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AR表演藝術
專欄 Columns 專欄

歷史建築的再利用

以很少的經費進行舊建築的再利用,在台灣恐怕只能在社區的層次發展,可以與社區營造活動相結合,或培養年輕藝術家及團體。若論大型的公衆性活動,恐怕只有新建。

以很少的經費進行舊建築的再利用,在台灣恐怕只能在社區的層次發展,可以與社區營造活動相結合,或培養年輕藝術家及團體。若論大型的公衆性活動,恐怕只有新建。

文建會近月來的一連串動作,確定了新政府的若干文化政策。其中與藝術相干的,是取消了新建築的計畫,包括九九峰藝術村及民族音樂中心等已經徵圖完成的計畫,展現了施政魄力,令人耳目一新。

與這一動作相連的,就是宣佈未來以舊建築的再利用爲文化建築的取向。在表面上看來,這是因爲新政府面臨預算緊縮的難題,不得不採取的步驟,然而骨子裡,卻是國際上很流行的做法,把歷史建築的保存及利用與藝術活動的開展結合在一起,在基本上,這個政策是很正確的,連上海也開始走這條路了。

正確的政策是不是一定會有卓越的表現呢?那倒未必。以文化建築轉向歷史建築再利用來說,就必須考慮可以再利用的歷史建築在哪裡?其利用價値又爲何?

舊建築再利用的兩個層次

舊建築的再利用有兩個層次,一是精緻的、大型的公衆性文化建築,一是素樸的、小型的社區文化建築,西方國家使用舊時的建築,做博物館或美術館之用,是大家都知道的。較近期的世界知名的例子就是巴黎的奧塞美術館。西方國家在十九世紀工業已經十分發達,而十九世紀正是西方學院派建築當行的時代,一切大型建築都建造得如同皇宮。其中包括工廠與倉庫、海港碼頭、火車站房、展覽會場等大多規模宏大,外觀精美,可是到了二十世紀中葉,大多廢置了。這樣的建築,一經改裝,就富麗堂皇,最易使用。

不但如此,十九、二十世紀新建造的公衆建築,包括銀行、辦公廳舍,甚至住宅,到了商業發達的二十世紀中葉,大多不敷使用,有改建大樓的計畫。有些特別精采的常被市政府指定爲歷史建築予以保存,因而產生政治性抗爭。美國費城的法院曾對反抗保存者做下有利之判決。可是一旦保存,幾乎都成爲地方的特色,而其利用,有時會轉爲公共文化活動場所。

至於社區層次的再利用,在西方,多半是住宅,一部分是小型工、商用空間。紐約蘇活區是最有名的例子。其中因環境變遷被遺棄的住宅,爲藝術家用來做爲畫室或畫廊。也有些建築,被改爲小型表演場所,一度使蘇活區成爲創造藝術的溫床。

公衆性表演場所仍須新建

但是在台灣,雖有日本人留下一些古舊的建築,但整體說來,品質不高,數量不多,規模不大。文建會既有此政策,就應進行全省性普查,看看有多少再利用的舊建築,要如何保存、利用它們。

以華山特區來說,其中的廠房大多沒有足夠的規模與良好的品質,以其市中心位置來看,即使要利用,也必須投入大量資金,改建、增建,做爲主要公共性文化活動之用;若只做爲社區層次的藝術活動之用,是土地資源的浪費。

在我看來,以很少的經費進行舊建築的再利用,在台灣恐怕只能在社區的層次發展,可以與社區營造活動相結合,或培養年輕藝術家及團體。若論大型的公衆性活動,恐怕只有新建。以表演藝術的場地來說,多年來都感到不足,中正文化中心感受重大壓力,若沒有新的建築計畫是達不到目地的。

 

文字|漢寶德  建築學者

專欄廣告圖片
歡迎加入 PAR付費會員 或 兩廳院會員
閱讀完整精彩內容!
歡迎加入付費會員閱讀此篇內容
立即加入PAR雜誌付費會員立即加入PAR雜誌付費會員立即加入PAR雜誌付費會員
Authors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