劇場面對觀眾本就有市場商業機制的層面,商業面對顧客研發產品,不管是3C或餐飲,也需思考與創意,各自領域又有各自層面,餐飲中台菜、眷村菜、法式甜點、美式漢堡……電玩可分動作、格鬥、益智、體育、策略、歷史……都有各自邏輯和難處。不可否認,各領域突出者真不多,但碎嘴的還真多。
商,解法一堆,在此列出兩種,一是燒柴祈天的祭典,也有大火的意思,杜甫詩裡的「人生不相見,動如參與商」其中的商,即是指夜空中一顆亮如大火的行星。另一說法是甲骨文上面的「辛」,為懲罰犯人刺墨用的帶把的大針(古時會在犯人臉上刺青),大針置於一檯子上,下面有張口,念著咒語祈拜,諮詢神意(或有一說是眾人討論),犯人聽憑判決Yes or No,原意是論罪量刑。論罪量刑演變成現今的在商言商,Yes or No成了顧客口袋的判決:買或是不買,決定了商品的生與死,其中祭典和儀式的意象,也還是存在現今膜拜商品的現象中,例如i-X 系列。
藝術與商業,對立二分?
商,從古至今總是令人反感,想想自己種了大半年的農作物,被你們這些商人只靠一張嘴拿去轉賣就賺一大筆錢,不事生產即可牟取暴利,想到就氣。漢朝曾頒布禁令、不准商人騎馬、穿絲綢、子子孫孫不准作官,並課其重稅,隋唐科舉制度更規定商人及其子弟不准參與科舉考試。況且貨幣的出現,又不能不透過商人的管道交易,不然高麗菜和沙發之間要怎麼換?遇到收成不好又該怎麼辦?貨幣的確讓不同社會職能在交換市場上有了平等的地位,同時可以累積財富,但也如齊美爾在《貨幣哲學》中所說:「當千差萬別的事物都可以用貨幣兌換時,事物原本的價值就受到了傷害。」到了這個世紀,商人已經完全翻身,東西方掌控資源和政治配置的幾乎都是幕後的商人。
理所當然地,在劇場人的言談中即隱含著這種二元的想法:劇場是藝術、高尚,即使收入少,但充滿熱情、創意和深度的思考;商業的Case俗氣、充滿銅臭、浪費生命,不過倒是可以賺些錢貼補家用。「沒辦法,最近沒錢,只好去接些無聊的case。」「那些有錢的老闆一點sense也沒有,完全不懂我的idea。」「還是在劇場中工作比較有Fu。」商業案子無聊、少深度、沒創意?但是,看過這麼多劇場作品,劇場作品就有聊、有創意、有深度?同樣地,所謂商人也會碎念,曾遇過一些業主私下「客氣地」反應:你們這些劇場出身的人,從編導、設計到crew,沒預期中有創意和想法、反而執行能力差、甚至習慣性遲到、遲交,最麻煩的是姿態高、難以溝通又愛碎嘴,像關在自己小圈子裡的大學生。
唉~聽到這種論調還蠻厭煩的,把「商業」或「劇場」簡化框成兩個對立領域,然後大談特談,這不也重蹈齊美爾所提無視事物各自獨立價值的現象?劇場面對觀眾本就有市場商業機制的層面,商業面對顧客研發產品,不管是3C或餐飲,也需思考與創意,各自領域又有各自層面,餐飲中台菜、眷村菜、法式甜點、美式漢堡……電玩可分動作、格鬥、益智、體育、策略、歷史……都有各自邏輯和難處。不可否認,各領域突出者真不多,但碎嘴的還真多。
用商人邏輯來掩飾創作的粗糙
類似的碎嘴例如某劇場作品賺錢,有些人就認為內容膚淺,討好觀眾;某劇團花政府大錢做不好就反覆地批判嘲弄;相反地,票房不好就怪生態、怪市場、怪政府,其實,這些平常聊聊配著啤酒再加入點馬克思或洪席耶(Jacques Rancière)還蠻爽的,但重點是過於簡化的批判、過多的姿態和臉書式的討拍藉口,極易造成無知、視野狹隘和執行度拙劣的問題,作品也就更難有層次和精緻。
的確有很多以賺錢為前提將事情合理化,例如黑心食材(即使宣傳文案上寫的多麼有機多麼遵從古法),以至於欺騙消費者,讓食物粗糙和傷害其價值。但劇場又有多少以批判和人性之名的粗製濫造?(即使節目單上寫的多麼正義多麼感傷多麼實驗多麼藝術)實際上,我們正是使用所批判的商人邏輯來合理化掩飾自身工作的粗糙。只是劇場這麼抽象又看不死人,又有相互取暖的同樂會工作模式,大家集氣喊一聲加油加油就沒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