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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還是作品,這是什麼問題?

認識蘇菲.卡爾(Sophie Calle)這位難以歸類的藝術家,大約超過10年。我很喜歡在課堂上分享她的創作脈絡,有時是為了刺激學生、啟發靈感,有時是用來解釋小說與抒情散文的操作差異。我最喜歡她的兩件作品,一個是《Blind》系列,關於盲眼者與世界的關係,另一個是《Take care of yourself》,她收到一封分手信,看不懂,於是找了各個領域的人在鏡頭前為她解讀這封信。

談她的作品時,我感覺自己瞳孔放大,心跳加速。很難用結構論述來分析為何如此吸引人,我看重的是欣賞她的作品會產生一股「興奮漣漪」——感覺創作好簡單,感覺自己的生命就是靈感的寶庫、最經濟實惠的工具。前幾週去美術館,我看到藝術家李紫彤的作品上有段文字:我討厭蘇菲.卡爾而且當代藝術界為她瘋狂非常愚蠢——我忍不住笑了,順手拿手機拍了下來。

以前沒特別思考人「突然轉向」這件事。我也從不覺得創作——舞台劇、展覽或一本書——有如此能耐可以改變現實。位移是可能的。譬如我發現自己再也不喜歡吃巧克力了,直到前幾年,每天都要來上幾塊純度82的黑巧克力一天才圓滿。但最近發現不但不再渴望,連冰箱裡的也被遺忘了。我說的轉向,比想像更突然。譬如在看完明日和合的《Family Triangle:二生三,三生萬物》後隔天一起床,我突然覺得以後恐怕不會在課堂上談蘇菲.卡爾了。

這結果有些跳躍。我嘗試在這篇文章慢慢梳理,為何這部叫好叫座的表演讓我感到困惑與不安。《Family Triangle》是個「演出」,是長達一個多小時的劇場「作品」(雖然它不見得要發生在黑盒子裡)——但我想大部分的觀眾恐怕不會這樣稱呼它。演出在講述一對結婚的女同志向親弟弟借精生子的過程。3位主角是以本名與真實身分出演,真實的婚姻關係,真實的姊弟血緣,與在表演內容看來已發生的借精行動。我與朋友留下來聽演後座談。一向都喜歡參與演後座談,想看看結束表演後演員的另一種樣貌,想聽導演在思考什麼,是否有勇氣誠實地面對觀眾。那場座談氣氛微妙,留下的觀眾很多,相較於真想問些什麼,更多是想再聽點什麼。觀眾渴望繼續陪伴台上3名表演者,一股不願離棄的氛圍溫馨籠罩。幾個問題,都有些迂迴,其中似乎是想問,流產(植入失敗)後3人各自是什麼心情?

這無疑是一場好看的演出,觀眾被擺放在一個極度真實的處境:一對渴望有自己小孩的已婚女同志們,要跟親弟弟借精會面臨多少議題?開場時,律師讓觀眾進行5分鐘提問,觀眾立刻理解台灣人工生殖法與同性婚姻的矛盾之處。3人簽約之前問律師,簽署這份放棄精子繼承的合約在台灣有意義嗎?律師丟出靈魂拷問的台詞:你們說的是作品還是真實人生?接著就一路滑入這3人的故事裡。表演結束,許多人留下了淚。赤裸,大膽,誠實——澎湃的回饋一面倒。

