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以主創者為商標的舞團,被迫提早面對自己無法想像的未來,這讓康寧漢引以為鑑。這個世代的編舞家大多有種被逼迫不斷向前衝而激出的獨裁性格與領袖魅力,為其做事的幕後功臣也都抱持著一種榮譽與崇敬,但當編舞家過世後,就發生根本上的質變,組織結構、金流來源、舞者構成、作品遺產,一切都不可同日而語,或許康寧漢的壯士斷腕,是對自己負責的作法。
舞蹈如風似影,編舞家捕風捉影,又有誰能真正擁有風影呢?
美國現代舞在20世紀掀開波瀾壯闊的一頁,打造出資本主義下的舞蹈王國,跨國企業與產業龍頭透過贊助知名文化藝術團隊,創造了雙贏局面,造就了錦上添花、大者愈大的局面。模斯.康寧漢(Merce Cunningham)於2009年過世前,他的舞團正處在歷史上規模最龐大的時刻。紀錄片《Cunningham機遇之舞》中提到,康寧漢的作品大多都很冷門,觀眾並不都看得懂,甚至後來用電腦來編舞;但這些都不重要,康寧漢的舞團和基金會,就是有辦法把票賣光。最有錢的公司都會贊助最知名的舞團,有了錢就沒難事,舞團會更知名,愈知名的大企業都想來蹭名氣,成為正向的循環。康寧漢活得夠久,也讓這「資本遊戲」攀向顛峰。
然而康寧漢卻在生前宣布,他過世後要將舞團解散,用兩年的時間來完成那些已經簽約的合作與演出等,之後只留下基金會收藏舞團點滴與創作軌跡,以供教育與賞析。
編舞家的身後紛擾
為何他會做出這樣的決定?1983年美國芭蕾之父喬治.巴蘭欽(George Balanchine)過世,將他的作品權利留給了他的早期舞者,並沒留給紐約市立芭蕾舞團(New York City Ballet),後來官司打進法院最後庭外和解,交由信託單位來負責巴蘭欽的舞蹈權利。1989年艾文.艾利(Alvin Ailey)過世前,將舞團交付給能幹的茱蒂絲.傑米森(Judith Jamison),但他過世後作品由他母親繼承,名字的權利由他兄弟繼承,艾文.艾利的董事會最終購回了這些權利,舞團也在傑米森的帶領下,加入客席編舞成功轉型,穩坐內需市場龍頭;艾文.艾利舞團在他過世後度過的歲月(32年),已經超過了他在舞團的31年。
1991年瑪莎.葛蘭姆回憶錄《血的記憶》中,很少提到晚年生活,卻記上了:「她訓練普羅塔斯的舞蹈技巧,在她死後他將成為她的繼承人」。1967年,73歲的葛蘭姆認識了26歲的普羅塔斯(Ronald Protas),剛開始大家對這位哥倫比亞大學法律系畢業的攝影師沒多大好感,但隨著葛蘭姆的健康開始惡化,在普羅塔斯的照護下讓她走出酗酒和抑鬱的生活,他們愈走愈近,葛蘭姆不但任命他為「瑪莎.葛蘭姆當代舞蹈中心」(Martha Graham Center of Contemporary Dance)的總經理,甚至在過世前兩年的最後一份遺囑中,指派他為遺囑執行人,除了她的個人財物外,還包括了她在「舞蹈」中的任何權利或利益,包含作品、樂譜、布景、個人文件及「葛蘭姆」的商標。
葛蘭姆1991年過世後,普羅塔斯被任命為葛蘭姆學校總監,1998年他將遺產另成立了葛蘭姆信託基金,將葛蘭姆舞團大量財產——書籍、樂譜、影像、表演和排練的錄音,及與葛蘭姆工作有關的各種檔案,以50萬美元賣給國會圖書館,並重整各種舞蹈版權,導致原本的瑪莎.葛蘭姆舞團與學校,從2001年起不得使用 「Martha Graham」商標、不能教授葛蘭姆技巧、不能演出葛蘭姆舞作,比青峰不能演出與使用「蘇打綠」團名更複雜。
經過曠日費財的一審二審上訴轉折,直到2004年最高法院拒絕審判,依紐約南區地方法院的判決,讓原本的葛蘭姆中心,擁有葛蘭姆在受雇期間兼職編舞的作品權力,講白話就是,葛蘭姆舞團歷經3年不能跳葛蘭姆作品後,又可以跳了。
這場官司讓圈內圈外人都覺得荒謬無比,網路上找得到法院判決書,牽扯的細節繁雜令人匪夷所思,也給所有大舞團一個警訊:要好好面對處理遺產問題!這些以主創者為商標的舞團,被迫提早面對自己無法想像的未來,這讓康寧漢引以為鑑。這個世代的編舞家大多有種被逼迫不斷向前衝而激出的獨裁性格與領袖魅力,為其做事的幕後功臣也都抱持著一種榮譽與崇敬,但當編舞家過世後,就發生根本上的質變,組織結構、金流來源、舞者構成、作品遺產,一切都不可同日而語,或許康寧漢的壯士斷腕,是對自己負責的作法。
繼承者如何負重前行?
保羅.泰勒(Paul Taylor)在2018年過世前,任命年僅35歲的舞者諾瓦克(Michael Novak)繼任舞團藝術總監,這位2010年才加入舞團的新人將帶領舞團何去何從,還值得觀察。再看看歐洲,莫里斯.貝嘉(Maurice Béjart)在1987年移居瑞士洛桑,重新創立了洛桑貝嘉芭蕾舞團,成立了貝嘉基金會與 Rudra舞蹈學校。2007年過世前,貝嘉將舞團和所有作品留給了法國舞者吉爾.羅曼(Gil Roman),羅曼幾乎跳遍貝嘉最後30年的所有作品,同時自己也能編舞,貝嘉過世後,舞團由基金會與洛桑市政府共同監督,維繫貝嘉的舊作與羅曼的作品,但今年卻傳出了舞者指控性騷擾與毒品的疑雲風波。
以創始人為商標的舞團,在創始人過世後普遍面臨的困境,都是:該如何繼續?苟延殘喘、砍掉重練都不太適合,普遍會在既有基礎上,追尋新的可能,能夠維持的都算不錯,遺產也成了沉重包袱。荷蘭舞蹈劇場的季利安,雲門舞集的林懷民,退休後要舞團盡量不要跳他們的作品、讓年輕人拋開包袱闖蕩揮灑,或許是歷經風霜、深思熟慮後的解套方法。
(本文出自OPENTIX兩廳院文化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