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武神》第二幕開始重頭戲之一是佛旦與弗莉卡的夫妻對話。圖為大都會歌劇院《指環》製作,Stephanie Blythe(右)飾弗莉卡,Bryn Terfel(左)飾佛旦(Ken Howard 攝 環球音樂 提供)
特別企畫 Feature 華格納之愛—女武神/認識《女武神》

律法約束「情」難為 佛旦的權力困境

《指環》故事中的政治社會寓意

面對最鍾愛的聰慧女兒,佛旦先傾吐心中的苦楚:「我作繭自縛,/是最不自由的一位。」接著展開了長大的敘述,這段敘述看似說給女兒聽,實則告訴觀者許多未在舞台上發生事情的始末,交待了由《萊茵黃金》到《女武神》之間發生的事情,還預示了後兩部的情節;如此的敘事手法亦是華格納成熟作品的一大特色。當青春漸逝時,佛旦轉向追求權力,卻也難忘愛情,成為他的致命傷。權力遊戲的縱橫捭闔,固然將他推上權力的高峰,卻也讓他為許多合約與律法所拘束。

面對最鍾愛的聰慧女兒,佛旦先傾吐心中的苦楚:「我作繭自縛,/是最不自由的一位。」接著展開了長大的敘述,這段敘述看似說給女兒聽,實則告訴觀者許多未在舞台上發生事情的始末,交待了由《萊茵黃金》到《女武神》之間發生的事情,還預示了後兩部的情節;如此的敘事手法亦是華格納成熟作品的一大特色。當青春漸逝時,佛旦轉向追求權力,卻也難忘愛情,成為他的致命傷。權力遊戲的縱橫捭闔,固然將他推上權力的高峰,卻也讓他為許多合約與律法所拘束。

一八七六年七月,在歐洲各界藝文人士引頸企盼多年後,拜魯特音樂節(Bayreuther Festspiele)以華格納《尼貝龍指環》Der Ring des Nibelungen全本四部揭幕,是當年的盛事。廿餘年後,一八九八年,英國當代著名樂評家蕭伯納(George Bernard Shaw)出版了一本小書《華格納寓言─揭開《尼貝龍根指環》的面紗》The Perfect Wagnerite. A Commentary on the Nibelung’s Ring(註1),將《指環》的劇情、人物關係與華格納創作該劇時的人生境遇、社會氛圍及政治思想結合,點出了《指環》的諸多政治社會寓意。蕭伯納於全書中流露出的社會、文化與藝術關懷,雖係針對當時的英國書寫,今日觀來,實有諸多放諸四海而皆準的批判,反映出《指環》在前無古人的音樂戲劇成就之外,亦具有深刻的人性關懷。

佛旦的故事  《女武神》中清楚道來

《指環》的四部結構,依作者的設計,為「序夜」的《萊茵黃金》Das Rheingold,之後依序為首夜《女武神》Die Walküre、次夜《齊格菲》Siegfried和三夜《諸神華昏》Götterdämmerung。《萊茵黃金》裡,有萊茵的女兒、諸神族、巨人族和侏儒族。侏儒阿伯利希(Alberich)追求萊茵的女兒不成,反被奚落,一氣之下,宣誓放棄愛情,取得黃金、打造指環。諸神委託巨人建造城堡,完工後,面對巨人要求履約付工錢,諸神首領佛旦(Wotan)以拖待變的策略面臨考驗。聽到火神洛格(Loge)敘述萊茵黃金的故事,侏儒阿伯利希取得了萊茵的寶藏後,巨人族要求以黃金換青春美女人質,佛旦只得設法自阿伯利希處,用計逼取寶藏。阿伯利希交出寶藏,獲得自由後,對指環下了詛咒,任何擁有指環者都將有殺身之禍,直到指環回到他手中為止。佛旦將寶藏交給巨人,卻想留下指環。大地之母艾兒妲現身警告,諸神終將滅亡。佛旦聞言,才將指環亦交給巨人。獲得指環的兩位巨人馬上起了爭鬥,其中一人被打死,勝利的一方帶走全部財富。表面看來,《萊茵黃金》交待了三個族類的恩怨情仇,揭示了指環的力量,為後面三晚的劇情舖路,但是,劇中並未交待佛旦的種種,直到《女武神》第二幕裡,才正式揭開故事核心人物佛旦的過去和他對未來的思考。

