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有自學與苦悶的帕克,而有了「咆勃」;因為「咆勃」的出現,流行浮華娛樂的爵士樂就這麼被轉了個彎,變成個複雜的藝術形式;到今天,爵士樂成了學院裡的功課,「咆勃」變成這門課的必修學分。
曾經有這樣一個時代,叫做一九三○年代。一九三○年代啊,那叫日治時代末期,台灣剛從國外引進了一種叫電影的新玩意兒,有個大螢幕,放著黑白的影像,會動,沒有聲音,由辯士為觀眾講電影,也才剛剛有了第一波「流行音樂」的創作與發行,〈桃花泣血記〉、〈望春風〉和〈雨夜花〉才剛新曲上市。嗯,有點遙遠。
從收到一個莫名其妙的薩克斯風開始…
在那樣的一個時代裡,美國堪薩斯市的一個非裔家庭到底在過什麼樣的日子,恐怕就更遙遠了。偷個懶,簡單點想,那是金恩博士帶著群眾在紐約大遊行的三十幾年之前,總之非裔美人還不大算得上是個人的時代。想像這樣一個景況,你是個十來歲的非裔美人,大概是國中年紀,家裡的長輩不知怎麼搞的,送了你一把薩克斯風。薩克斯風啊,你只聽過收音機裡傳來的樂音,你只看過怎麼也買不起的唱片封面圖像,這樣的你,拿到一把薩克斯風,該怎麼辦好?
時代畢竟不同,七十年後的今天,你應該見過薩克斯風的,沒仔細看過,也有個印象,天鵝頸項似的管樂器,閃亮亮一把,一堆按鍵,長得挺美。你拿到一把薩克斯風,仔細端詳之後,沒有頭緒,你決定上網GOOGLE,找介紹,找教本,找音樂教室,或者找些MP3聽聽。
有個叫做查理.帕克(Charlie Parker)的年輕人,就是這樣,但他沒得GOOGLE,也沒有MP3,家境也不容許他去拜師學藝。也許,帕克過得空虛或者不大如意,十來歲已經染上毒品;或者,帕克也不是硬漢一路,所以他沒有參加幫會,在街頭與人輸贏;可能,他有滿肚子的牢騷不知向何處傾洩;甚至,他有個明星夢,想靠演奏樂器維生。總之,他決定要自己摸索這個樂器。
說起來,這樂器是複雜,一般而言,人有一雙手共十根手指,這樂器卻有二十二個開孔,這裡開那裡關,牽涉甚廣,若是拜師學藝,多少都能學到些-這麼按跟那麼按是同一個音,如果樂曲是這麼走就這麼按,如果樂曲是那麼走,那麼按-這一類的指法秘密。自己學?嗯……
自學摸出一條新路
時代畢竟不同,七十年前的美國,根據記載,是個爵士樂叫做流行音樂的時代,大眾媒體,娛樂工業及聲色場所,撥放演奏的盡是爵士樂。環境使然,帕克自學的就是爵士樂。學了幾年,才十四歲的帕克,決定輟學走江湖。
但自學畢竟與受訓練的不同,他的指法與想法,未受正規教育的框限,顯得與眾人不同,格格不入。他拿著樂器出去找頭路,總是無法賓主盡歡,要不就是聽眾受不了他的演奏,要不就是其他樂手受不了他的不合作,要不就是老闆覺得白花錢而請他走路。
嗯,練得不夠吧,好多想要吹的句子竟吹不出來啊!
然後有一天,他已經能讓薩克斯風上所有的孔都開合自如,能用薩克斯風把他心裡想的樂句都吹奏出來了,他便帶著樂器,去了紐約。或者去俱樂部洗杯盤,一邊偷聽Art Tatum的鋼琴演奏,或者,找些樂團的工作,參與錄音,那時一九四○年,帕克二十歲,江湖人稱菜鳥(Bird)帕克,他的演奏,依然跟別人不同,有時太快,有時太高,有時不合樂理。但是,他的技藝已臻純熟,加上時代環境都不一樣,其他樂手竟也對他的表達方式產生了興趣。
他們說,當娛樂業的小丑沒什麼意思,在舞廳伴奏不夠滋味,你的東西有意思,下班後要不要去我們那裡試試?
