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吸引我的从来不是因为情节,「重看」只是第二次进入同一部电影的世界的笼统说法。以上次在台北两日内看了两次《聂隐娘》为例,前一日与后一日,我所看见的其实是……一个银币的两面。如果没有第一天让人物与结构搭起了「前厅」,第二天,就不会有「后堂」的风景供我来去自如地蹓跶时细赏。
喜欢台北,有不止一零一个理由。但在紧要关头,就是一个理由,已可抵上其他一百个。
像最近又因排戏停留一周,下飞机便要进入排练场,心里却一直有某把声音在呼唤:「收工,要去看电影。」要在台北看电影,就如有些人到了钟爱的城市,那杯奶茶是一定要去喝的,那碗面是一定要去吃的,或,某几条街是一定要路过的。我几乎在香港都不上电影院了,上个月也是公干之故,凑上《聂隐娘》在台北上片,心情大可用正中下怀形容。
这一次,工作不比从前轻松,对去看电影的向往愈发强烈。有那些选择?首选是枝裕和的《海街日记》,次选是已在香港看过一遍的《华丽上班族》,还有一部《福尔摩斯先生》,八月在外地旅行已先睹为快,只是也想在台北重看。电影吸引我的从来不是因为情节,「重看」只是第二次进入同一部电影的世界的笼统说法。以上次在台北两日内看了两次《聂隐娘》为例,前一日与后一日,我所看见的其实是……一个银币的两面。如果没有第一天让人物与结构搭起了「前厅」,第二天,就不会有「后堂」的风景供我来去自如地蹓跶时细赏。
当看电影是工作……
这样「费时失事」地看电影,是不是完全与「三分钟带你看完一出戏」背道而驰?速战速决,很少发生在一部自行选择要看的电影与我之间。但也不是没有过类似的狂想。曾经,每周都要主持一个评论电影的电视节目,一小时的内容,三位主持人要谈论三至四部片不等。如果都是佳片,看戏无疑是享受,不过换了质素欠佳,或中庸之姿的,再如坐针毡,为了在节目录影时不会哑口无言,片长十八大本也得照看无误。
当然没有中场离座的自由,亦不能当自己身在飞机舱里,灵魂早已出窍和周公约会,却任光影在面前的小匣子里一闪一闪。看电影如果只是娱乐,怎么看自是悉随尊便,但当看电影是公务——人生中曾两次当上金马奖评审,第一次还是在忠孝东路一段一号的行政院内看片。每天四部,由早上十时至晚上九时,已经看过的必须再看是明写的规矩,印象中,看片过程中不能钓鱼(打盹)的律例也是「约法三章」之一。之前从未试过如此正襟危坐对待观影的我,一直怀疑评委与评委都在黑暗中互相监察。一部电影放映完毕,灯火通明,均见彼此松一口气,犹如双重过关:被看的和观看的,皆完成其「历史使命」。
还好我不是电影导演
还有一种叫百看不厌。那也有著职业电影观众的苦乐参半。我有时庆幸自己不是电影导演的原因之一,就是不用在后制阶段,让早已和作品混得烂熟的自己一次又一次相信这是初邂逅。心情上,永远要是一见钟情。
电影还未完成已看上千百次,怪不得很多电影导演在首映礼的灯光一暗,便溜出放映间抽烟扯淡。那时候,电影就如孩子,是得是失大多已成定局,导演是再也不能主宰其命运的父母。
后来,《海街日记》在台北还是看不了。虽然一日三场已属奢侈。文艺片在业绩至上的香港戏院排片策略下可不会受此礼遇,若不是出现在晨早九时半或十一时,便只能像一周后当我回到香港所发现,四日前才上片,要找到排在香港式下班时间——十时后的场次,已是绝无仅有。
怎能不想念午夜食堂般的台北电影院,总有十一点半场虚位以待,静候光临。