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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衆/藝術/媒體的三角關係

台北主要報紙的文化藝術組都接到吿急電話,內容大概是「我們眞的很緊張,到現在還賣不到X成,觀衆一定還不知道有這好檔節目。幫幫忙,上一下消息。要不要做訪問?資料夠嗎?我們還有很好的照片,是不是我們找快遞馬上送過去?」可是,觀衆的確這樣依賴報紙,而媒體對藝術行銷眞的那麼具有決定性嗎?

台北主要報紙的文化藝術組都接到吿急電話,內容大概是「我們眞的很緊張,到現在還賣不到X成,觀衆一定還不知道有這好檔節目。幫幫忙,上一下消息。要不要做訪問?資料夠嗎?我們還有很好的照片,是不是我們找快遞馬上送過去?」可是,觀衆的確這樣依賴報紙,而媒體對藝術行銷眞的那麼具有決定性嗎?

一九九四/九五藝術的這季那節在中秋前夕紛紛起跑,不論國際級、大陸牌、本土性、兩岸同台還是跨國合演,公民營的藝術活動主辦單位各有一套不同的規劃策略(或稱訴求賣點),但相似的則是票房的普遍低迷。台北主要報紙的文化藝術組都接到吿急電話,內容大概是「我們眞的很緊張,到現在還賣不到X成,觀衆一定還不知道有這好檔節目。幫幫忙,上一下消息。要不要做訪問?資料夠嗎?我們還有很好的照片,是不是我們找快遞馬上送過去?」之類的。也有表演藝術節目主辦單位想把該媒體(目前限於報紙)一起弄進來,掛個合辦、協辦的字樣,至少可以抓住一家報紙來當啦啦隊。

可是,觀衆的確這樣依賴報紙,而媒體對藝術行銷眞的那麼具有決定性嗎?一方面報紙的基本吿知性仍然迅速、普及,爲觀衆帶來最大的資訊便利;另一方面,也正因爲報紙趕時間、爭數量的特性,這些藝術資訊通常顯得簡短,省略了許多細節。讀者可能透過報導知道有這麼一回事,卻不曉得到底是怎麼回事。決定買票去一看究竟的人當然有,不過放下報紙之後毫無行動的其實更多。

這是讀者(其中有部份是表演藝術的觀衆)、藝術活動主辦機構、藝術團體、個別藝術家和文化藝術新聞工作人員的共同挫折。儘管不少人願意因爲收入漸豐、品味升級而願意讓自己和家人接觸表演藝術,許多學生也不甘於敎科書或聯考的束縛,想要到音樂廳和劇院親近藝術,但過去在學校沒敎的東西,他們還是無處可學。處在一個搖籃期的表演藝術產業環境裡,藝術團體和藝術家都希望有些保護和優惠,而當政府這方面的角色功能有限的時候,他們轉向媒體,但願從這裡得到補償。就媒體而言,在發行數字與廣吿業務的壓力影響報紙內容取向的經營法則中,文化藝術版面的記者、攝影、編輯總是像報社裡的二軍,發揮的空間、職業的地位和實質的待遇也落後政治、經濟和社會新聞版面的同事。

共同的挫折卻無法推卸彼此的責任,謀求改善更因此需要各自的出力。讀者一方面可以藉由寫信、打電話給報社來增加要求媒體擴大篇幅和強化深度的壓力,但是另一方面也得從報紙斷奶,向更專業的雜誌、書籍、演講、座談去找尋藝術資訊,甚至要以更頻繁觀賞來建立自己的參考架構和鑑賞觀點。

藝術家和藝術活動機構當然也能密集或集體向報紙編輯和經營的高層人士表達對訊息空間狹窄的關切,但如何促成另類管道的開發也很重要。幾個方向包括:要求國家劇院音樂廳、國父紀念館、社敎館、文化中心這些場所提供預吿性的資訊服務,出租場地不像店面房間,這種短期租約的房東尤其應該藉著資訊跟觀衆(顧客)建立密切的關係,而不是以反正場地需求殷切,做不做租金都照收。其次,合作成立節目單手册的製作公司也屬可行,減低編印成本之外,也能在該場曲目或舞碼的介紹後面挾帶另一場節目的完整資訊,延伸時效。

而媒體旣然經常將文化功能掛在嘴邊,就應該從自身做起,對文化藝術版面的內容和工作人員給予支持。如果在版面擴充暫時有困難的情況下,也得仔細設想編輯策略,看是要提供初級的大量資訊,還是走向知性的精緻。尤其藝術評論在台灣一直缺乏耕耘,該能成爲一種媒體特色,吸引更多讀者。表演藝術界也沒有理由只要求報導,而不歡迎評論。台灣的電影工業曾經被認爲不堪一擊,但是多年來,評論反而使電影的體質更爲強健,表演藝術何嘗不能脫離襁褓。

如果讀者/觀衆仍然採取被動的訊息吸收態度、藝術機構與個人依舊迷戀媒體已然消退的魅力,而媒體也不去提升文化內容的質地和呈現,這種社會/藝術/媒體的環節將失去連結,使得文化的傳佈與普及更加艱難。

 

文字|黃志全  文化新聞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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