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由於台北市舊市府大樓的再使用問題,引發了大家對台北市「閒置空間」如何利用感到關切。拿舊市府來說,有人建議改爲「台灣文化館」;有人建議闢爲畫家的藝術村;有人認爲應該提供給場地不足的表演團體;有人呼籲應該讓「建成國中」原地復校。不管衆說如何紛紜,「市民空間」意識抬頭是不爭的眞實。究竟台北市的「閒置空間」該如何運用?表演藝術團體對「閒置空間」又是如何思考呢?
根據台北市民政局三科(宗敎禮俗科)科長趙和賢指出,台北市長陳水扁於市政會議上指示財政局調査台北市現有之「閒置市產」,建立資料,至於其空間利用的任務,則交由即將於今年七月成立的文化局做全盤規劃。另外,市府將於全台北市十二個行政區各選定一閒置空間開發爲社區文化空間,然而究竟如何做「文化上的使用」,目前尙無淸楚的眉目。但不論如何,「空間市民文化」導向,則是確定的方針。
樂山基金會催生藝文空間
從去年在西門町舉辦「紅樓夢、西門情」開始,財團法人樂山文敎基金會對文化古蹟閒置空間的關心一直不遺餘力。最近,「樂山」更成立了「台北市藝文空間催生小組」,由樂山文敎基金會執行長丘如華擔任召集人,「身體氣象館」負責人王墨林任聯絡人,邀請市府財政局、民政局官員、都市計畫專家學者、劇場界、美術界人士齊聚一堂,討論台北市閒置空間利用的可能性。
在幾次會議中,各界均提出對閒置空間使用的期許。例如美術界的陳建北就表達了美術界進駐舊市府成立「藝術村」的構想,並開放供民衆參觀、學習藝術。小劇場界的王墨林則反對舊市府成爲「台灣文化館」,變成死的標本陳列場所。王墨林認爲它應該成爲展演場所:「讓身體在裡面活起來」。他並建議,應該讓表演團體認養閒置空間或古蹟,並請建築師輔佐規劃,提出空間利用或古蹟再復活的企劃案。仿效香港、新加坡或歐洲,將老舊建築改爲適當的表演場所。
丘如華則認爲,應該針對每處閒置空間或廢古蹟的不同特性,進行詳細的調査,然後再詳細規劃,找出它本身最適合的用途。
目前「樂山」的計畫還在推動中,尙沒有具體成形的結果。可以確定的是,它和北市府推動規劃運用閒置空間的行動是緊密相連的,其所扮演的角色也就格外重要。
中華舞蹈社:藝術化的公共空間
關於「閒置空間」的使用問題,「中華舞蹈社」是從「公共空間」的角度來思考的。
中華舞蹈社位於中山北路,是由對台灣現代舞發展有極重要貢獻的蔡瑞月所創辦。後來,蔡瑞月女士移居澳洲,中華舞蹈社便交給她的媳婦、同時也是舞蹈家的蕭渥廷主持。去年,中華舞蹈社由於捷運工程而面臨拆除的命運,於是蕭渥廷聯合蕭靜文舞蹈劇場、舞蹈界和媒體,舉辦了「向蔡瑞月致敬」、「一九九四文化藝術運動」等活動,以一連串公開、露天的表演方式,向有關當局、也向大衆說明了中華舞蹈社存在之歷史意義,最後終於獲得新上任的台北市長陳水扁「不予拆除」的允諾。
「對於閒置空間的使用,我們覺得不能太過於藝術家本位主義,」中華舞蹈社劇場行政企劃陳秋惠表示,「認爲這個空間可以如何如何被使用,但卻缺乏對週遭居民需求的認知,那麼這跟商人利用場所只求賺錢有什麼兩樣?空間是大家的,是公共的,藝術團體要進駐公共空間,必須有更詳細的調査、觀察,了解生活在其中的居民日常習性,才能眞正達成公共空間藝術化、藝術社會化的目的。」
「例如像中華舞蹈社,爲什麼它不能被拆除?它對中山北路的重要性何在?我們的做法,就是透過中華舞蹈社的歷史,重新回溯整個中山北路的陳蹟,喚醒台北人對這條老街的共同記憶,於是中山北路不再只是今天冰冷的外貌,而是活生生的豐厚歷史了。從這個例子我們可以看到,中華舞蹈社不是蔡瑞月的,不是蕭渥廷的,而是中山北路的。」
