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三年五月,造價43.6億元(臺中市政府負擔廿二億)的「臺中大都會歌劇院」,被順利送入《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設置條例》二讀通過的法條內,升格成為「臺中國家歌劇院」,而市議會補上了「土地產權仍屬台中市」的附帶決議,終於解開了十五年前的死結……
其實,談起臺中國家歌劇院始終讓我有點猶豫,因為我做過專案研究,不方便多說,然而這是我與它的二度緣,不多說些,往事終將消雲消煙散。
之前提過,我在省交時期加入「興建台灣省立音樂藝術中心」研究案,地點就是現在這塊地,由省府出資興建,交由省交進駐管理,一九九八年五月結案時已完成興建計畫書,核准後便可展開國際競圖,那時臺中市議會要中央出錢買地,然在省府的角度看來,花幾十億蓋大型劇院及音樂廳,日後也將出資營運,所帶動的經濟繁榮由地方所享有,怎可能還要出錢買地?興建案也因此停擺。
從地方到中央的曲折旅程
二○○一年十月,張溫鷹市長重新爭取此案,幾經波折後獲得文建會核定由中央政府(陳水扁執政)補助一半經費,由臺中市府興建地方層級文化設施;二○○三年六月(胡志強任市長,2001-14),經建會審核通過大都會歌劇院的興建計畫,附帶條件是「必須交由民間營運」,並且要求臺中市政府必須「先引進可能的經營者參與規劃設計,以因應將來營運需要,使規劃、興建及營運合一,避免政府投資不符經營者需要,造成浪費及經營困難……」
當年十一月,游錫堃院長宣布將以「五年五千億特別預算」推動「新十大建設計畫」(衛武營、北流、南流…都在其中),當時胡市長主打古根漢美術館,然而二○○四年十二月古根漢因市議會反對而突然作罷。二○○五年歌劇院國際競圖由伊東豊雄獲得首獎,然而由於伊東的設計施工難度很高,鋼材用量也會比標案估計多得多,沒人敢接招,多次流標。因為古根漢沒了,台中嘗試爭取用大都會遞補成為中央級的建設案,可是並未成功,得仍然依照二○○三年的原案執行,但是也就此失去了突破因BOT案所帶來的經費與規模限制,無法脫胎換骨。
二○○九年十二月,台中在地的麗明營造勇敢擔下重擔開始動工,設計的亮點——無上下貫穿的結構主樑、全以曲牆建構,必須發展獨特新工法來施做,也得再三計算結構,以決定上一層要怎麼建,水幕防火設計更是個挑戰,整體施工進度延緩,質疑聲不斷,參與者士氣低迷。
我在劇院預計開幕的前一年(2014)進行研究案,首先就是發現它不能演出大型音樂會,因為沒有反響罩、殘響也偏乾,再來就是大劇場與中劇場共用同一公共空間,管制點所需人員會增加許多,再就是一些前後台設施與舞台設備,因為經費不足而未做未買;這樣是開不了門的!
那時我估算劇院所需年度經費,招標失敗十一次的BOT本來就不可行,可是不BOT又違反了原本附帶條件,會拿不到中央補助經費,完成後營運經費會是臺中市政府的一大負擔,若是只做Loading House,更是無從發揮作用,心想之前大家說的不都是有朝一日,要北中南各有個大型國家級表演藝術中心,可聯手推廣表演藝術,怎可能現在變成這樣!況且比起中央買單上百億的衛武營,這處境對台中市不太公平。
為了藝術,不能這樣下去
眼見這樣下去不行,將形成國家資源的浪費,我開始幕後運作,遊說推動這個從藍到綠都會贊成的案子。二○一三年五月,造價43.6億元(臺中市政府負擔廿二億)的「臺中大都會歌劇院」,被順利送入《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設置條例》二讀通過的法條內,升格成為「臺中國家歌劇院」,而市議會補上了「土地產權仍屬台中市」的附帶決議,終於解開了十五年前的死結,不過也不難想像後來為何仍會發生票價折扣回饋的問題。
胡市長在次年多編了一億元的經費,讓歌劇院製作反響罩、購買演奏鋼琴等;當時不少言論指責台中,認為沒錢就不要蓋啊,怎能生下來後才丟出來要別人養!不過假如您知道這前生今世,相信您會了解到,這不是拆爛污,只是台灣的公共政策的品質糟糕、延續性斷裂!
政治是一時的,劇院是百年的!我們有的是一群熱愛表藝的工作者與觀眾,就讓大家同心攜手創造台灣表藝繁盛的未來!藝術萬歲!
文字|陳樹熙 熱愛飛行卻又不太會降落,矛盾但真誠,好奇又武斷,希冀引起您微笑並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