他們可以吹得很快,很高
那裡,已經聚了一些人,包括小號手「昏炫」葛萊斯彼(Dizzy Gillespie)、鼓手肯尼.克拉克(Kenny Clarke)、鋼琴手賽隆尼斯.孟克(Thelonious Monk)以及吉他手查理.克利斯汀(Charlie Christian)等等。幾個年輕人以異於大樂團的小編制,互相拋出對爵士樂的新想法,他們可以吹得很快,很高,他們不理會原本的小節與和弦,以自己的想法串連和創造樂曲,他們演奏的東西,與流行的那種爵士樂不同:節奏不好跳舞,弦律不夠悅耳。
這什麼狗屎?老派的樂手說。
這什麼鬼東西?記者好奇地問。
這個?這叫be-boppity-boppity-bo!樂手哼了一段聲調,打趣地回答。
之後,他們演奏的這一類音樂,就被媒體及好事者給安上個名字,叫做「咆勃」(bebop)。
風水輪流轉,流行音樂的宿命就是退流行,不幾時,搖擺爵士樂團紛紛解散倒團,原本滿街的爵士舞廳酒吧也開始轉業更名。爵士樂變成不主流音樂,而爵士樂裡的主流聲音變成「咆勃」。爵士樂擺脫了流行音樂與大眾娛樂伴奏的角色,漸漸演變為一種複雜的音樂形式,或者,藝術形式。
只是想發洩苦悶,卻成了開山始祖
帕克之於這個新興藝術有如聯合開山始祖,一間新興的「咆勃」爵士酒吧,甚至以他為名,掛上「Birdland」的招牌。但帕克自己好像並不想開什麼山,而更像是通過音樂在發洩或是告白。他自己說:音樂不過是你自己的經歷,你的思緒,你的智慧,如果你沒經歷過,你也吹不出來。若干年後一個關於爵士樂史的訪問,老鼓手Max Roach說,如果帕克可以拿把槍上街掃射些個白人,或者「咆勃」根本就不會出現了。
除了用音樂,他持續使用海洛因,若沒有海洛因,便用酒精,好像清醒會很痛苦似的,在發洩些什麼。「咆勃」到底有多了不得,對他來說也許如天上的浮雲一樣,他會在表演場鬧事,他會忘記去錄音室,他會遲到,還會忘記帶樂器。他搞到以他為名的「Birdland」還一度禁止他出入。
聽起來,看起來,他都活得很辛苦啊。一日午後,他在紅粉知己家的客廳看著電視喝著酒,電視上正播放著過氣的Tommy Dorsey搖擺大樂團的演奏,據說,他聽完Dorsey的演奏,說,這很好聽啊。
就這麼死了,得年三十五。
因為有自學與苦悶的帕克,而有了「咆勃」;因為「咆勃」的出現,流行浮華娛樂的爵士樂就這麼被轉了個彎,變成個複雜的藝術形式;到今天,爵士樂成了學院裡的功課,「咆勃」變成這門課的必修學分。
所謂總理不死,還有精神,大約也就是這麼回事。
李怡道推薦碟
查理.帕克與「昏炫」葛萊斯彼的 Bird and Diz(Verve)
「昏炫」葛萊斯彼的 At Newport(Verve)
Tadd Dameron 的Fontainebleau(Prestige/OJC)
賽隆尼斯.孟克的Genius of Modern Music, Vol.2 (Blue Note)
Sonny Stitt, Bud Powell and J.J.Johnson同名專輯 (Prestige/OJC)
文字|李怡道 不資深爵士樂迷,現與妻小旅居英國,煮飯燒菜。個人部落格「爵士狗汪汪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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