兩大系統之外,最近二、三年內竄出的黑馬則爲朱宗慶打擊樂器系統。此套系統標榜「結合音樂家、敎育家、心理學家、行政管理專業人員共同硏發」,以敲打樂訓練孩子的肢體、節奏感,及團體合奏的協調默契,並在打擊樂的基礎上逐步介紹其他的樂器及音樂型態,短時間內便成立了全省二十三家敎室。

縱觀上述三個兒童音樂敎學系統,我們可以了解,目前台灣的兒童音樂敎學可謂相當完備。但是,不管系統如何完美無瑕,負責敎導的老師實爲敎學成敗的關鍵。因此,家長在爲孩子選擇才藝敎室時,除了深入瞭解各個敎學中心的特色之外,最好還能知道敎學中心師資訓練的情形,甚至直接和老師溝通,都是送孩子上課前不能缺少的動作。

家長不再揠苗助長

在檢視過台灣現有學制外兒童藝術敎育的現象後,接著讓我們轉而從另一個面向來考量此一課題。

鑑於當前兒童藝術敎育的熱絡情形,我們似乎可以假設,台灣正逐漸邁向「富而好禮」、「富而游於藝」的高文化社會。但,情況眞是如此嗎?

如果我們進一步探討:爲什麼台灣家長對孩子的音樂、舞蹈(也包括廣泛的戲劇,如角色扮演和肢體動作)藝術敎育如此熱衷?我們可能會觀察到一些有趣的現象。

首先,我們發現,家長其實才是學習的意志主體。除了少數的孩子在幼年期即顯出對某項藝術的興趣和天賦外,大部份的孩子都還在「潛能遠大過實現」的階段,其身心發展尙未達到可以決定自己人生方向的程度。因此,幼兒及兒童到才藝班學習,父母幾乎有完全的決定權。可以說,父母創造孩子的需要,而才藝班則創造父母的需要。不管孩子是不是「眞的喜歡」到才藝班上課,恐怕他都沒有太多的發言權利。

其次是,家長對「學習成果」的要求逐漸降低。了解揠苗助長惡果的家長,已經越來越多。現在家長把孩子送到音樂班、舞蹈班,無非是希望「孩子快樂」,給孩子開一扇窗,「學到一些基本的東西」。除了家長的開通之外,一些有理想的兒童藝術敎育者也不斷宣導,他們透過「爸爸媽媽手册」、「給父母的話」不斷和家長溝通,希望家長不要因自身的要求而扭曲孩子的學習。

因此,現在的音樂、舞蹈才藝班,結業時的發表會,與其說是發表會,倒不如說是家長同樂會來得更恰當一些。家長已不要求孩子在發表會展示成果,爸爸媽媽較能夠坦然接受孩子的「平凡」。這是台灣家長的一大進步。

藝術敎育從價値理性異化爲工具理性

第三個引人深思的現象是:一般父母眞的把藝術敎育視爲啓發敎育嗎?證諸目前家長樂於把孩子往音樂班、舞蹈班送,似乎對孩子的美育及羣育,表現了充分關心的態度。

然而,目前一般的音樂班或舞蹈班,一星期只上一次課,每次五十分鐘。其他的時間,孩子要趕赴家長爲他們敞開的其他扇窗:英語、電腦、繪畫、作文……等。

現在的家長並不在乎他們的孩子是不是藝術天才,也不再要求孩子擁有藝術技巧。而許多的才藝班,也標榜藉著音樂或舞蹈,可以培養孩子的節奏感、協調性,甚至羣體合作等等「人格基礎敎育」。現在許多家長把孩子送到音樂舞蹈班,其目的恐怕就把送孩子到英語班、電腦班一樣:提早社會化。

現在的家長是很聰明的,他們瞭解到,心思的敏捷、肢體的活絡、判斷的銳利,都是現代人在社會上成功的必要條件,而這些訓練可以透過藝術敎育獲得,並且越早越好。

換句話說,藝術敎育在才藝班裡,還是和其他課程一樣,祗是做爲提供訓練「心靈或肢體」的「技術」課程,讓孩子能儘快「早熟化」,使下一代及早具備在文明叢林謀生的能力。至於藝術的內涵、藝術的啓發、藝術的美,無論是一種精神的嚮往,或是一種理想性、非功利性的追求,對家長來說,可能一點也不重要。藝術敎育已經變成一種手段而不再是目的,從「價値理性」異化爲「工具理性」。

在大部份家長的心目中,「小鬼當家」中麥考利克金那種「活潑的小大人」模樣,便是現代兒童的完美典範。這或許是目前「才藝」敎育活絡外表下的深層隱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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