主創洪千涵(植入受精軟卵的姊姊)對那隱晦的提問是這樣回答的:我的感覺就跟所有渴望生小孩的人是一樣的。或許是這句話,還有在這句話之前她突然冒出一句疑似「沒有真的有小孩」(我實在記不清楚原話),還有洪唯堯(借精的弟弟)補充說明戲劇時間與真實時間不同(指最後沙灘的場景),這些訊息(或說暗示)刺激之下,我浮現一個問題:那是從哪一刻,你們決定要把這做成作品的?我必須很用力才能一直提醒自己必須稱呼它為一件「作品」,儘管節目資訊上沒有編導演只有「共同創作」,但畢竟還是有技術人員與戲劇顧問,更別說還是一個有階段發展的創作計畫,包含著從2021年開始歷經3年的編碼、碰撞以及篩選的演出作品。我在意的是,那一開始被丟出的核心問題:作品還是生命的叩問,在演出最後幾乎被消融掉了。沿用台上台下的統一身分,外加編排各種小巧真實的生命線索,我相信絕大多數觀眾以為這是一段經驗記錄。因此這就是生命,而非作品。觀眾心甘情願踩入共情的水域,以致開場那硬挺矛盾的法律困境,以及創作與生命有趣的虛實辯證顯得無足輕重,有一種以痛點╱議題當成賣點的危險傾向。

對我來說「過程」有什麼已不重要,重要的是「哪一刻決定的?」——那是身為觀眾從動機解讀,推回情感、再轉向創作姿態的解讀方法。過了一天,我想起了蘇菲.卡爾,重新翻回手機那張照片,發現李紫彤的那段文字後段才是重點:

——也就是說,如果我遇到什麼不道德的事、感情上的羈絆,只要身為藝術家與關係人互動的我,留下我互動的證據以及物件上的轉化:抗爭時的布條、與某位關係人戀愛的證據、互相傷害的信條,並把它放在當代藝術的白框框裡,其社會架構與道德的複雜,便在藝術「質性轉換」間,意淫地模糊了。

這段話犀利點出透過「轉換」是有用的手段。而那轉換的目的地,是在導向一種自傳性的抒情與私密——私密成了保護膜:因為被架構成「真實經歷」,觀者提問時自然多了一條道德門檻——我們怎麼能質疑當事者的個人感受呢?當創作者以自身操演,那門檻又加更高了,因為觀賞的被動接收永遠低於創作投身的主動行為,提問成了機械性的學究與事不關己的冷感論述。當戲劇效果實現,一旦去細究其手段與編排,都會回到質疑主創經驗的死胡同裡。虛虛實實的手法的確迷人,但操作的動機是否能單獨提出討論?

這裡指的是操控觀演關係的信任默契。在劇場,表演者與觀眾同時存在,計算觀眾預期與期待是戲劇效果的基本策略,但當這期待與預期是放在現實與戲劇的邊界時,就得考量觀眾的認知能力,並做取捨。若遊走虛實不是作品要探索的核心,只是抵達情感渲染的手段,那讓觀眾相信的設計是一種沒處理完的手法還是誤導?當觀賞完後的評價全為一面倒的情感表態,是否犧牲了議題批判思考的社會性?

換個角度來說,這個作品如果找3位演員來演繹,效果會如何?我能想到的是,共情會削弱,除非加入更完整的內涵(譬如妊娠與流產心境),但對於法律與道德複雜的思辨就能到位。蘇菲.卡爾的盲人作品展覽裡,盲人描述美的畫面,會搭配一張照片。那張照片沒有標示是誰拍的,也無從得知照片裡的人和物件與盲人的現實關係,我是用這個例子來解釋何為虛構。不想再談她,不是因為我不喜歡了,而是我始終很難將作品與創作意圖分開看待。敘事學的概念裡,小說有「隱含作者」,就是作者選擇穿戴某個面具來創作。若用這概念來看《Family Triangle》,「隱含作者」似乎刻意被隱藏。看似沒有角色、沒有扮演,彷彿赤裸的幾乎不可能存在任何面具的表演姿態,讓觀眾動情了。但演後座談的3位主創,說話與姿態都與演出時有些不同。人不可能沒有面具。我還是深信,探討創作意圖時「隱含作者」是絕對存在,而他永遠不可能等於真實作者。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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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裸的愛:反思《FAMILY TRIANGLE:二生三,三生萬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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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文章開放閱覽時間為 2025/10/07 ~ 2026/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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