也就是因爲這樣的原因,中華舞蹈社較之其他的團體,更關心台北市的「文化成就」,而不只是藝術家個人的創作。正由於它強調和「人」,而不是特定的「觀衆」發生互動,因此中華舞蹈社勇於向台北市「不適宜表演」的公共空間挑戰,目的就是為了尋找公共空間被藝術團體使用的可能性,並造成一種公開的社會現象,而不是封閉於黑盒子之內的純藝術活動。今年文建會的「社區學區巡迴示範」,中華舞蹈社特意選擇了幾個戶外場地,包括甚少人注意的台北市政府廣場。
「當人們看到,原本以爲只能用來當停車場的市政府廣場上,竟然有舞蹈表演活動時,驚訝出現了,思考和對話的可能性也就產生了。」陳秋惠結論說:「我必須再強調一次,公共空間的使用,是民衆決定的,但是藝術家更可以提供意見;藝術和社會唯有相互關照,而不是各自保持冷漠,理想的、人性的生活才能實現。」
小劇場:「藝術霸佔空間」
「閒置空間」的開發,小劇場佔有重要的貢獻。
對台北的小劇場來說,「閒置空間」不僅只是遭受忽略的公共空間──如中華舞蹈社現正極力進行活動的場域──它還涵括兩個概念:其一是「失落的空間」,其二是「可被異質化的空間」。小劇場在這兩種空間進行表演,都有明顯「反鏡框舞台觀賞美學」的意味。
「失落的空間」指的是:從都市計畫的整體眼光中看去是無法利用或必須廢棄的房屋或畸零地。這些一般人眼中不具生產價値的空間,在小劇場人的眼中卻可能具有美學上的顚覆意味。
較著名的例子,有一九八七年的《拾月》,由王墨林策劃,「河左岸」、「環墟」、「筆記」三個小劇場在三個不同地方演出,其中一處即是在一個廢棄的造船廠內。王墨林指出:「……《拾月》這種再建構劇場空間的企圖,不過是爲了尋找戲劇的另一種可能性,用它來打破目前在國家劇院高唱『開創表演藝術新紀元』口號下,所開創的國家經濟與政策文化相結合的文化神話……」(《都市劇場與身體》,王墨林著,88頁)《拾月》的演出,從演出內容、演出場地的裝置,到戲劇與觀衆的互動,都具有相當濃厚的政治批判性;因而廢船廠的再利用便被王墨林視爲具有打破政治神話的功能。
然而另一方面,一九九四年的「台北破爛生活節」,卻對「失落空間」的型塑提供不一樣的經驗。它是由吳中煒在永福橋下,長滿野草的空地獨力搭建完成的演出場地;雖然「台北破爛生活節」夾在國家劇院TIFA(台北國際藝術節)和中國時報「人間劇展」中間,但它並沒有強烈的訴求,內容也不再是政治的、批判的;反而是一種嘉年華會式的、即興的自由演出;「失落的空間」於此顯示出一種烏托邦式的化外性格。從廢船廠的政治批判到永福橋畔的嘉年華會,我們可以看出台灣小劇場隨著社會變遷而呈現不同的思考,但兩者都是奠基於「失落空間再利用」這樣的基礎上的。
其次,「可被異質化的空間」指的是,原本具有某一特定功能性的空間,被呈現於其間的活動異質化而產生不同的文化意義。將空間異質化的作爲,再一次由小劇場獨領風騷。一九八六年,「洛河展意」在台北東站前的地下道進行表演、使原本具交通功能的地下道被干擾化,甚至引來警察干預。將功能性的空間以「展演」(performance)予以異質化,通常會造成使用此一空間功能的民衆反對,並且引起一定程度的社會衝擊性(《都市劇場與身體》,48頁)。此外,「街頭劇」也是小劇場慣常使用的手段之一,在街道進行政治抗議訴求的表演行動。
