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五十五歲的勒梅特三十多年來在陽光劇團的作品中從不缺席,始終扮演著「陽光劇團的音樂家」的角色,「從我加入開始,音樂真正在陽光劇團的舞台上扮演一個重要的角色。像大多數東方的戲劇演出,音樂家自始至終一直出現在舞台上,對陽光劇團而言,音樂是戲劇動作的一部分。」
音樂在陽光劇團的作品中向來扮演著十分重要的角色。從創團開始直到七○年代末期,音樂一直以錄音的形式在演出的某些特定時候播放,表達某種氛圍或為戲劇動作 製造反差效果。直到創作一系列莎士比亞作品((1982-1984)的時候,由於尚-賈克.勒梅特(Jean-Jacques Lemêtre)這位音樂家的加入,莫奴虛金開始讓音樂成為演出時很重要的一部分。在這之前,他曾為《梅菲斯托》Méphisto(1979)這部作品配樂,並教會演員演奏,而在「莎士比亞系列」其間才成為陽光劇團的音樂創作及演出者。
父 親來自法國布列塔尼,母親是吉普賽人的勒梅特生於一九五二年,雙重母文化的背景讓人聯想到莫努虛金,後者的母親是英國人,電影製片家的父親則是猶太裔的俄 國人;而今天陽光劇團六、七十人的成員則來自三十多個不同國家。從六歲參加教堂的美聲合唱團開始,一直到日後的學院訓練,與陽光劇團的相遇讓勒梅特一腳踏 進戲劇世界,為了讓「音樂」這個角色在創作時能更自由更寬廣地發揮,他不斷去認識、搜集世界各地、各民族的聲音及樂器。
跟著排練一起成長、發展出來的音樂
當 被問及「你的音樂是如何創造出來的?」,勒梅特會開玩笑地回答:「只要每天早上九點上班就對了!」其實他真正要說的是:「跟著排練一起成長、發展。」雖然 是各司其職,但陽光劇團的「集體創作」常被莫努虛金比喻成一艘大船的航行,必須所有的人都朝著同一方向前進,而她扮演的正是掌舵者的角色,不管是排練期間 高時數的工作,或陽光劇團經常舉辦的許多活動,常常都表現出這種被領導之下的「方向一致」。於是音樂家擔負的任務不是自己譜曲提供演出,而是從創作期開始 的第一天就出席排練場,與導演組及演員一起經歷每一個過程,將一個作品「走」出來,「共同」賦予它生命。事實上,陽光劇團的音樂創作不像所謂的「做音樂」 ──音樂家獨立將音樂創作出來,表達他對戲劇部分的闡釋──在陽光劇團兩者合二為一的方式,可以說是把音樂當成一個無所不在的演員、特殊效果或說書人,甚 至是整齣戲靈魂的具體呈現。
勒梅特曾說過,他不會在排練正式開始前讀劇本,因為對他而言,台詞首先必須先透過演員賦予意義,而不是經由音樂 家的腦袋詮釋文字,「劇場音樂家必須直接在排練場,與戲劇動作、情感互動,而非緊抓著自己的樂譜或腦袋不肯放手。演員與音樂在場上是一種相互支持、牽引的 伴隨力量。音樂的靈感來自演員的詮釋,而不是來自音樂家對角色的瞭解。」這是勒梅特所謂的劇場音樂,他所要做的是「讀」出演員表演中的音樂性、節奏感,這 也許說明了「陽光式表演」中鮮明的肢體表達,及歷來多位陽光劇團「大演員」其實大多具有舞蹈或默劇訓練的基礎。另外音樂也牽涉到每個演員的音高、音色及音 質、故事背景,勒梅特通常會使用數十至上百種來自世界各地或他自己設計創造的樂器來進行音樂創作及演出。
從心跳的節奏開始,帶演員出發
可以說勒梅特在陽光劇團所做的音樂是來自演員的表演:肢體、呼吸、聲音這些基本因素;聲音是旋律的來源,而呼吸、動作則帶來節奏。「在每次演員上場即興排練 時,我有個出發點:也許是心跳、步伐,或是講話的速度。剛開始我只用打擊樂器帶出心跳的節奏,而且是小孩子的心跳(比成年人心跳快些),這是為了要幫助演 員忘掉寫實的冗長:停止以大腦分析考慮,放下現實考量,或甚至是他生活中的煩惱……整個人為即興排練打開所有可能性,不要『預先設想』,出發去『別的地 方』。」以這個心跳的節奏為基礎,演員進場而誕生「角色」。當場上的演員真的帶來某種可能性或有能力開始「出發去某地」,勒梅特會拿起某個樂器幫助演員繼 續旅行到他真正想去的地方。這些當然牽涉到在陽光劇團當演員必須要擁有且不斷被提醒的,「內心的小小音樂」(la petite musique interieure)。
文字|謝宜靜 法國巴黎第八大學表演藝術系戲劇組碩士,1999~2004曾於陽光劇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