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音樂會,祇能直接地對參與的觀衆產生某種程度的影響;然而一篇「樂評」,除了對曾經在場的觀衆產生影響以外,也同時對不在場的觀衆發生影響。因爲這樣,如何能做到「中肯」是「樂評家」的一個難題,也是「樂評家」所必須具備的一種「良知」。
最近不知怎的,連續接到一些朋友的要求,要我爲一些音樂會寫「樂評」,當我委婉地說明我不是「樂評家」時,朋友的立刻反應卻是:
「咦?你不是常常在報章雜誌上寫文章嗎?」
我才發現到,十年前我雖然對「樂評家」作過一些說明,顯然這十年來,我們這個社會對什麼是「樂評家」?對誰是「樂評家」?以及作爲一個「樂評家」的條件,仍然不是很淸楚的。十年來,我對「樂評」的瞭解,以及成爲一個「樂評家」所需要的條件,並沒有很大的改變,但我們似乎應該重新再作一次釐淸。
樂評的影響力比一場演奏更廣博深厚
「樂評」是一種專業,是一種智力的顯示,是一種「分析的」行爲;是以音樂的演出,或是對一首新曲爲「主要」分析對象的專業。這種「專業」,實際上是與新聞媒體無法分離的。「樂評」的出現,本來就是因新聞媒體的需要而產生的。因就「樂評」對社會大衆的影響力,本來就是比一首音樂作品的演出,或一首新曲的發表,要來的深厚廣博。一場音樂會,祇能直接地對參與的觀衆產生某種程度的影響;然而一篇「樂評」,除了對曾經在場的觀衆產生影響以外,也同時對不在場的觀衆發生影響。因爲這樣,如何能做到「中肯」是「樂評家」的一個難題,也是「樂評家」所必須具備的一種「良知」。針對這點,《紐約時報》(New York Times)的前樂評部主任,名聲享譽歐美各地的「樂評家」哈洛德.荀白克(Harold Schonberg)在《面對音樂》Facing The Music的序文中,有一段令人深思的文字:
「美國老一輩的作曲家與樂評家湯姆生(Virgil Thomson)有一次提到,他可以『中肯』的態度來評論他的祖母,而其論點將不因其祖母之『親情』而受到影響。我十分懷疑這種可能性。一個人豈能『無情』至斯?音樂圈的範圍窄小、門戶並立,而且彼此之間相互攻訐的可能性也很大。沒有人會相信時報的樂評家能為他朋友的音樂作品或演奏寫出不偏不倚的公正評論。基於這個原因,時報樂評部設有一項規矩,即是時報的樂評家不准與訪問或評論的對象有較接近的關係。如果兩人的關係原本密切──這常是在所難免的──那麼這位樂評家就喪失了採訪或評論這位音樂家的資格。……
「基於同樣的理由,時報樂評家本身也不能同時有演奏家或作曲家的角色。因爲身爲時報樂評家的關係,姑且不論他自己有多耿直純正,一些指揮家、演奏家或一些音樂團體會恭維他,邀請他演奏,或委託他作曲,或演出他的作品。這勢必將影響到他以後評論的份量!」
《紐約時報》樂評之受人重視,以及它在世界樂壇具有舉足輕重「公信力」的得來,不是沒有理由的。
樂評家必備的三種能力
被譽爲有史以來最偉大的樂評家之一的蕭伯納(Bernar Shaw),也曾在〈如何成爲一個樂評家〉How to become a musical critic一文中,談到身爲「樂評家」在處理一個演奏會或面對一首新曲所面臨的一些「難題」。這些「難題」,都牽涉到「樂評家」的「良知」。諸如應該如何把一首樂曲或某一次演出的了解,用文字來向一群陌生而不在場的「讀者」表示淸楚?那一點是「眞正」重要的,那一點是「不太」重要的?有什麼偏見應該避免?有那一點被忽略了?最重要的是如何能夠維持樂評人的職業道德?如何能夠不利用身爲「樂評家」的力量而誤導群衆?或傷害到某人或某一首作品?不管是因爲「蓄意」、疏忽、一時的情緒化、或渴望表現而產生的誤導、或傷害都要避免。要面對這些難題,一個「樂評家」必須具備一些基本條件。
蕭伯納認爲一個「樂評家」必須先要具備三種「能力」:一、要對他所評論的藝術,具有足夠的興趣與修養;二、必須知道如何運用文字來寫作;三、必須知道如何批評。不幸的是這三種「能力」經常是分開的,沒有一定的法則、或門徑,可以「同時」集中在一個人身上。除了具有這種「三位一體」的能力以外,一個樂評家也必須博學多聞,他必須要了解經濟和政治對音樂藝術活動的影響,必須對各種藝術有足夠的認識;而且還要對讀者提供一般音樂概念、批評及批評倫理認識的熱忱。此外,蕭伯納也強調,一個樂評家必須要能經濟獨立,這樣才能免於不由自主地受到各種牽制。
在認同荀白克與蕭伯納的理念下,我與音樂界的人物,大都「非師即友」;也自認沒有蕭伯納所列舉的諸多條件,因此,從來不敢寫「樂評」。我雖然寫過幾篇文章,也從來不認爲自己是個「樂評家」。如果一個人能寫幾篇與音樂有關,或有關音樂的文章,就可以得到「樂評家」的頭銜,那「樂評家」三個字也眞是太不値錢了。
文字|張己任 東吳大學音樂系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