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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需要什么样的社区剧场?

剧场活动原本就包含可能的「社区性」,无需特别强调,如果要标榜「社区剧场」,则代表它以「社区」为主要考量,与一般剧场脚色不同,也与座落于社区的剧场,或到社区演出的剧场有所分别。

剧场活动原本就包含可能的「社区性」,无需特别强调,如果要标榜「社区剧场」,则代表它以「社区」为主要考量,与一般剧场脚色不同,也与座落于社区的剧场,或到社区演出的剧场有所分别。

台湾近年的剧场活动展现了迥异于以往的风貌,许多剧团离开台北都会,在其它城镇社区落户生根,与民众文化有了明显的互动,文建会也透过软硬体的奖助措施,适时推出「社区剧场」的新「主张」,鼓励剧场工作者投入。

不过,到底什么是「社区剧场」?似乎还有许多讨论的空间。最近几年笔者曾多次参加有关「社区剧场」的讨论会,与会者不乏社区工作经验或剧场实务,每个人也都知道「社区剧场」很重要,应该推广、落实,但对于「社区剧场」的看法却十分分岐,似乎剧团活动只要与社区、民间、地方沾上一点边的,都可能被冠以「社区剧场」的名衔。

其实,剧场有很多可能性,不论是目的、题材、表现方式,观众层面都可以有不同的选择,参与剧场不必非得选择「社区剧场」不可;只要关照到一般民众,不论是在剧情中反映大众生活,或是到鄕镇、社区表演,对于剧场文化的推广与提升就有一定的作用。而剧团分布在不同的城镇、社区更有助于城鄕文化的均衡发展,因为剧场需要众多的专业人才及广大的观众群,它的所在地必然或多或少会与当地的文化、经济活动产生一些关联。法国早在战前即大力推行文化扩散政策,由中央与地方签约,鼓励地方兴建剧院,协助其发展剧场,对于法国文化的推展有明显的助益,欧美许多国家的城镇、社区也常因当地的剧团而声名大噪,增加当地民众的向心力,提升生活品质,也带来外地的观光客。

因此,剧场活动原本就包含可能的「社区性」,无需特别强调,如果要标榜「社区剧场」,则代表它以「社区」为主要考量,与一般剧场脚色不同,也与座落于社区的剧场,或到社区演出的剧场有所分别。

台湾民间演艺历史悠久

「社区剧场」与「剧场」、「社区」一样都是外来名词,也容易让人联想欧美的com-munity theater、civil theater或resident theater,基本上,就是民众参与所属环境的表演活动。美国早在一六八〇年代就有这类社区剧场活动的纪录,中国剧场的社区性更是源远流长,可追溯到古代的「社会」活动。「社」是聚落基本单位,通常二十五家为一社,「社」的成员在春分、秋分前后,祭祀社稷神,之后聚餐会飮,并有各种娱乐表演,同「社」民众「祭社会飮」的「社会」即是「社区剧场」的古典型态。

不过,今日在台湾要确定「社区剧场」的定义与功能,与其从欧美社区剧场或传统剧场追本溯源,倒不如从现实环境来探讨台湾需要什么样的「社区剧场」。

长期以来,我们的城鄕聚落与原住民族群皆有悠久的表演艺术传统。台湾原住民歌舞配合著族群祭仪与生活而展开,为了祈求族群的农渔狩猎丰收、通过生命礼仪与外在环境战斗的胜利,充满仪式成分的歌舞表演就在祭典中虔敬愉悦的进行,歌舞之外的族群文化,包括始祖传说、祭祀礼仪、亲属关系,生活技能也莫不是在整个部落共同关注的祭仪中传承下来。

汉人社会的戏曲结社也十分普遍。在地方父老倡导之下,全体民众出钱出力,共同组织区域性表演团体,配合地方活动,也做为聚落民众的主要娱乐。每个团体都有固定的集会兼排练场所,提供民众练习戏曲、谈天交谊,遇到地方节令与寺庙祭祀活动,则以最隆重的排场参加演出,参与者不但不能支领酬劳,反而有分摊经费的义务,但每个人都以参与、赞助地方剧团活动为荣,因为这是个人表现才艺、「以艺会友」以及参与地方事务最好的机会。

