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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表演藝術
臺北表演藝術中心特別報導 一起走吧!與青年藝術家們向前行(二)

提供舞台 容忍失敗

創作者對於場館未來計畫的想像與可能

當場館邀請青年藝術家一起前行,試圖為他們搭橋鋪路時,是否真的知道他們的需要?參與北藝中心「劇場管理未來式III—與青年藝術家攜手同行Walking with Young Talents」論壇的台灣年輕藝術工作者,也紛紛表達了他們的期待,例如提供駐村創作機會,提供排練與演出空間,提供與其他藝術家交流激盪的場域與機會,提供容許創作醞釀與失敗的可能……

當場館邀請青年藝術家一起前行,試圖為他們搭橋鋪路時,是否真的知道他們的需要?參與北藝中心「劇場管理未來式III—與青年藝術家攜手同行Walking with Young Talents」論壇的台灣年輕藝術工作者,也紛紛表達了他們的期待,例如提供駐村創作機會,提供排練與演出空間,提供與其他藝術家交流激盪的場域與機會,提供容許創作醞釀與失敗的可能……

裝置暨表演創作者

曾彥婷  多給駐村機會 打破邊界觀念

建議未來臺北表演藝術中心可以多提供青年藝術家壯遊或駐村機會。我的經驗是,大學畢業後,去英國溫布頓藝術學院研讀MA Visual Language of Performance碩士課程;二○一四年得到文化部計畫,到冰島藝術家協會駐村創作;二○一六年獲國藝會海外藝遊專案,前往秘魯Sachaqa藝術生態村駐村。因為上述到國外學習及駐村的經驗,讓我離開台灣舒適圈,懂得去思考藝術與人生的關係,不論是藝術家或場館機構,一定要走入人群,把藝術推到生活、群眾、社會面前。

其次,台灣劇場界需要打破邊界觀念,多一點橫向溝通。不要再問:你是做表演藝術?還是做視覺藝術?你這個專業能做什麼、不能做什麼。看似尊重「專業」,其實是被「專業」綁住。像國外藝術界,彼此之間只專注於討論概念,不會問你是什麼系統出身。

小事製作藝術總監

楊乃璇  給我跳舞平台 不要限制條件 

當我是舞蹈系學生時,我只管做自己的事,從不介意別人做什麼,可是當我畢業後進入社會,開始關心有沒有跳舞的機會。於是我想:我的老師在大學教書、我在高中教書,那麼,我的學生呢?他們的未來在哪裡?未來的補助只會愈來愈少,可是創作的人會愈來愈多,舞者的未來在哪裡?

我們很需要一個不要附加任何條件的跳舞平台,只要喜歡跳,就可以來跳。我在華山新生橋下滑板場後方做 “MONDAY SCHOOL”,就是基於這樣的想法做出來的。我喜歡跳舞,也知道很多人喜歡跳舞,可是我沒有錢租場地,就找了一個不用錢的場地,任何人都可以進來跳。後來再慢慢邀請各種表演類型的劇團、舞團藝術總監來授課,發展至今已經超過五百人參加了。

我也很希望,大家能給創作、藝術家新的定義。現在的觀念是有創造出作品的才叫藝術家,難道創作不出作品,就不是藝術家嗎?創作前期的種種付出及心得,絕對比發表成果重要。

新馬戲創作者

張國韋  渴望交流空間 激盪創作靈感 

我想從兩個角度,談「青年藝術家渴望的培力計畫」。第一個與創作者個人有關,年輕創作者應該先問自己渴望什麼?以前練習特技的環境很差,當時我渴望改善環境;後來渴望增強實力,再後來認為「補助」會讓藝術家的能量有所局限。於是我離開團體,沉澱以後讓我思考,是要繼續挑戰新馬戲?還是放棄這條路?我要強調的是,青年創作者需要不斷檢視自己的作品,要有突破的心,渴望獲得走到下一步的機會,以及重新思考未來渴望的事。

第二點與環境有關。創作者很需要跨界對話的機會,像特技演員,很多時候是個人埋頭苦練,失敗了再練、再失敗再練,練到沒有失誤為止,很少需要與外人交談。然而若能經常與不同領域的人聊一聊,很可能就找到下個作品的靈感了。因此我渴望有一個空間,喜歡創作的人都可以來,彼此從不認識到認識,也許就有了合作的機會。我們這些新生代少有機會接觸到大師級前輩,我渴望有朝一日在這個創意空間遇見大師,吸取他們的寶貴經歷。

劇場導演

李銘宸  增加排練場地 搭建曝光平台

我從二○○九年起以「風格涉」為名創作與發表演出,這麼多年下來,我體會到表演藝術界有許多困難要面對,譬如找資金、喬場地、推票房,還有一堆行政雜事。

我認為劇場人最需要的是排練場,畢竟表演藝術是一群人在同個空間做事。雖然公部門實施了「藝響空間」計畫,讓藝文團隊進駐市有閒置空間排練、創作、辦公,然而有些空間已舊到無法使用了。

從現實面來講,很多堅持創作的人,無法自給自足,有沒有什麼措施,可以讓表演藝術界的收入穩定些?我因為堅持當導演,可是無法掌握案源的期程,偶而也要接平面設計、美術插畫,才能讓生活過得下去。

我還希望學校可以提供更多資源支持學生創作、新的表演場館愈來愈多了,可思考搭建平台,增加年輕創作者曝光機會。

當我們讚賞國外節目多棒、多好時,要知道那些不是短期間排出來的,可能是投注了龐大資源才做出來。如果大家期待國外買我們的節目去演出,那麼此時我們應該要做什麼?

劇場導演

黃鼎云  容忍創作失敗 鼓勵生產端

我參加了今年北藝中心辦理的「亞當計畫」,一開始很焦慮,不斷思考要如何在兩週內產出作品。後來的發展是,我在那兩週受到的刺激比成果發表珍貴,不由得感慨,創作很需要一段自由發想的時間及空間,藝術真的是「奢侈品」。

我希望補助單位能容忍藝術家創作失敗。當社會各界給予創作者資金補助時,都要求在期限內完成作品,但為什麼我們可以接受科學實驗最終失敗,卻無法接受藝術家在創作後期失敗?有沒有可能將「錢」與「績效」脫勾?我知道機構單位的每一個專案都要有結案報告,創作者為了結案,只好被迫降低標準,在限期內交出成果。是否可以給藝術家一點空間,不必在每一次專案結束,都要發表成果?

此外,現在獎勵項目多頒給製作團隊,是否有更多的資源支持編導燈光設計影像等等創作者?在鼓勵幕前的「成品」之餘,是否也鼓勵幕後的「生產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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