蕭伯納將萊茵的女兒比喻成單純無腦的摩登年輕美女,侏儒追求美女不成,轉向追求金錢和權力,有了二者之後,阿伯利希借著它們驅使族人,為自己賺取更多的金錢;蕭伯納認為,這種人是社會的亂源(註2)。蕭伯納更進一步將侏儒、巨人與諸神三族譬喻為現實人生裡的三種人類:「第一種人依直覺做事、性喜掠奪、貪財好色;第二種人有耐力、肯吃苦,但愚笨而卑微,是標準的拜金主義者;第三種人智慧高、天賦佳,有道德意識,創立了國家和教堂等機構,並擔任管理者的角色。」蕭伯納說:「從歷史看來,唯一能夠超越這三個層級的,只有『英雄』。」(註3)蕭伯納提醒我們,《萊茵黃金》裡,「人類」還沒有出現,在《女武神》中,「人類」才開始上場,首先是威松族(Wälsung)的雙胞胎兄妹齊格蒙(Siegmund)與齊格琳德(Sieglinde),之後還有耐丁族(Neiding)、季比宏族(Gibichung)等等。

兩場重頭戲  看到統治階級的能與不能

《女武神》第二幕開始的重頭戲,一為佛旦與弗莉卡(Fricka)的夫妻口角,一為佛旦對心愛女兒女武神布倫希德的敘述過去。由這兩段話,可以看到身為統治階級的能與不能。夫妻口角的一段,固令許多有類似經驗的男女會心一笑,觀者卻經常忽略了其中的精華所在。佛旦向弗莉卡解釋什麼是「英雄」,也同時告知觀者,「英雄」為何物:「……時勢造英雄,/他不受諸神保護,/脫離諸神律法。/所以,只有他能有所作為,/是諸神急需的,/卻不能做到的。」([…] Not tut ein Held, / der, ledig gottlichen Schutzes, / sich löse vom Göttergesetz. / So nur taugt er zu wirken die Tat, / die, wie not sie den Göttern, / dem Gott doch zu wirken verwehrt.)換言之,佛旦口中的這位「英雄」,可以解決諸神滅亡的問題。弗莉卡戳破佛旦的謊言,並不止於婚姻女神的職責,她指出,齊格蒙是佛旦所生,從小艱苦長大的種種,皆是佛旦安排的,他甚至為齊格蒙安排了一把寶劍,齊格蒙怎會是這位期待中的「英雄」?齊格蒙破壞神聖的婚姻,則是律法不容。面對妻子的振振有詞,言之成理,佛旦只能低頭退讓。

