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公有空間釋出給藝術家使用,最早其實是從藝術家主動爭取來的「牛棚藝術村」開始,另外還有由舊廠廈改建的「賽馬會創意藝術中心」,以及近年來推動的「活化歷史建築伙伴計畫」。從種種磨合過程來看,空間使用的定位爭議,也往往使藝術村的未來顯得模糊不清。
香港政府近年推出「活化歷史建築伙伴計畫」,期望在持續發展及保育文物之間取得平衡,將舊建築活化利用。官方公佈的資料,其中一項目標是將歷史建築改建成為獨一無二的文化地標,推動市民積極參與保育歷史建築。
基本上,政府提供的資助,包括:一、一次撥款,以應付建築物大型翻新工程的部分或全部費用;二、就建築物收取象徵式租金;三、一次過撥款,以應付社會企業的開辦成本,以及開辦後兩年內營運上可能出現的赤字。但先決條件是,建議的社會企業預計可在開業初期後自負盈虧。
事實上,在政府推出活化計畫之前,已有藝術家進駐歷史建築,為其注入新生命,並已成為香港別具特色的文化聚落(cultural cluster),那就是「牛棚藝術村」。
藝術家爭取才有的「牛棚藝術村」
位於九龍土瓜灣馬頭角道六十三號的牛棚藝術村,前身是牲畜檢疫站,屬香港特區政府管理建築,建於一九○八年。檢疫站於一九九九年遷往新界上水。一九九八年,特區政府將位於港島北角油街的前政府物料供應處廉價招租,吸引了大批藝術工作者以極低廉的租金租用,作為工作室或排練室,形成了獨特的文化氛圍,亦吸引了廣大市民參觀,被稱為「油街藝術村」。油街藝術村可說是香港以至華南地區最早自由形成、開放有機的聚落。甚至有一說,沒有油街,就沒有北京七九八。
藝術村只維持了短短一年,便被政府以都市重建為理由收回(時至今日,油街仍沒有進行任何實質的發展工程)。在文化工作者及藝術家極力爭取下,政府終將空置的牛棚撥供藝術工作者租用。
二○○一年,首批藝術家正式進駐牛棚,包括前進進戲劇工作坊、1a space、藝術公社及Videotage等。過去八年間,他們定期舉辦活動及演出,例如前進進戲劇工作坊將牛棚的七號單位,改建為小型表演場地,現已成為香港最重要的另類/邊緣表演空間,政府及香港藝術節也曾在該劇場舉行委託製作的節目。
由於牛棚的建築空間寬闊,增加了策劃活動的可能性,1a space便定期主辦當代藝術展。村內各藝術單位亦曾聯合主辦大型開放日、音樂會及牛棚書展等項目,漸漸形成獨特的文化氛圍,吸引了廣大市民的注視。
牛棚位屬香港較老舊的區域,附近亦多南亞裔人士聚居。由於牛棚屬政府管理物業,官方一直以電力裝置不足和消防配套不全為由,限制對外開放及在村內舉行戶外活動。早期有附近街坊想進入村內參觀,管理員會以今天沒展覽,或是村內不准拍攝等理由阻止,以至藝術村落戶八年,許多街坊還以為那是限制出入的禁地,形成藝術家與鄰舍的鴻溝。村內規管更見嚴謹,甚至在村內舉辦露天活動或展覽、在戶外油畫都會遭到管理員阻止,嚴重影響了藝術家的創作空間及籌辦社區項目的靈活性。
不過,多年來藝術工作者一直積極地與政府官員及管理者討論及磨合,政府對牛棚的管理政策已在逐步調整中。例如1a space曾在村內露天走道成功舉辦多個大型裝置及雕塑展,牛棚已對外開放讓遊人自由參觀;有街坊經常到村內和藝術家談天說藝,藝術村與鄰舍和附近商家之間,亦愈見融和。但村內設施如電力供應、戶外空間的使用、甚至洗手間的沖水系統,仍然是牛棚從未獲得改善的痛症。