以上的例子是公共空間被異質化,近來小劇場則走向私有空間的異質化。如一九九四年的「甜蜜蜜」及「公寓紀事」,都是將民宅式的、居住性的封閉空間異質化爲參與性的表演場所,同樣地引起鄰居的抗議及鄰近警察的關切。這樣的抗議活動;在小劇場人眼中,毋寧是正面的,正可因爲意識型態的撞擊(其最先的反應是「反感」)而引發對視爲理所當然的生活重新進行思考。
因此,不管是開發「失落的空間」,或是將功能性的空間予以異質化,小劇場的行動是一種積極的挑戰,希望透過「藝術霸佔空間」的行爲喚起大衆的注意,進而尋找和大衆對話的可能性,並引發更深刻的社會性思考。
表演場地不足,演出團體另謀出路。
最後,就表演藝術團體的角度思考,開發「閒置空間」除了美學上的顚覆意義,另外尙有一個現實上的因素,那就是:表演場地的不足。
以台北市的表演場地爲例,根據一九九二年十一月第一期《表演藝術》雜誌所繪的「台北表演場地圖」來看,台北一共有三十個大大小小的表演場地。然而,到了一九九五年,這三十個場地中,有七個已經消失(如「發條桔子」),或者有的已不再做爲演出場所(如「知新生活藝術廣場),有的根本由於劇場設備不足,少有劇團使用(如「雙連敎會」),有的只供特定劇團使用(如「耕莘文敎院小劇場」)。
眞正劇場設備充分或堪用的,只有國家劇院及實驗劇場、國父紀念館、社敎館、藝術館、幼獅活動中心、國軍文藝中心、皇冠小劇場等。這些場所又絕大多數只適合大型表演活動,而且場租所費不貲,對大型團體也許不構成困擾,但對小型的團體而言,要使用這些場地,必須付出相當高的成本(通常小劇場沒有這樣的成本),而且申請獲允的機會不大。
因而幾個較具規模且有心以劇團形式經營的小團體,如「河左岸」、「臨界點」及「台灣渥克」劇團,便將所屬的排練場地稍加擴充,成爲可以呈現小型演出的場所。一來可以免去沈重的場租負擔,二來開發出固定的演出場地,不論對劇團或觀衆而言都具有一種「穩定」的作用。
「河左岸」去年推出「門戶開放系列」,今年年初又推出「歲末聯歡大公演」,場地的使用並不只限於「河左岸」團員,其他願意發表作品的團體或個人,都可以借用「榻榻米劇場」。與「河左岸」相比,「臨界點」就比較是劇團式的經營風格,它陸續推出了《同志光陰》系列、菲律賓男同性戀導演短片展,以及最近的〈蝴蝶〉、〈瑪蓮瑪蓮〉等,都是「臨界點」編導田啓元或其他團員的作品。
而「台灣渥克」劇團對場地的使用更向前邁進一步。它租下原「甜蜜蜜」舊址,將其改裝成爲一個窗明几淨、雅痞式的咖啡店,按「台灣渥克」團長陳梅毛的說法,這是爲了「用以吸引一般的顧客群」、去除小劇場和社會之間格格不入的外貌。然而「渥克」還是在咖啡店推出小劇場的作品,從五月份開始有「四流巨星藝術節」的活動,一直持續到七月。
從以上的現象,可以觀察到,小劇場對表演場地的需求甚殷,然而在大環境困難重重的限制下,就只好窮則變、變則通了。
閒置空間的利用有賴集體思考
台北市政府提出「閒置空間市產調査」,並且意識到台北市尙缺乏足夠的文化空間,而朝向這方面規劃。公權力正面關切台北市市民的文化生活,這可說是前所未有的契機。另一方面,藝術團體也發出「空間不足」的呼聲,希望這些空間能成爲藝術村或是表演空間。
但是,如何避免本位主義,使這些市民財產能夠充分爲民所用,使得閒置空間能夠眞正轉化爲具有意義及價値的生活活動場域。這個問題可能是有關官員、藝術家和社會大衆必須嚴肅加以思考的。
文字|江世芳 劇場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