在一九六〇年代以前,这样的表演团体普遍存在于大城小镇与鄕村地区,每个社区(包括角头、聚落)都曾出现一团以上由民众自行组织的业余剧团,冠以「轩」、「斋」、「园」、「堂」、「社」的名号,表演南北管、京剧、歌仔戏或狮阵、宋江阵等传统曲艺,近代许多由国外传入的乐艺(如西乐)也曾被吸纳为表演项目之一,藉著社区集体活动,凝聚民众情感,传统表演艺术也因而代代在民间相传。不过,以往的官府与知识阶层多排斥民众剧场活动,视之为无赖子弟的「游兴」,使得这类自发性的表演艺术只停留在基层民间,未能与官方、文人阶层的艺文活动有更多的交流。而传统剧场所表演的也一直是陈陈相袭的古典传奇,注重程式化的表演,很少表现台湾千百年来的族群变迁与社会发展,也不曾就社区的历史、人物与重大议题加以敷衍,无法具体反映地方人文传统。

除了传统戏曲之外,民间的表演艺术活动也包括新(话)剧,新剧的表现方式较为自由,较易反映民众现实生活,从一九二〇年代开始,一些有志于社会文化改革的剧运人士即企图以新剧取代旧的剧场型式,当时的新剧团体不仅流行在台北都会,连草屯、新竹、大甲、雾峰、彰化、宜兰这些小城镇都出现新剧运动的痕迹。新剧活动人士虽以提倡「文化向上」为职志,却忽视传统剧场的文化内涵与群众基础,以「文化剧」面貌出现的新剧不能像传统戏曲一样,成为民众生活中的戏剧,文人阶层的戏剧改革运动因而徒劳无功。

战后从中国大陆传来的话剧也是如此,虽然具有「提倡国语」、「发扬中国文化」的宣传目的,受到政治体制的呵护,成为台湾戏剧的主导力量,鲜少从台湾历史素材与人文传统中寻求深刻的剧场力量,反而与台湾民众产生更明显的隔阂。整个近代台湾剧场史所呈现的竟是新/旧戏剧、国语/台语戏剧、西方/本土戏剧的分岐与对立。如今传统戏曲早已随著社会、经济变迁,残存在民众的祭仪场合,与早年在民众生活中的情形不可同日而语,至于属于都市精英份子的现代戏剧活动,无论是剧场观念、表导演技巧、舞台技术与表现方式,基本上皆承袭西方剧场传统。台湾剧场的历史脉络与文化传统早就湮灭不淸,很难在本土基础上看出其吸收西方、现代戏剧的过程与所应建立自主的剧场观。

社区剧场首要建立台湾剧场主体性

近来台湾政治、社会环境丕变,许多舞台禁忌已然解除,在追寻本土化的过程中,社区成为社会文化发展的基点,原来自生自灭的民间文化重获重视,丰厚的艺术传统与环境提供剧场工作者反省的空间。

目前一些文化行政单位正积极进行地方艺文资源的搜集、保存与展演,虽然起步嫌晚,但总算有了开始,尤其是现代社会人际关系淡薄疏远,粗糙浮夸的祭典与脱序的表演日趋恶质化之际,以社区为重心的剧场在当前社会环境中正可扮演重要的脚色,呈现民间文化的发展契机,使不同社区皆能表现不同的戏剧素材与剧场风貌,台湾剧场史苍白、贫瘠的一页或许能因而增强、补足。

社区既是地方文化推展的基础,「社区剧场」也是台湾剧场的一环,自应硏读国内外剧场经典,甚至演出世界名著,但基于台湾剧场史缺乏主体性格,地方文化传统尙待重建,在前述缺失明显改善之前,「社区剧场」仍应先面对该部落、社区、城镇长久以来的历史事件、族群关系、地理环境、风土人情及社区共同关注的问题,或就现有的艺术资源加以整理、呈现,当台湾剧场的主体性建立,不再是欧美剧场的余风末流,「社区剧场」才堂而皇之地尝试其他戏剧内容与风格,使社区民众在本土经验之外,也能经由莎士比亚、契诃夫或曹禺的剧作,了解不同的剧场世界,并且透过实际演出,展现地方文化多采多姿的风貌。

