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AR表演藝術

在羅斯福路耕莘文敎院旁邊的巷子裏,有一家「破破的」Pub,叫做「甜蜜蜜」。

今年一月,一群小劇場人,在這裏做了十六齣二十五場的聯演活動,包括獨角戲、即興演出、多媒體、裸體、重金屬搖滾樂等;某個演出甚至發生觀衆與創作者衝突事件,

引起報章針對整體活動的「意義」、「社會性」大加探討,卻很少觸及個別作品本身。爲了彌補此一缺憾,本刊特別刊登幾篇討論單一作品的短評,並對媒體介入此次表演活動有所省思。

藝術家請回答-吳珮菁廣告圖片
評論與回響廣告圖片
歡迎加入 PAR付費會員 或 兩廳院會員
閱讀完整精彩內容!
歡迎加入付費會員閱讀此篇內容
立即加入PAR雜誌付費會員立即加入PAR雜誌付費會員立即加入PAR雜誌付費會員
Authors
作者
數位全閱覽廣告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