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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T后的华山园区,原本充满野性的空间,就也被规驯化了,园区原本独有的气味就消散了。(林韶安 摄)
特别企画(二) Feature 2012表演艺术回顾/ 现象观察九:文化创意园区持续发展ROT

产业想像下的园区经营 逐渐丧失的艺术活力

跟随台北华山的ROT模式,花莲文化创意产业园区也在去年底在新团队的经营下重新开张;而台北市的松山文创园区自去年起到今年,也成为许多表演团队与策展单位的场地选择。「文创园区」概念的形塑,无非是在文化创意产业的想像下,对老空间的再生运用,而其中原本可以提供艺术实验的场域特性,却也在这样的空间规驯化下,渐失活力。

跟随台北华山的ROT模式,花莲文化创意产业园区也在去年底在新团队的经营下重新开张;而台北市的松山文创园区自去年起到今年,也成为许多表演团队与策展单位的场地选择。「文创园区」概念的形塑,无非是在文化创意产业的想像下,对老空间的再生运用,而其中原本可以提供艺术实验的场域特性,却也在这样的空间规驯化下,渐失活力。

如果以「五大创意文化园区专案」作为观察标的,那么二○○七年当政府将华山文化园区以ROT方式交付十五年经营权予台湾文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并且投以「台湾文化创意产业的旗舰基地」之想像的那一刻,究竟意味著什么?一种「闲置空间再利用」文化政策的扩大化?抑或一种运作老空间情调的规矩化流程?

倘若回到政策的拟定,华山文化园区所代表的「五大创意文化园区专案计划」源自文建会(现已升格为文化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计划」,而这又是被包括于政府为求促进产业升级转型的「挑战2008:国家发展重点计划(2002-2007)」中的一项,它的源头是台湾在面临全球化挑战之际,重新思考产业结构创新与转型所推出的经济发展方案。也就是说,包含台北、台中、嘉义、台南与花莲五个从烟酒公卖局拥有的闲置酒厂转变为文化部主导的文创园区,它本来就被赋予经济上的功能。

从野性到精致的华山

但是我们先别忘了,华山前身的台北酒厂,本来并不是政府规划为艺文用途的,如果没有一群艺术家在一九九七年成立的「华山艺文特区促进会」(九八年正式改组为「中华民国艺术文化环境改造协会」)积极介入,华山就不会以现今的面貌出现。以表演艺术团体的经验来说,虽然华山的各个空间皆缺少剧场技术设备,但租金便宜,空间的特定氛围又能引发、符应一些非制式剧场文本的产生。这个从艺术家介入的文化生产脉络,加上废墟感的环境空间,促成了华山在起初几年被艺术圈赋予的实验性格。

但台湾文创以ROT模式接手之后,华山进入了另一阶段,这个阶段面临更严苛的艺术与经济之间的相辅或悖反,经营单位既然必须要以自主营运为方向,也就不能想见现在的华山,咖啡厅、餐厅及文创商店的比例会占这么高的原因。而表演艺术团体也因为场租的提高,以及华山经营路线的(必然)转向,减少在那里演出的频率,而我以为损失最大的,其实是起初的那种有点野性的实验力量。或许我们还能在宝藏岩国际艺术村、竹围工作室等,看见一些些野性的可能,但那氛围很难再像华山当初造成的那种风潮。

花莲文创园区改造再出发

首城的园区是如此,地方的园区又是如何?○七年六月开放营运的花莲创意文化园区(花莲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由于它座落市中心,占地达3.3公顷,内含廿六栋老厂房仓库,从艺文人士到政治人物都很关切园区的走向,但是它除了具有日式建筑的美感以外,场馆与场馆之间的声音干扰,场租导致地方艺文团体怯步(许多团体会说,我们到文化局展览,不但不用场租,文化局还会补助几万元的经费)、区位紧邻住宅等问题,林林总总的问题搜集起来也是很大的限制,都需要一步步突破;不过在政府一年一约的试营运期间,并不容许经营团体有这样的余裕处理,直到二○一一年依循华山经验,以ROT模式交付新开股份有限公司之后,开始有了不同改变,并于去年底整修完成重新开放。

在空间的营造上,百年建筑与设计的光影交织出缓静安定的气氛,原先用来展览的红露馆、糖蜜馆改为精致的产品卖场,以前的小米酒剧场则变成轻食咖啡空间,这部分都与华山经营模式接近,也就是先让产业化市场相对成熟的产品(设计、餐饮等)进驻或自主开设,稳定空间的分配使用与收入来源,其余还有待一步步著力,二○一三年的活动规划截至目前为止也还不明朗,暂时无法进一步观察。

如何打造各园区的「品牌」?

两年前,黄孙权曾经发表〈三阶段打造品牌地景秘技〉一文,内文大致表述,开始往往是一群「努力抗拒,竞逐不同的的都市意义」的人们,积极介入空间的解放;第二阶段是受到官方意志隐隐箝制的建筑与都市计划专业者进场,将空间规矩化;最后轮到策展人及艺术家上场,在策展/创作的自由意志背后,或许终究只是变成空间的化妆师。这三阶段的打造品牌地景秘技,十分类似华山的发展路程,花莲文创园区会否走上同一条路,或者找出另外的「生产—消费」系统,也颇值得玩味。

这里面涉及的是「定位」抑或「品牌」的问题。每个园区如何建立各自的差异性,而非彼此复制营运模式,其实是不容易的事,这不是园区在花莲就自然会有花莲的样子、园区在嘉义自然就会有嘉义的样子,而是,我们对于「文创园区」的经营存在什么样多元的想像,以及实现的可能性。譬如花莲,从花莲创意文化园区改成花莲文化创意园区,然后又更名为花莲文化创意产业园区,虽然对外部民众来说这种更名并不明显,但如果名称代表的是一种官方想像的符号,那么文化部对园区的思考是否为摇摆不定的?再者,难道添加「产业」二字,就能立即让园区朝向政府希望的产业化吗?这种文字游戏在台湾屡见不鲜,非文化圈独有,但「必也正名乎」的底下如果仍旧是一座座脆弱的文创市场地基支撑,还是难以持久的。

驯化的空间让艺术生命力渐失

随著国家财政拮据的现实难纾,园区ROT化是可以预见的,但我以为ROT化连带的「空间的规驯化」,才是园区中的艺术逐渐失去生命力的症结。此外,华山与花莲的文创园区经过ROT采购以后,必然会为了求取产值以应付庞大开销,将空间精致化(华山里面每一间商店或餐馆都那么有设计感),但当这精致化并肩形构著氛围规矩化的时候,原本充满野性的空间,就也被规驯化了,园区原本独有的气味就消散了,这才是园区最不利于艺术实验的地方。

或许该回头来说,这个题目的核心的问题意识应该是,为什么台湾的文化创意产业分类有「文化展演设施」这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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