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現有的室内劇場不夠,又缺少戶外劇場──但唯有透過劇場,才能淨化台北人。台北若再失去了表演的環境,會更加縱慾,耽溺於性、暴力、和賭博。人没有高層的發洩精力的方式與較深刻的自我反省,台北就等於是死城。
政治、教育和文化三者的積弊已形成了一個惡性循環。媒體對文化的炒作,滿足了觀衆「過癮」的速食心態,卻無法提昇整個大文化環境的品質。
民間的表演團體,必須在空間、時間、和經費的重重困難中艱苦創作。然而,客觀條件下的會計制度與演出制度二者似乎永無交集,使得演出越多、從事越多創作與製作的團體,承擔越大的風險。政府應長期贊助培養具潛力的優秀團體,力求合約的公平性,並訂立建全的評議制度:「審核從嚴,通過後限制從寬。」此外,亦應參照歐美的累積經驗,制定出一套合理的稅制,對企業贊助給予文化減免及評估。如果民間團體要一直和公家機構的畢業典禮與開會爭地,那麼這種環境,怎能容納有實驗性、批判性、藝術性的創作呢?設計者與舞台工作者,在短絀的經費與倉促的時間中又怎麼能養成專業能力呢?
但我相信,若一直堅持地做下去,終會有成績的。我們現在正站在一個三岔口上,前面的路通往最好與最壞。希望國内能有藝術保險制度,成立公會保護舞台工作人員,而且企業家,尤其年輕一代的企業家能多肩負起文化責任。藝術是真理,光華久遠方見。
(陳怡如 採訪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