当前「社区剧场」因社区的历史环境与人文条件之差异性,会有不同的发展模式,不过,整体而言,现代戏剧应是「社区剧场」的主流,但在表演方式与内容、素材方面会与时下剧场所表演的舞台剧有极不同的风格。社区民众透过实际参与、硏究、演出的过程,加强社区认同感,地方文献资料也可能保存、流传,而民众的集体情感与生活经验,反映在剧场之中,自然鲜艳动人,能充份显现民间文化的活力。在传统剧场活动蓬勃的社区,则以传习传统艺术为主,邀集民众向有经验的地方父老学习,共同参与社区传统剧场活动,不但使该社区成为保存民俗曲艺最鲜活的实例,也可根据社区环境,延伸传统剧场的活动空间,增加「社区剧场」发展的可能性。原住民社会不论是传统部落或都市原住民社区,更应继续保存他们原有祭仪与歌舞表演,以维系族群向心力,延续其传统文化。此外,亦可尝试发展新的社区剧场,把原住民长期承受的苦难,以及他们歌舞、肢体表现力透过剧场呈现出来,为台湾剧场史注入壮濶的一章。换言之,「社区剧场」的传统与现代并非相互对立,而是相辅相成,皆为建构台湾剧场文化的重要质素。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台湾「社区剧场」的现阶段性功能便极为明显,它应整合与运用社区的艺文资源,反映社区议题,鼓励民众参予,而以剧场作为推动社区文化的基础。参与者以与该社区有地缘关系者为佳,成员则须以社区民众为主。除了剧场之外,尙可根据社区需要组织不同的次级团体供民众参与,就如同传统子弟团可能同时包括汉乐部、西乐部,或北管、什音、狮阵、神将团一样,扮演社区文化中心的脚色,不管是经费支援、实际表演,担任技术工作或负责行政,每个人都有贡献心力的机会,其他社区的民众也可以赞助者或名誉会员的方式成为该「社区剧场」的一份子。

社区剧场三项特质

现代社会经营「社区剧场」诚非易事,无法一蹴可及,需要许多专业人员长时间的投入,订定完密的组织系统与工作执行计划。每个「社区剧场」虽因不同环境可能产生不同的活动方式,但总结来说,它应包含三项特质:

一、「社区剧场」应建立在传统聚落(社区)剧场的基础上继续发展,延续其既有的社会脉络并予以强化,或重新组织能表现地方传统与社区问题的剧场。

二、「社区剧场」属于社区公有,剧场组织以社区为基础,民众能经由不同管道,扮演不同脚色。除了专职人员,所有成员应以自愿参与为原则,是不支领酬劳的荣誉职。

三、「社区剧场」不仅限传习、表演某一项艺术,它可同时扮演社区艺术传硏中心或文化资讯传播、交流中心的功能。

客观来看,台湾的「社区剧场」没有绝对定义与答案,本文仅是就个人经验就教于关心「社区剧场」,是否妥切,可以进一步讨论,但笔者相信,台湾的「社区剧场」(或用其他名词)必然有它独特的条件与任务,前述观点并非完全决定于「社区剧场」的历史定义,而是考量台湾剧场的实际需要,及其应有的时代意义与阶段性功能。现今活跃于社区的传统剧场或现代剧场若欲以「社区剧场」为发展方向,似应检讨、调整社区关系与表演内容,拟定长期工作计划。否则,剧场工作者与社会大众原本就可以个人的经验、专长、兴趣参与各种风格的社会剧场,也可三三两两组织剧团,随时粉墨登场,从希腊悲剧演到当代戏剧,非独附庸风雅,对于台湾剧场艺术或社会文化也会有贡献,但这种类型的表演视为一般的剧场可也,就不必高举「社区剧场」的大纛了。

 

文字|邱坤良  国立艺术学院戏剧系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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