時至今日,本地市民以至海外藝術家及旅客,普遍對「牛棚藝術村」已有一定認知,也常有市民致電村內單位查詢當日節目或租用場地細節。不過,政府至今仍在研究牛棚的未來發展及用途,藝術家每隔數月便得續租一次,而牛棚作為「藝術村」亦只屬暫時身分,甚至經藝術家爭取後,正門才能懸掛上「牛棚藝術村」的橫額。發展局文物保育專員辦事處之前委託香港藝術發展局進行「前馬頭角牲畜檢疫站(牛棚)作為藝術村的未來發展之研究」,為未來活化牛棚作參考,預計今年內落實牛棚的未來用途及發展。
牛棚何去何從,仍未可知;然而長期的不穩定,設施與創作需要的落差,已大大阻礙了藝術家的長遠計畫及創作發展。然而,另一案例,在政府規劃下,首座打著「以發展香港創意藝術」正旗號為本的「賽馬會創意藝術中心」,卻成為值得參考的另一種文化藝術聚落的模式。
舊廠廈蛻變的「賽馬會創意藝術中心」
位於九龍石硤尾的「賽馬會創意藝術中心」(JCCAC),前身是舊式工廠大廈。隨著社會與經濟發展變遷,大部分生產工序北移,六、七○年代落成的工廠大廈,大多人去樓空。二○○三年,政府宣佈發展香港的創意產業,參考國外案例,將石硤尾的一座廠廈改建為第一座創意藝術中心,由賽馬會出資贊助改建,香港浸會大學管理,讓藝術家及創意工作者租用,初期合約為期兩年。這是香港歷來首幢改建的建築物,榮獲香港建築師學會二○○八年「全年境內建築大獎」,奪此殊榮,為近年的建築物活化利用,注入強心針。
JCCAC在建築設施及管理方面都較牛棚完善,管理架構及發展條件亦較穩定,只是管理層與藝術家對於長遠發展方向等仍在磨合討論,至今沒有明確定調。JCCAC行政總監呂豐雅指出,他們希望將藝術帶入社群,是一個社區藝術中心(communitiy art centre),不過到今日,若中心要改名,應該叫做Studio Centre,是一個工作室集成的地方。他表示,中心的大方向是要與藝術租戶一起合力去演繹出來。(《文化現場》2009年3月號)
創意產業的發展,往往被認為和旅遊及經濟效應有關,以至數月前有媒體以中心內大部分單位沒有對外開放、沒有藝術家在工作、中心沒有人流等為基礎,質疑政府撥公帑興建藝術中心及資助藝術家是否用得其法,引起藝術家及創作人激烈討論。
人流或經濟效應,是否為一個藝術村的最終衡量準則?這一點,相信是所有藝術村先要考量的定位。若定位不清,以至官方、公眾及藝術家期望不一,硬體很容易淪為空殼。另外,即使定位明確,若沒有配套計畫協助推動,亦會浪費資源。若以經濟效應為指標,與學校結成伙伴、推出工作坊、舉辦吸引人流的展覽及項目等,都可以是手段之一。若要成為社區藝術中心,與鄰舍的互動、放寬開放條件、社區活動策劃等,應成為優先項目;但若是一個工作室集成的地方,那就得為藝術家提供安心創作、孕育創意的空間,而不該要求他們成為金魚缸裡任遊人觀賞的游魚。
近年,香港政府推動的「活化歷史建築夥伴計畫」中,第一期有多個舊建築活化修復成為藝文空間的計畫,但定位與營運細節卻往往未到位,最核心的靈魂── 藝術家與作品,更面目模糊。
在開拓藝文空間的歷史中,香港油街藝術村、牛棚藝術村、賽馬會創意藝術中心的案例,都引證了藝術村的重要靈魂──創作自由。可見在構築藝文空間之前,主事者的重要考量,應是空間的本質──是淘新興產業之利,還是補人文素養的洞?
文字|潘詩韻 香港劇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