之後,面對最鍾愛的聰慧女兒,佛旦先傾吐心中的苦楚:「我作繭自縛,/是最不自由的一位。」(In eigener Fessel fing ich mich, / ich Unfreiester aller!)接著展開了長大的敘述,這段敘述看似說給女兒聽,實則告訴觀者許多未在舞台上發生事情的始末,交待了由《萊茵黃金》到《女武神》之間發生的事情,還預示了後兩部的情節;如此的敘事手法亦是華格納成熟作品的一大特色。當青春漸逝時,佛旦轉向追求權力,卻也難忘愛情,成為他的致命傷。權力遊戲的縱橫捭闔,固然將他推上權力的高峰,卻也讓他為許多合約與律法所拘束。諸神為了付給巨人建造城堡的報酬,計取侏儒阿伯利希的萊茵寶藏,交給巨人。這段過程正是諸神走向滅亡的開始。因為,阿伯利希,這位拒絕愛情的指環打造者,以金錢誘使一位人類女子懷了他的孩子,希冀經由這位後代取回指環,一旦指環回到阿伯利希手中,就可以發揮完全的力量,屆時諸神必將滅亡。指環如今雖在巨人手中,但佛旦與巨人曾有合約,因此受到約束,不能攻擊巨人。唯有一位不受諸神約束和保護的英雄,出於自願,取得指環,交給諸神,諸神才能免於滅亡。佛旦原以為,齊格蒙可以是這位英雄,卻被弗莉卡指出其中的盲點。如今,不但拯救諸神免於滅亡的希望成為泡影,更要面臨最心愛的兒子必須死亡的殘酷收場。至此,佛旦才明白指環詛咒的可怕,他只短暫接觸過指環,雖然逃過詛咒,詛咒卻未完全離他而去,他認知到,「我所愛的,必須捨棄,/還得謀殺,那我的至愛。」(Was ich liebe, muss ich verlassen, / morden, wen je ich minne.)佛旦萬念俱灰、百般不忍,仍須對女武神下達齊格蒙必須戰死的命令。

指環詛咒終實現  諸神毀滅「人類」上場

佛旦卻未想到,布倫希德終究違反了他的命令。於是,再一次地,第三幕裡,佛旦必須處罰違反命令的最心愛的女兒,將她逐出神界,貶入人世,陷入長眠,任由男人找到她,她就得嫁他為妻。隨後的一段父女感性對話,再一次展現佛旦身為統治者的無奈,無法任己意行事,還得重罰幫他做心底真正最想做之事的布倫希德。在女兒聲聲懇求下,佛旦不但答應築起火牆,嚇阻膽小之士,還在她陷入長眠後,自己再加上一個條件:「害怕我矛尖之人,/無法穿過火牆。」(Wer meines Speeres Spitze fürchtet, / durchschreite das Feuer nie!)呈現了佛旦不捨愛女的告別之情。華格納為這段話譜寫的音樂預示了,會找到布倫希德的人,就是齊格菲。至於這一切是否又是佛旦一計不成、一計又起的安排,或許只能問作者本人華格納。

《女武神》做為《尼貝龍指環》的首夜,有著諸多意義。不同於《萊茵黃金》中,處處殺燒擄掠,你爭我奪,《女武神》以新上場的威松族開始,處處是人間的愛。齊格蒙守著愛情,拒絕與布倫希德共赴神殿,展現諸神缺少的人性愛情,可稱是「人類」踏出不受諸神控制的第一步,也感動了神界的布倫希德,決定聽從心底的聲音,違反佛旦的命令,促使女武神走向人類。齊格蒙難免一死,但是留下了雙胞胎兄妹的愛情結晶,得以緜延香火。齊格菲長大後,不懂得什麼叫「怕」,揮劍砍斷佛旦掌握律法的長矛,切斷人類與諸神的關係。英雄齊格菲雖難免一死,脫離神界、充滿人性、有愛有恨的髮妻布倫希德明白自己的任務:將指環還諸大自然,任諸神毀滅,同時,巨人族與侏儒族亦滅絕,繼之而起的是「人類」。蕭伯納認為,這正反映了華格納的革命思想。(註4)

 

註:

  1. 該書中譯於2000年出版(台北:高談),此處書名即依中譯本。
  2. 蕭伯納,《華格納寓言─揭開《尼貝龍根指環》的面紗》,林筱青、曾文英 譯,台北(高談),2000,34-39。
  3. 蕭伯納,《華格納寓言─揭開《尼貝龍根指環》的面紗》,64。
  4. 蕭伯納,《華格納寓言—揭開《尼貝龍根指環》的面紗》,65-67。
專欄廣告圖片
歡迎加入 PAR付費會員 或 兩廳院會員
閱讀完整精彩內容!
歡迎加入付費會員閱讀此篇內容
立即加入PAR雜誌付費會員立即加入PAR雜誌付費會員立即加入PAR雜誌付費會員
Authors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